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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天,我必须在十二点出门和雷蒙碰面吃午餐。格兰在自己的新床里打盹儿,我用手机的摄像功能替它多拍了几张照片。最后一张照片中,它用一掌遮住眼睛,仿佛要遮光。我在它身旁跪下,将脸埋进它最大的那片毛里。它微微扭动,接着打呼噜的声音变大,我吻吻它柔软的头顶。
“晚点见,格兰。我不会出门太久的。”我说。还好,我立刻要出门这件事,并未给它造成困扰。
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尽可能轻轻地开门,踮着脚走进客厅,看看它是否还在睡。我发现它趴在那个塞有猫薄荷的巨鼠上,它和那只啮齿动物都面向我,茫然的扣子鼠眼直直地望向前方。它的脚掌搭在老鼠灰色的肩膀上,懒洋洋地揉搓着,但身体起劲地从背后蹭着老鼠,我就让它忙自己的吧。
打从那次会谈以来,我满脑子都是玛莉安。玛莉安、玛莉安、玛莉安。我在心里再三翻动这个名字,就像夹在指间的硬币。邓波儿医生要我做好心理准备,在下一次会谈的时候再谈谈她。我不确定自己对这件事的感觉,但知道一定会比不知道好吗?试论之。
我抵达“黑狗”时,雷蒙这个不为哲思问题苦恼的人已经到了,边读《星期日邮报》边啜着啤酒。
“抱歉,我迟到了。”我说。
他的脸比平日苍白,站起来拥抱我的时候,我可以闻到旧啤酒加新啤酒的味道,还混杂了平日的烟臭味。
“都好吗?”他说,声音有点沙哑。
“那你呢?”我说。但他看起来不大好。
他呻吟一声。“老实说,我差点发短信要和你取消今天的碰面,昨天晚上睡得有点晚。”他说。
“你和劳拉约会去了吗?”我说。
他愕然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他难以置信地问。
我想起在办公室见鲍伯做过某个动作,然后我用食指会意地轻拍鼻翼。
他笑了。“我想你可能有点女巫的能力,艾莉诺。”他说。
我耸耸肩,我现在甚至有只黑猫可以证明这点呢。
“其实,前阵子我遇到劳拉。”我解释,“她说你们在约会。”
他灌下一大口啤酒,说:“对,嗯,她主动联络了几次,问我想不想碰个面。我们昨天晚上去看了电影,之后喝了几杯。”
“听起来不错。”我说,“那她现在是你女朋友喽?”
他向服务生打手势,请他再送一杯啤酒过来。
“劳拉人是蛮好的,但我想我不会再和她碰面了。”他说。
有个店员拿着雷蒙的啤酒和几份菜单过来。我点了蒲公英牛蒡汽水,奇怪的是,这里是市中心的时髦酒吧,却没有这种饮料,我只好改点胡椒医生汽水。
“为什么不要?劳拉很迷人。”我说。
雷蒙叹口气。“但实际状况总是更复杂一些,艾莉诺,对吧?”他说,“我想她可能有点……难应付,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大懂,不懂。”我说。
“老实说,她不是我的菜。”他大声地喝下一口啤酒,“我的意思是,长相当然重要,可是,更重要的是,能够一起欢笑、享受彼此的陪伴,你懂吧?我不确定我和劳拉有够多的共同点。”
我耸耸肩,不知道怎么回应最好,这可不是我专精的领域。
我们沉默了片刻。他一脸苍白不舒服,是典型的宿醉症状。感谢老天,我有铁打的体质,不曾吃过宿醉的苦头。
我点了主厨做的阿诺德·贝内特煎蛋卷[3],雷蒙则点了整套早餐加上炸面包。
“昨天晚上回家以后,又和戴西喝了不少杰克·丹尼尔威士忌。”他解释,“吃这样的早餐应该可以吸收掉所有酒精了。”
“别喝酒喝成习惯了啊,雷蒙。”我悲伤地说,“你不会希望沦落到像我这样的下场吧?”
雷蒙伸手过来,握住我的手臂片刻。“你目前好好的啊,艾莉诺。”他说。
菜肴送了上来,我试着不去看雷蒙向来不怎么好看的吃相。我忖度,不知道格兰的状况如何。如果它可以坐在某种高椅子里,是否就可以带它出门,和我们坐同桌呢?我不觉得有何不妥,除了一些死脑筋的厌猫人士可能会抱怨。
“看,雷蒙!”我说着便把手机塞到他面前,他看着前面四张照片。
“啊,不错呢,艾莉诺。”他说,“它看起来真的住习惯你家了。”
“继续往下看嘛。”我说。他漫无目的地多看了几张。我看出他逐渐失去兴致,真是对牛弹琴。
我们一面等咖啡,一面聊着无关紧要的事。咖啡送来时,我们的对话已经欲振乏力。雷蒙倒了包糖在桌面上,开始一面用食指拨拢糖粒,一面哼着走调的曲子,他一焦虑就会这样。他咬过手指角皮,指甲看起来不大干净,有时他还真是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