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法官的自白(第3/4页)

“民庭都是些一个巴掌拍不响的案子,审了一辈子就不烦?”

“怎么不烦啊!有时候太烦了!但即使是民事纠纷,闹到了法庭上,就谁都想把官司打赢了。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也有谁先举起巴掌的责任区分吧?各打五十大板只不过是种说法,打你四十五,打他五十五,意味着你赢了。心理上的赢也是赢啊。就算他占的理事实上多几分,但判决书的用词只要稍微往有利于你那边关照一下,他多占的那几分理就似有似无了。一般老百姓之间的官司,给法官塞钱的其实不多。他们在法律上争的往往是一口气。身为法官,关照哪一方点儿,也无非就是人情关照。比如本来你该道歉的事,我判个双方互相道歉,你心里最清楚那就是在面子上关照你了。哪怕你是卖鱼卖肉的,过后不送几条鱼几斤肉给我,那你太不懂事了吧?人情关照起码能获得感激。别人对法官的感激之心,某些时候对法官也是有用的啊。但如果一般老百姓和官员的老板的名人的三亲六戚,或者直接和他们本人打起官司,那么是官员的是老板的是名人的,如果想要获得法官的关照,暗地里必得意思意思吧?大点儿的官儿不太会直接和老百姓打起官司来,和老百姓打起官司来的经常是他们的三亲六戚。他们也不太会塞钱给法官,那双方都会不好意思。但他们如果托人捎话甚至亲自给法官打电话,面子总是要给的呀。给了大点儿的官儿面子,对方欠了你人情,那人情是有含金量的吧?如果是老板或老板们的三亲六戚被老百姓告上了法庭,不出点儿血的话,法官又干吗非予以关照呢?法官对惹上了官司的老板们,一般是外冷内热的。如果是名人,尤其文艺界名人被老百姓告上了法庭,那几乎是每一位法官都乐于审的。那对于我们是很快乐的事。这样的事其实也不多,但主审法官确实会有快感。这时名人就要加倍小心了,如果给法官的印象不好,即使有理,往往也会被法官审得很屈辱。所以名人为了那点儿面子,往往也会托人过话‘人情后补’。即使有这四个字在先,法官肯不肯关照,那也两说。确实有那类法官,会给官员面子,也愿意给有钱人面子,就是偏不给名人面子,还要通过名人官司自己也出名。名人惹上了官司碰上了那样的法官,那就只能怨自己倒霉了。”

“可是,法官关照一方,官司的另一方不服呢?”

“那就看法官水平了呀。比如吧,张三李四是邻居,张三一向总欺负李四,哪天把李四惹火了,发狠打伤了张三,张三成了原告,还托了关系,表达了物质性的‘意思’。这种情况下,收了好处的法官往往会这么判,当庭告知李四,我现在审的就是你打了张三。你打了没有呢?确实打了。打人犯法,我要依法判你伤害罪。至于张三一向欺负你,那是另案。另案等你把张三告上法庭再说吧。法官将一桩案子分成两部分来判,是种智慧,并不犯错,而且判起来还简单顺利。如果李四也‘意思’到了,那么法官会暗中关照李四,你可以反诉。如果李四既没有‘意思’到,又缺乏法律常识,那么法官都不提醒你有反诉的权利。当然,这都是从前的内幕,现在有了律师这一行,以上做法基本行不通了。你别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想说我们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种现象是吧?这确实是难以否认的现象,但也确实主要是从前的现象。现在,特别是在大城市,基本上不太可能了。一方面是由于判案透明度加强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律师这一行太发达了,把从前我们法官的油水截流了。但是中国的法律留给法官的判决空间至今还是蛮大的,死缓和死刑这是多大的差别?十年刑期和五六年刑期差别也不小啊!海里的章鱼有种本事,也可以说太能耐了!十七八公斤的章鱼,那多大个呀,但是它能从直径一寸多点儿的洞口钻入钻出。中国的法官们犯事,往往正是因为对自己类似章鱼的能耐太自信了!”

“现在,中央加大推行司法改革的力度,对法官们会造成压力吗?”

“太会了呀!不瞒你说,不少法官都想脱下法官服去当律师了。有人二意丝丝的,在乎的基本就剩一条了,当法官毕竟捧的是金边铁饭碗,铁饭碗就不能不在乎了,何况还镶道金边呢!你看现在,又是责任制,又要出台什么什么引咎辞职制、罢免制,今后法官这只金边铁饭碗肯定不好捧了!还想徇私枉法的话,风险系数高了呀,章鱼本事曝光,不但碗掉了,人也栽了,那不就完了?”

我忍不住也快人快语地说:“听你这话的意思,好像还挺怀旧嘛!”

“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