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大江大海一箱啤酒(第4/4页)
我们楼的人大部分都相信老头讲的这个版本,称之为“一箱啤酒引发的血案”。虽然其中有些地方在叙事手法上出现了超视角的问题,但就算是编的也还算合情合理;除了没赔多少钱这一点匪夷所思以外,都是前因后果顺理成章、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情节。只是,有一次闲的没事重看《撞车》时我更加困惑了。在大江大海的身上,到底是善多还是恶多?他们闯门打人,违法犯罪,算是十恶不赦呢,还是惩恶扬善?或是纯属一箱啤酒喝完了闹事?那个浑蛋儿子出重手把媳妇打成植物人,算是懦弱,还是恶呢?老太太报警,应该还是不应该呢?我当时觉得我的法学真是白学了,后来又一想,我本来就没学,都打星际了,也难怪我没有当律师。
这种问题,我这等肤浅之辈去管它作甚?前几天在网上看了一段视频,是一些闲得发慌的有钱人拍的。他们在酒吧架设隐形摄像机,由演员扮演酒保、善良的女子和流浪汉,唯独吧台的一位客人是真的,全不知情。善良女子从门口请进一位流浪汉,给了20美元让酒保给他点吃的。酒保佯作不悦,等善良女子一走,就要把他轰出去,以此来试探旁边那位客人的反应,并偷拍之,真是“大德福改了福记——缺了大德”了。结果其中一位光头佬,先是跟酒保一起用刻薄的言辞羞辱流浪汉,等流浪汉被轰走之后,他突然天良发现,给流浪汉买了个墨西哥肉卷。当时我想,幸亏卢大江卢大海不在美国。他们俩要是参加这个节目,如果天良没有发现还好,一旦天良发现了,搞不好要闹出人命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