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不是杜蕾斯
我家附近三年前开了一个小店。店面虽小,名头很大,叫做中华家谱研究会。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店招最后跟着一个羞怯的“筹”字。就我的观察,小店向来门可罗雀,“筹”字三年来都没能取掉。身着唐装的店主似乎一点儿不急,天天悠闲地在桌前练字。直到几周前,小店终于关张,改成了一家性用品商店。这件事情像一个意味深长的寓言诱惑着我,提醒我重新思考一个问题:历史是什么?
没有什么东西比历史更让人气馁的了。它是那么难以捉摸,像一种无名的动物——远远看去温顺而动人,一旦逼近,立刻会成为对生活的实际威胁。
于是有人干脆逃避,把历史当作一堆不正经的段子。也有人心有不舍,质疑历史究竟是个什么玩意儿。我还见到有人幽怨地写道:“中国人最悲哀的是,刚刚被历史的车轮碾过,还没爬起来,就发现历史在倒车了。”我也和大家一样,对历史充满困惑,觉得它简直就是传染病,可以长期潜伏,也可能短期爆发。
历史究竟是什么?严肃的答案不是没有。相反,答案非常多。在我的书架上,《论历史》《历史是什么?》《历史研究》之类的著作多的是。罗素、卡尔、布罗代尔、布洛赫、奥克肖特等等,陌生的熟悉的,大师高人,不乏精义妙论。毫无疑问,他们的答案自有其价值。可是坦率地讲,他们的答案对普遍大众未必有用。要知道,所谓历史,在大多数人的嘴里几乎就是信仰,就是宗教。而实际上在大家的内心深处,不管什么玩意儿,一定要“有用”才行——有用才是王道,历史也不例外。
举个例子。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是生活在欧亚地区的人类亚种,三万年前被现代人(也就是今天人类的直系祖先)所灭。照理说这是人类至为关键的重大经历,可是除了专业人士,有多少人在乎这个?换句话说,对于普通人来说,这段历史“没用”。
理解了这种社会心理,我们才可以进一步讨论什么叫历史。这时候我们会惊讶地发现,历史究竟有什么用,与历史究竟是什么,大家谈的其实是同一个问题。
我记得十多年前有本小说《根》(亚历克斯·哈里著),写一个美国黑人历经艰辛到非洲寻根的故事。当时小说非常火,评价也很高。可是现在我想起来却有些疑惑:从贩奴时代算起,黑人在美洲大陆上少说生活了两三百年。直到上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以黑人寻根为题材的文学仍未出现。这是为什么?想来想去,我的结论是,对于过去三百年的美国黑人来讲,吃饱肚子,少挨鞭子,远比认祖归宗有用。所以直到20世纪下半叶,黑人的现实生活逐渐有了起色,关于民族根源的历史才变得“有用”起来。所谓“仓禀实而知礼节”,就是这个道理。
“有用”这个词比较含糊。所谓“有用”,不是说历史真能当饭吃、当枪使或者当各种工具用,而是说历史可以满足当代人的自我期许,这才是“有用”最核心的意义——我们希望现在和未来的生活是良善的、公平的、美好的或强盛的,所以我们把与此有关的过去,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都看作历史。作为个人,也是如此——“我”希望自己是高贵的、富裕的或者与众不同,于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的身后铺就了一条通往过去的特殊的道路。这就是市面上叫“爱新觉罗”的人越来越多的原因。
从“自我期许”的逻辑里,我们依稀能看见历史的本质。我们依照自我的期许,选择性地去感知我们希望感知的过去,这就是历史。
然而,问题并没有随之变得简单。期望自己是智者的人,他眼中的历史多半充满观念;期盼自己是仁者的人,他心目中的历史必然充满同情;复仇者回望过去,尽是悲愤与血泪;逍遥者挥挥衣袖,把历史当作浮云。可以想象,一个自认为刀枪不入的人,他的历史肯定与上述所有人都迥然不同。如此差异的期许,它们之间有重叠的部分足以称为我们共同的历史吗?我不无疑虑。
这就是为什么宏大的历史叙事总是透出虚假的缘故。个人依靠自我的期许,选择自己的记忆,问题不大。而集体则往往忍不住,利用它的权力涂改我们个人的记忆,以达成它塑造自我形象的目的。联想到那家惨淡经营,由家谱研究改卖情趣用品的小店,不得不承认,尽管历史很“有用”,但恐怕并不具有“杜蕾斯”那样的可塑性和普适性。
怎么办?我觉得,假如每个人的自我期许里从不缺少“诚实”,权力就很难涂改我们的记忆吧。而历史,总有值得信任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