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结金兰记(第5/6页)

  有一回,那小女儿实在忍耐不住,想要知道它住在何地,趁着天黑偷偷跟上了它,没走几步就被它发现了。一反常态,它竟然对着她愤怒地嘶吼起来,她也只好乖乖在原地站住,看着她的义父消失在了一片莽丛之中。

  它果真就是她的义父——虽说亲生父亲已经作别人世,但是,无论是她长成了一个少女,还是她结了婚,生了孩子,以至于今日,日子越过越好,一幢三层小楼刚刚被她建起,她的义父也从未消失,婚礼的时候,生孩子的时候,它就坐在树梢上抑或屋顶上,纹丝不动,但却双目炯炯,十几年下来,尽管它越来越苍老,手下的兄弟们也日渐凋零,但是所谓每临大事有静气,这个带头大哥,依然时刻准备着痛歼来犯之敌。

  一如当初,傻子死了以后,他的妻子回来了,乡亲们连声说这下好了,小女儿也算有人管了,哪里知道,傻子的妻子拿到傻子的赔偿款之后,没过两天就扔下女儿又要跑,乡亲们在黄河渡口上截住了她,替那小女儿抢回了一些钱,再拿这些钱给小女儿盖了两间房子。盖房子的时候,活似一个个的监工,宋江宋公明带领着众兄弟前来,全都端坐在树梢上,要是有人胆敢截留下几块砖头几根木头,它便从斜刺里杀出,凶神恶煞般挡住了对方的去路。

  又如几年前,村庄里的一匹马突然发了疯,横冲直撞,一路踩踏,正巧遇见那小女儿从做工的工厂里走出来,躲闪不及,被疯马迎头撞倒,再踩踏上去,左边的胳膊险些就被踩断了。哪里知道,当天晚上,这匹刚刚恢复平静的马就迎来了灭顶之灾:宋江宋公明和它的兄弟们星夜杀到,根本没给它任何反抗的机会,全都扑上去咬它的脖子,一句话,就是要它死,幸亏这马匹的主人赶来,好说歹说,那吓傻了的马匹才终于留下了一条性命。

  再如十几天之前,已然长大的小女儿怀抱着自己的女儿,坐绿皮火车从县城里回村子,在距自己的村子十里开外的小站台上,她的女儿调皮,将牛奶洒在了一个喝醉了酒的外地人身上,如此小的一桩事,竟然引得外地人大发雷霆,举手就要去打这母女,可是且慢,就在他举手的一刹那,宋公明从天而降,尖利,乃至是凄厉地嘶喊着冲上前来,瞬时之间,外地人的脸上、身上全都留下了一道道的血印子,可是,除了惊恐,除了难以置信,他也没有别的办法。

  是啊,而今,宋江宋公明已经成了从这小站台到县城火车站之间的常客,因为当年的小女儿已经不再需要它去挣来口粮,垂垂老矣的自己也对吃喝一无所求,所以,现在,它日常里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往一处要害的所在,去那里也没有什么紧要的事,无非就是走上几步,抑或发一阵子呆。

  在漫长的从前,于它而言,能挣到钱的地方就是要害之地,时至今日,它的要害之地就只有这一处了——这一处不是他处,其实就是当初傻子为了买锅盔而送命的地方。

  这一天,因为在站台上遇见了,它便陪着小女儿和她的女儿回村子,一路上,小女儿的女儿不断去揪它的尾巴,也是奇怪,从前在它看来大逆不道的事,今日里也并没有令它多么恼怒;快要走出辽阔的桑田之时,在一条小路上,它和她们分别了。这一回,在时隔许多年以后,小女儿终究忍耐不住,偷偷跟上了它,可它毕竟是天纵英才,仅仅走了几步便发现了端倪,就此原地站住,缓缓回过身,正要怒斥之际,头却往前一栽,软绵绵地倒在了地上。

  说起来,直到这一天,陷入了昏迷的它才算是第一回被小女儿请人抬回了自己的家门,只是这样的机缘已经注定不会太多了:油尽灯枯之后,一世英雄已经到了和这个世界说再见的时候了。

  在时隔几年之后,我又来到了这个村子,个中缘由,说起来也不值一提:当年的纪录片导演,在消失了好几年之后,不知道从哪里又找了一笔钱,再来说服我,重新将废弃已久的脚本写完,因为百无聊赖,我竟言听计从,收拾好行李就来了。但是必须承认,这一回的仓促动身,却是注定了不虚此行,只因为,我终于见到了声名响彻了黄河两岸的宋江宋公明。

  我见到它的时候,它刚刚从一场昏迷中醒过来,却吵闹着非要出门,所有人都知道,它是要像往日里一样,再去到距村子十里开外的小站台,坐火车,抵达县城里的要害之地,小女儿当然不许,拦在门口,它竟没有力气拿开小女儿的手臂,愣怔了一会,大概是太阳光太晃眼,它的眼睛里流出了眼泪,也只好颓然坐下,大口大口喘着长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