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虎
笔直纤细的双腿,镜头上移,是长款呢料旧式大衣,最后出现一张年轻干净的脸,迎着阳光,眼睛半眯,鼻翼上有早春的灰尘粒子游动,金发熠熠生辉——这是电影《心之全蚀》里,十九世纪天才诗人兰波的出场。那天,他从法国南部一个乡村小镇,来到名流云集的文化之都,像李白初到长安,几首诗,就征服了巴黎。
十八岁的兰波有种轻薄恣意的美好,才华和美艳在他的金发白肤上闪光,咄咄逼人又毫无心机。他十五岁所写的两首诗《元音》和《醉舟》,实践了波德莱尔“感觉交响乐”的梦想,成为象征主义诗歌的重要代表。他提出“诗人应该成为灵视者”这一概念,更对后来的超现实主义运动,甚至意识流小说产生重要影响。
在巴黎,兰波结识了另一个大诗人魏尔伦,后者为他的天才吸引,抛家弃子,和他出走,两人在伦敦、比利时过了两年的共同生活,这是十九世纪欧洲文坛最为惊世骇俗的“败德事件”。1873年,这段“孽恋”最终因为兰波想回巴黎,被魏尔伦开枪打伤而完结。一个月后,兰波写出了他最杰出的诗篇《地狱一季》,并从此封笔,时年十九岁,结束了作为一个诗人的写作生涯。
很可惜,电影对兰波随后的生活兴趣不大,语焉不详。但我恰恰觉得,不再写诗的兰波,才真正开始了作为一个伟大诗人的旅程。
对于一个诗人而言,有比写诗更迷人的生活吗?此后发生的事不可理喻:兰波离开法国,开始在欧洲大陆徒步旅行。他甚至加入了荷兰的军队,只是为了免费去印度尼西亚的爪哇。十多年里,他到过南欧、北欧,亚洲、非洲,当过荷兰和美国的雇佣兵、殖民地监工、武器走私贩、咖啡出口商、摄影记者、勘探队员……后来在北非、西亚等地待了十二年,重病缠身,“过着世上最悲惨的生活”。直到1891年,他脚上的肿瘤恶化,才不得不回法国做截肢手术,但已无济于事。是年年底,兰波死在马赛,终年三十七岁。
兰波的早期诗作已抒发他对流浪、冒险、自由的向往之情,“我的生命如此辽阔,以至于不能仅仅献给诗与美”。践履自由意志,尊崇内心向往,在他生命中有超越一切的价值,甚至超越诗歌本身。他放任自己对奇幻漂流旅程进行天马行空式的歌唱,沉醉于行程的意外多变,拒绝在任何地方逗留——“生活在他乡”,兰波十九岁写下这样的诗句,流浪才是他内心更为汹涌的暗流。
诗以后的生命,就是兰波以生命去实践诗的过程。或许那才是诗人真正生命的开始,才是比诗歌本身更重要的东西。
摆脱社会赋予的一切功利,尊崇自己内心的价值和呼唤,在西方是众多人生故事的母题。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在伦敦银行工作,长得一般,资质平平,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他不爱说话,即便开口,也多半无趣无味。可你想不到,突然有一天,他留下一张纸条“晚饭准备好了”,就离开自己共同生活了十七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外省,开始从头学习绘画,他要做一个画家。
这是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里讲的故事。看过小说的人都知道,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尽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事实上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很不走运。五年之后,他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接受朋友救济。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巅峰之作付之一炬。十五年里,这个本来前程光明的伦敦股票交易员丧失城市,丧失身份,丧失亲情,丧失健康的身体,在别人眼里他丧失了一切。可查尔斯也许不这么想。他热爱绘画,“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在他看来,人的每一种身份无非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丧失,才是通向自由之途。在人们竭力追求功名利禄、满足于舒适安逸的生活时,他拒绝成为“人们”里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最后,在太平洋的荒岛上,他衰老,他疾病缠身,他一无所有,但他临死的时候,面对自己内心,获得了安详和宁静。做了自己想做的事,于人生而言,这可能才是最后的胜利。
是什么力量,促使兰波放弃诗歌,放弃魏尔伦,放逐自己过上一种居无定所满地找牙的生活?又是什么力量,让混上中产阶级生活的查尔斯告别安居乐业,即便最后成为一个瞎了眼的麻风病老人,飘零在太平洋的孤岛上?前不久我们再次见识到这个力量,就是李安《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的那只孟加拉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