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3/5页)
我转身走回广场上的露台,濡湿的空气沿着我的大腿蔓延到手臂,无声无息地沾上我的发根。我想到晨间的蜘蛛网,网上沾满了有如珠宝般的露珠,可以前我总是不假思索,手轻轻一挥就毁了它们。
十一岁生日那天早上,我一大早就起了床,大家都还没起来,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我偷偷摸摸地走下楼,朝饭厅看了又看,我猜爸妈肯定把礼物放在了饭厅,可那儿却什么也没有,餐桌还是像昨晚一样空空如也。而等我一转身,就看到客厅里妈妈的桌上摆了一样东西,妈妈的桌子相当别致,桌面永远一尘不染,我们管它叫“付账单的桌子”。此刻,桌上有一沓包装纸,中间摆了一个还没有包好的相机。我一直想要一部相机,我已经苦苦哀求了好久,早已认定爸妈不会买给我。我走过去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那是一部傻瓜相机,旁边还摆着三卷胶卷和一个方形闪光灯。这是我的第一部相机,有了它,我就可以实现成为野生动物摄影师的梦想了。
我四下观望,一个人影也没有,隔着半开半掩的百叶窗,我看到了格雷丝·塔金。(妈妈习惯把百叶窗拉得半开,她说这样房子看起来“又亲切又矜持”。)格雷丝住在街尾,在一所私立学校上课,我看到她脚踝上绑了东西在街上走来走去,赶快装上胶卷开始用镜头偷偷追踪,想象着自己长大后追踪野象和犀牛的情景。我现在躲在百叶窗后面,长大后说不定就藏身在高高的芦苇丛间。我用没有拿相机的那只手提起法兰绒睡衣的下摆,静悄悄地,甚至可以说是鬼鬼祟祟地跟着格雷丝移动,走过家里的客厅、前厅,一直跟到房子另一边的休息室。我看着她的身影越走越远,忽然想到要是跑到后院的话,就不会有东西阻挡我的视线了。
因此,我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后,却发现早已有人打开了通往后院的小门,门大敞着。
一看到妈妈,我立马把格雷丝忘得一干二净。但愿我能够描述得更清楚——我从没见过妈妈坐得这么笔直,神情却又这么恍惚。她面向后院,坐在走廊外的一把铝质折叠椅上,手里拿着个浅浅的碟子,上面放着杯她常喝的咖啡。那天早晨妈妈还没涂口红,所以咖啡杯边缘没有口红印,或许她晚一点才会涂口红吧。但她是为了谁装扮自己呢?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为爸爸?还是为我们?
“假日”坐在喂小鸟的水盆旁快乐地喘着气,它专注地看着妈妈,没有注意到我。妈妈直视前方,目光似乎延伸到了无穷的远方。在那一刻,她不像我的妈妈,而像一个和我完全不相干的人。我从未见过妈妈脸上呈现出这样的神情,她脸上的肌肤白皙,没有化妆依然柔嫩水润,睫毛与双眼完美地融为一体。妈妈在酒柜里藏了一些裹着巧克力的樱桃,这是她的私家珍藏,爸爸想吃的时候,总是缠着妈妈,叫她“海眼姑娘”。此时我终于知道爸爸为什么这样叫妈妈,我本来以为是因为妈妈的眼睛是蓝色的,现在我才知道是因为妈妈的眼神深邃,有如神秘莫测的大海,让我看了都有点害怕。我灵机一动,没有多想什么,只是凭直觉想这么做:我要趁着“假日”还没有看到我、闻到我的气味,趁着草地还笼罩在湿漉漉的薄雾之中,趁着清晨小草上的露珠尚未蒸发,趁着妈妈还没有完全清醒的时候,赶快拿起我的新相机,捕捉这一刻。
等到柯达公司把照片装在一个厚重的大信封里寄回来,我一眼就看出这张照片与众不同。只有在这张照片里,妈妈才是阿比盖尔。我拍照的那一刻,她全然不知。随着我“咔嚓”一声按下快门,她又变回三个孩子的妈妈、快乐小狗的主人、好好先生的太太、莳花弄草的女主人和笑容满面的邻居。妈妈的眼睛有如汪洋,里面埋藏着说不尽的失落,我以为我有一辈子的时间来了解她,但我只有在那一天才想到这个问题。我在世时就看到过这么一次,之后也就轻而易举地忘了妈妈内心深处的阿比盖尔。我只迷恋我所熟悉的妈妈,渴望永远在她的呵护之下。
我正在天堂的露台上想着那张照片,想着妈妈,却看见琳茜在半夜里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穿过了走廊。我像电影里探头探脑的小偷一样看着她,知道她想去我的房间,也知道她毫不费力就能打开我的房门,但她打算到我房里做什么呢?我的房间已成了家里的禁地,妈妈碰也不碰。出事当天我匆忙出门,来不及铺床,到现在我的床还是当时的样子。我的花斑河马宝宝依然躺在被子和枕头中间,那天早晨换上黄色的喇叭裤之前本来想穿的一套衣服,现在也还原样摆在床上。
琳茜走过房里柔软的小地毯,摸了摸床上被我一怒之下揉成一团的海军裙和红蓝相间的针织背心。琳茜有一件同样款式、同样质地的橙绿相间的背心。她拿起我的背心,把它摊平在床上,细细地抚平褶皱。背心实在不好看,却显得如此珍贵。她轻抚我的背心,我理解她此刻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