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婚(第2/4页)

实质上,他并无严谨思虑,去巩固自己对于婚姻的笃定;他从未涉猎婚姻制度的任何书籍;过去十年中,他与孩童相处不曾超过十分钟;他也从未戏问过任何已婚者,更别说和离异人士有过任何深刻的对话,他无法解释为何大半婚姻都终于失败,这种一无所知和对婚姻参与者的想象缺失,让他免于了信心的丧失。

自有历史记载以来,婚姻多半都基于各种理性原因:因为两家宗地毗邻,夫家粮食生意兴隆,妻家父亲是一方执法大员,有世袭城堡,或双方父母同属一个宗教派别。在这些充分理据构架的婚姻中,流淌的是孤独,是违背意愿的交合,是不忠,是殴打,是冷酷,是婴儿室中传出的尖叫。

从任何一个中肯的角度看,基于理性的婚姻,从来都是不合情理的;它往往是权宜之计,是狭隘,是势利,是榨取,是虐待。由此,取而代之的——缘于感受的婚姻,基本无需为自己解释。婚姻的关键,在于它需发端于双方的殷殷之心,在强大本能的引指下,秦晋结好,且心里明了,这决定正确可靠。现代社会似乎早不乏“理性”,它们是痛苦的催化剂,基于精打细算的需求。确实,婚姻貌似越草率(也许相识不过六周,其中一方赋闲,或双方勉强成年),实际可能越坚实;这种表面的“草率”,相对于所有由所谓旧式的识时务者制造的错误和悲剧,倒是一种平衡。对“本能”的推崇,是千百年来不合理的“理性”造成的集体创伤性反应。

他求她下嫁于他,是在于这行为似乎杀机四伏:如果婚姻失败,双方的人生便也因此损毁。倡导婚姻不再是必需、单纯同居安全多多的论调,从明智的角度看,确实没错,拉比对此也不否认,但它们忽略了“危险”的情感诉求——让自己与爱人共同经历一种行为,只需个中情节扭转少许,便会造成共同的毁灭。拉比将自己愿以爱的名义被毁灭的殷殷之心,作为自己承诺的证明。求婚只是为了更加强烈地表达他的感情,从实用的角度看,这“并无必要”。婚姻也许令人联想到谨慎、保守和胆怯,但结婚却是完全不同的命题,它更草率,因而也更富浪漫!

婚姻,于拉比而言,仿佛是那通往亲密无间的无畏之路的高峰时刻;而求婚,则不乏闭目纵崖的每一点激情诱惑,期盼并坚信会有爱人崖下相托。

他的求婚,在于他渴望保存、冰封他和柯尔斯滕对于彼此的感情。他希求通过成婚,让一种狂喜的感受获得永恒。

来日,会有一段往事,令他一再回望,去追忆他曾想牢握的如火热情。那是个周六之夜,他们正在乔治街的一家屋顶俱乐部。两人立身舞池,沐浴在快速绕转的紫色与黄色的灯光中,音乐交替在嘻哈风的贝斯与露天体育场国歌一般激昂的合唱曲之间。她穿着便鞋、黑色天鹅绒短裤和黑色雪纺上衣。他想舔去她额角的汗珠,把她搂在怀里一起摇摆。这音乐,和身旁的舞伴,在承诺着永久终结所有的痛苦与隔阂。

他们走到外面的阳台上,只有栏杆边一圈粗大的蜡烛在照明。夜空清澈,眼前的银河咫尺之遥。她认出了仙女座。这时一架飞机斜掠过爱丁堡城堡,然后调正机身,朝机场方向下降飞行。就在这一刻,他确凿无疑地感受到,自己渴望执手偕老的人儿,便就是她。

当然,此刻尚有其他许多美好感受,他不能依靠婚姻去“封存”或保有:星空的浩瀚静谧;酒神俱乐部的纵情狂欢;身无牵挂的逍遥无羁;可以预见的慵懒周日(他们会睡到日上三竿);她的欢畅心情与他的满心感恩。拉比并非与一种感受结婚。他的结婚对象,乃是鲜活之人;这人儿,在这独特、私密而短暂易逝的氛围中,令他足够幸运地生发了如许感受。

某种程度上,求婚代表他的追寻,同时,也可能关乎他的逃避。在他邂逅柯尔斯滕前几个月,他和一对夫妻一起吃晚饭,他们是他在萨拉曼卡大学时认识的老朋友,这是一顿欢快的聚餐,大家聊着各种新鲜事儿。当他们三人离开维多利亚大街的这家餐馆时,马尔塔理好胡安的驼色大衣衣领,又细心帮他围上紫红色围巾,这关爱之举那么自然,充满温柔,让拉比不经意间感受到自己孑然孤影,仿佛胸口遭到一记重击;在这凡尘,无人关注他的生存与命运,然后,他意识到,这形只影单不可为继。他早已经受太多:在无聊聚会后独自归巢;整个周日无人对聊;假日消磨在筋疲力尽的已婚亲友身旁,孩子们早把他们累得无心说话;他深知对于这世间人们而言,自己终究是轻若鸿毛。

对柯尔斯滕的爱有多深,他便有多厌恶孑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