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夫卡的钟摆(第2/2页)
类似的例子在卡夫卡的《诉讼》中并不少见。在K看来是如此庄严肃穆的法庭竟然设在一座出租公寓的顶楼上,而审讯室的位置恰好是一对夫妇的卧室。丈夫兼做法院的听差。遇到开庭的日子,这对夫妇就要将屋子腾出来;如在平时,法院的办案人员与这对夫妇居然也能杂处一室:
在半夜里,准是深更半夜了,我(女主人)一觉醒来,预审法官正站在我们的床边,用手遮着那盏灯,免得灯光照在我丈夫身上,这真是多余的谨慎,我丈夫睡得那样死,灯光根本不可能照醒他。我却吓得要叫起来,可是,预审法官非常亲切,提醒我要小心谨慎,悄悄地跟我说,他一直工作到现在,他是来还灯的,还说,他将永远不会忘记我睡觉的模样。
这很容易使我们想起《城堡》中K与弗丽达兼做婚房的那间教室。事实上,无论是婚房,还是教室,作为人物活动的场景本身都会在刹那间突然改变自身的性质,而人物事先并不知道,这其中包含着这样一个暗喻:卡夫卡笔下的人物可以随时互相改变角色和身份——就像《诉讼》中的K,一夜之间从银行襄理变成了一个罪犯,最后被滑稽地处死;而场景本身亦是可以互换的,卧室变成法庭,婚房变成教室,采石场可以变成刑场,而所有的场景最终都将变成一个小小的戏剧舞台,人物就像是从一场噩梦中醒来,睡眼惺忪,几乎无法真正看清他所处的位置。
在《诉讼》中,那个自称能够帮助K疏通法官的画家,他的画室最终被证明是法庭的办公室,而画家的床顶着通向法院的门,法官们进入他的画室办公,得从画家的床上爬过去。正如卡夫卡在《诉讼》中反复向读者所暗示的,一切都属于法院,一切都是阴谋,法院的存在早已超越了个人的理解力,任何的场景都是虚幻的,都是舞台大幕遮掩之下的一个阴暗的局部。就连K最后被处死的情景亦像一个滑稽戏的表演。两名刽子手一左一右地挟持着他,走向一个露天的采石场。那两个人紧紧地贴着他,“K夹在他们两个人中间,直挺挺地走着;现在,他们这三个人结成一体,如果有人把他们中的一人撞倒,那么三个人都要倒下”。K甚至在临死之前,还是想着那两个押他的人在演戏。
这里涉及了卡夫卡叙事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作为作家的卡夫卡与他笔下的人物K关系到底如何?尽管《诉讼》、《城堡》中的K可以理解为卡夫卡名字的一个缩写字母,而《美国》中的卡尔的名字也是以K开头的,尽管卡夫卡把自身的遭遇演化为一个多少有点抽象的寓言,但是我们还是不应在卡夫卡与K之间画上等号,正如我们不应把西西弗斯或莫尔索等同于加缪。卡夫卡的遭遇和命运的性质都可以在K这个人物身上得到充分的证明,但至少在一点上,卡夫卡与K形成了重要而微妙的区别。我认为,这种区别就是卡夫卡所处的位置要比K优越一些。这一区别在我看来,就是卡夫卡式的喜剧和幽默的源泉。
在卡夫卡看来,人由于他们受到的局限而无法看清他们面对的存在的“真相”,无法看到事物的全貌,这就使他“退化”到了动物的基本处境。卡夫卡小说中的动物形象是令人难忘的,无论是面对猫和捕鼠器的耗子,还是地洞中那个可怜的动物,它们实际上与法院和城堡门前无助的K处境是完全相同的。正如那些在遥远的中国建造万里长城的工匠,他们既无法理解这一宏伟工程的意义,也无法看到它的全貌,他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砖石。而在某种程度上,人与动物的身份也是可以互换的,比如葛里高利一夜之间就从人变成了一只甲虫。这一情境使我们可以联想到庄子“朝菌不知晦朔”的那个著名的比喻。因此,从这样一个背景下,我们再回过头看看《诉讼》中的那个急性子的K,他竟然把一切都看得那么简单,把开脱自己的罪行看得如此轻松,并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到处奔走,而他的命运实际上早已注定。与“万里长城”宏伟蓝图相比,几块砖石可以拼出怎样一幅图像呢?
卡夫卡很喜欢用“一堆乱七八糟的积木”来形容主人公眼中的世界,而《诉讼》中K直到临死之前始终没有看到任何“真相”,他眼前的街道、灯光、采石场和对面高楼依旧是一个任意拼合而成的废墟。K的挣扎,用卡夫卡的话来说,就是一只苍蝇的挣扎,他被黏在胶杆上,直到把腿扯掉,完全不能动弹不止。这的确是一幕残酷的喜剧。正是对这一喜剧的书写,卡夫卡洞悉了我们所处的这个废墟的性质(而不是真相),用保罗·蒂里希的话来说,卡夫卡通过对废墟的认知和书写承担了全部的荒谬。存在于K与卡夫卡之间的缝隙,透出一些模糊不清的亮光,从而照亮了舞台的一角,开启了被岁月尘封的沉重幕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