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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奥娜已经在吧台了。她手里端着一杯鸡尾酒,正拿着手机拍照。她还戴着那顶帽子,帽子像强调她身高的感叹号。

“很棒,对吧?”菲奥娜在跟她打招呼。

罗伦在菲奥娜的桌子旁边坐下。吧台跟前没有人,只有调酒师站在后边。调酒师也笑得很灿烂。或许是因为他们是黑人,所以笑容看上去特别耀眼。这么想貌似有点儿种族主义嫌疑。

“那当然。”罗伦说。话一出口,她就意识到自己有点儿愚蠢,她偶尔会无意识地用英式英语来表达。有时候还会带点儿英式口音。

菲奥娜似乎没注意。她戴着墨镜,头发在夕阳的映照下微微发红。她真的很漂亮。

“我在喝媚态[1]。”她的口气像在忏悔。

罗伦哈哈大笑起来,因为她觉得理所应当做出这种反应。“听上去不错。”

“是不错,我的朋友,极力推荐。”

于是,罗伦对调酒师做了个手势,也点了一杯媚态,外加一些法国炸薯条,这里叫薯片,像是殖民主义遗留的习惯。

“你是做饮食业的,对吗?”

“做食谱的。”

“我厨艺很糟糕的。”菲奥娜说,“我是个英国人。”

罗伦又哈哈大笑起来。“我也从来不煮饭。”她说,“不怎么煮吧。我们出版食谱,都是那些名人们写的。特别简单的食谱。蛋黄酱馅的巧克力蛋糕、用商店买来的法式旋转烤鸡做的墨西哥玉米卷。”

“我丈夫煮饭。”菲奥娜啜了一小口鸡尾酒。她非常优雅。“他总是尝试按照杂志上的方法去做那些非常复杂的东西。那些食谱总是以‘在后院钻个洞’这样的说法开头。他搞得一团糟。把家里所有的碗碟都弄脏。你结婚了吗?”

“没有。”调酒师把罗伦的鸡尾酒送来了。罗伦摇摇头,仿佛在强调,“不说也罢!”

“终极女悍将。”菲奥娜啜了一小口。

“差不多吧。”

“不过你好像有个谈婚论嫁的男朋友,对吧?我记得沙拉提过的。”

“以前有过。我们分手了。”

“对不起。”

“没关系。”她说。薯条也送上桌了,“分手都好几年了。”

菲奥娜点点头,眼睛望向远处。

旅行是件很奇怪的事:你出发,然后到了目的地。你期待了很久,或者担心了很久,或者盼了很久,突然就到了。沙拉一个月前就把旅行安排告诉了罗伦。罗伦担心了四个星期,又怕自己消费不起——泳衣、防晒霜、去机场的的士,都要花钱。她的工资还没涨,而且就算涨也涨不了多少,又渴望明媚的阳光;想到要跟四个女孩共处那么长时间有点儿担心,但是转念想到可以暂时摆脱日常生活又很兴奋。她有三年没有离开过纽约了。三年前,她曾经跟盖比去过丹佛,参加盖比老朋友的婚礼。从那以后,她就没离开过。她的生活需要改变。

罗伦是通过沙拉认识盖比的,尽管沙拉跟盖比也不熟悉。胡克在纽约市立博物馆的系列演讲中担任主要发言人,盖比是那里的馆长。一次演讲过后,沙拉碰巧在接待会上认识了他,于是就问他“有没有对象”——问一个朋友这样的问题总是比较容易的,听说他没有,就非要张罗他和罗伦见面。盖比同意了,因为他本来就是那种随和的人,很容易接受别人的安排。罗伦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她觉得,第一,沙拉并不知道自己喜欢哪种类型;第二,连面都没见过(后来她才知道,沙拉把手机上的照片给他看过),就答应去跟陌生人的闺蜜约会,这样的人要么就是脑子有问题,要么就是在某些方面有缺陷。不过盖比没有问题也没有缺陷。他为人非常好。后来盖比才告诉罗伦,他之所以答应去跟罗伦约会,就只是因为沙拉要他这么做。这确实就是罗伦所认识的盖比,他那样的人非常随和,通常人家要他做什么他都会答应。他习惯顺从别人。

罗伦有时候开玩笑说,她和盖比之间的关系之所以持续了四年,是因为大学加上之前的高中一共持续了四年。四年后,她心意已决,就像蛋糕烤上四十五分钟就熟了一样。四年后,不管什么事都会走上自己的轨道。她跟菲奥娜说的都是真心话:他们之间,没有仇恨,没有怨愤,也没有进展。难道他们不曾在罗伦起居室的地板上颠鸾倒凤,盖比不曾亲吻她的每一寸肌肤,从脖子亲到腋窝,让她欲火焚身?难道他们不曾和她的闺蜜或他的朋友共进早午餐?难道他们不曾临时起意跑到新泽西去看望罗伦的父母和弟弟?

盖比高大魁梧,虽然浑身书卷气,却有着运动员的身材。盖比的眼镜总是从鼻梁上滑下来,一副心不在焉的神情,还患有季节性过敏症。分手后那两年,他们只偶尔聊过两次。他们之所以分手,是因为盖比想和罗伦结婚,而罗伦不想嫁给他。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特别是沙拉,特别是她妈妈。妈妈非常喜欢盖比,觉得女儿就应该嫁给这样的男人,觉得盖比是女儿唯一的归宿,是她心目中的乘龙快婿。盖比想和她结婚,可是她不肯,事情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