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鸡毛(第2/4页)
他们都是认真严肃的人。柯尔斯滕在忙一个题为“区域服务的采购方法”的演讲,下个月她需要前往敦提[3],演示给当地政府官员。拉比在写一篇《论克里斯托弗·亚历山大[4]空间构造学》的论文。然而,却有不少鸡毛蒜皮的冲突不断出现在他们之间。譬如,卧室内的理想温度该是多少?柯尔斯滕认为自己需要在夜间有足够的新鲜空气,以保持第二天头脑清醒、体能充沛。她宁愿房间冷一点(如有必要,她愿意加一件针织衫,或穿件保暖睡衣),也不要闷热污浊,窗户必须保持敞开。但是童年时的拉比在贝鲁特经历过刺骨的寒冬,抵御狂风从来都是一桩要事(甚至在硝烟弥漫的战争中,他的家人依然对风极为在意),放下的百叶窗、严实的窗帘和屋内窗玻璃上的水珠,都令他感到安全、温暖、惬意。
或者,且来一睹另一个争论的焦点:某个工作日的夜晚,他们该几点从家出发去吃晚餐(特别的大餐)?柯尔斯滕认为:预定时间是八点,奥利嘉餐厅大约相距三点二英里,路程并不长,但万一在主环路堵车怎么办?她提醒拉比说,上次(他们去看詹姆斯和梅丽时)就是这样。无论如何,早点到总不会错。他们可以在隔壁的酒吧喝一杯,或甚至在公园散散步;他们有很多家常要唠。最好是让出租车七点就来接他们。而拉比则会考虑:预定八点,便意味着我们可以八点十五分或八点二十分抵达。离开办公室前,还有五封长电邮有待处理,如果脑袋里装着这些公事,我就没法放松。反正到那时,交通已经顺畅,出租车一向都会早到。我们应该订八点的车。
又或者,譬如他们受拉比的客户之邀,参加苏格兰博物馆的一场奢华宴会。拉比需要给这位客户留下好印象,那么最好的讲故事策略是什么?他认为其中自有清晰的规则:开场便点明发生地,然后介绍主角,勾勒困境,之后采用明快的故事线,直至结尾(之后,该礼貌地将机会让给他人,最好是耐心陪候的CEO)。与此相反,柯尔斯滕则认为,故事应从中间部分开始,然后再回溯到开头,会更吸引人。她觉得这样会令听众对角色的险境感受更强烈。细节有助于增加独特性,不是人人都偏爱开门见山。如果第一个故事效果不错,干吗不抛出第二个呢?
如果他们的听众(正站在一副十九世纪晚期在格拉斯哥附近一家采石场挖掘的巨大的剑龙骨架旁边)可以投票表决两人的观点,那么对这两种思路,他们可能均不会强烈反对,他们会认可两个都不错。然而,对于柯尔斯滕和拉比而言,当他们一边朝衣帽间走去,一边恼火地概括各自的表现方式时,分歧就越发尖锐,越发带有个人情绪:两人都在纳闷,如果对方总是如此随意,或者走入另一个极端,刻板无比,那么他们又是在如何理解万事万物——这世界、他们自身、伴侣?每当冲突凸现时,一个新想法的滋生便会真正令冲突加剧:如此局面,怎可承受一生?
人们认可世间万物纷繁复杂,因而对于生活中绝大多数的宏大领域:国际贸易、移民、肿瘤学……能接受分歧,容忍冲突。但一旦分歧涉及家事,人们便容易作出决定性判断,并因此痛恶旷日持久的协商。我们会认定,为浴室的布局召开两天峰会,这实在怪异;聘请专业调解人来帮忙辨明离家用餐的合适时间,实属荒谬。
“我娶了一个疯子。”当出租车在空荡荡的市郊街道上飞驰时,拉比这样想着,并当即一阵恐惧,自怜自艾起来。同样怒气冲冲的伴侣,坐在出租车的后座上,离他已是不能更远。眼下这种不和,还从不曾进入过拉比的想象。就理论层面,他对于分歧、沟通和妥协,有着充分准备,但绝不该是这类愚蠢透顶的事务。鸡毛蒜皮便导致争吵如此激烈,这在他是闻所未闻。当他意识到柯尔斯滕随后可能以傲慢、冷漠示威于他,这加剧了他的焦躁。他看着前面不动声色的司机——通过贴在仪表板上的小塑料标牌判断,应该是个阿富汗人。他会如何看待他俩这场与穷困或部落种族灭绝毫无关系的争吵?拉比眼中的自己极为良善,却不幸摊上无法展现其良善的冲突。在他看来,给巴达赫尚省[5]一个受伤的孩子输血,或为坎大哈[6]的某个家庭提水,都远比探过身对妻子说对不起,要容易得多。
很多鸡毛蒜皮的家事,其实并不值得一提。只因过于在意对方吃麦片太响,或不舍得丢弃早已过期的杂志,我们可能立刻被视作白痴。严格要求洗碗机内的餐具按顺序摆放,或黄油用过该迅速放回冰箱,便遭受羞辱,这也是家常便饭。当困扰我们的冲突缺少辉煌的魅力时,我们便随人摆布,任由对方视我们小气和怪异。我们可以挫败收场,但同时,又深刻怀疑这挫败令我们尊严全失,于是便毫无信心将这挫败感淡定地展露给身边或狐疑或恼火的观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