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高墙 1961年 第二章(第3/4页)

“我觉得不会发生这种事,但你会丢掉饭碗。”

“伦肖先生说了些什么吗?”

“没有,他还不知道这件事,但你一被捕他马上就会知道。”

来自布法罗的伦肖是格雷格儿时的伙伴,目前是华盛顿一家很有声望的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去年夏天格雷格安排乔治去伦肖的事务所打暑期工。父子俩希望,乔治毕业以后能在这个律师事务所里谋得一个职位。这将是一个伟大的变革:乔治将是律师事务所除清洁工外第一位黑人职员。

乔治带着丝怒气地说:“参加自由之行并不违法乱纪,我们正努力坚持执法。种族分离主义者才是罪犯。我本期望伦肖这样的律师能理解。”

“他理解。但是他也不会雇一个惹上警察的人。就算你是白人也一样。”

“可我们站在法律正义的这一边啊!”

“生活中没有公平可言。你的学生时代已经结束了——欢迎来到现实世界。”

组织人的发言到了尾声,他大声疾呼:“各位,拿上你们的车票,检查一下各自的包,准备出发了。”

乔治站起身。

格雷格问:“我没能说服你,是吗?”

他的表情如此凄凉,乔治真想就此屈服,但他无法这样做。“不行,我已经下定了决心。”他说。

“那你千万要小心。”

乔治很感动。“我很幸运,有为我担心的人。”他说,“我会小心的。”

格雷格捏了捏乔治的胳膊,悄悄走开了。

乔治和其他自由之行运动参与者在购票窗前排成一列,购买了前往新奥尔良的车票。他走向蓝灰相间的长途汽车,把手提箱交给搬运员,由搬运员放进了车上的行李箱。汽车侧面画着长途汽车公司的灰狗标志和公司的口号:“乘我们的汽车非常舒适……开车让我们来就好。”乔治上了车。

一个运动组织者把他引到了前排附近的座位,其他的人被安排坐在人种混合区。司机对参加自由之行运动的人没有多加注意,其他乘客也只是微微有些好奇。乔治打开母亲给他的小说,开始读第一行。

没一会儿,运动组织者把一个女孩带到乔治身边的座位。他高兴地对女孩点了点头。乔治见过她几次,很喜欢她。女孩的名字叫玛丽亚·萨默斯。玛丽亚穿着淡灰色的高领毛衣和宽下摆的连衣裙,打扮得非常得体。她的肤色和乔治的母亲一样黑,长着一只可爱的扁平鼻子,她的嘴唇非常性感,常会使乔治产生想吻的欲望。乔治知道她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读书,和他一样即将毕业,所以他们的年龄应该很接近。乔治觉得除了聪明以外,玛丽亚一定还是个极具意志力的人:作为一个黑人和女人,仍能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这种地方读书。

司机开动长途汽车时,乔治合起了书。玛丽亚低下头,看着小说的标题说:“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啊,去年夏天我就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

蒙哥马利是阿拉巴马州的州政府所在地。“你在那儿干吗?”乔治问。

“我爸爸是个律师,他的一个客户起诉了阿拉巴马州的州政府。假期时我为爸爸工作。”

“你们赢了吗?”

“没赢。你继续看吧,别被我打扰了。”

“没关系,书什么时候都能看。但长途车能碰上美女邻座的机会能有多少啊?”

“我真是服了你了。”她说,“有人警告过我,你油嘴滑舌。”

“想听的话,我可以把我的秘密告诉你。”

“说来听听。”

“我很真诚的。”

她笑了。乔治说:“千万别说出去,这会坏了我的名声的。”

公共汽车穿越波托马克河,沿着一号公路进入弗吉尼亚州。“乔治,你已经进入南方了,”玛丽亚说,“你害怕了吗?”

“当然害怕。”

“我也是。”

高速公路笔直狭窄,穿越春色青葱的树林。他们经过了很多小镇,那里有很多无事可干的人,会停下脚步看着长途汽车驶过。乔治没怎么往窗外看,一直在和玛丽亚交谈。她告诉他,她在一个虔诚信教的家庭里长大,爷爷是个传教士。乔治说他去教堂只是为了让妈妈高兴,玛丽亚承认自己也一样。聊着聊着,长途汽车不觉已经开出了五十英里,到了弗雷德里克斯堡。

在进入弗雷德里克斯堡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小镇后,自由之行运动的参与者立刻安静下来。在这里,白人仍具有极高的统治地位。灰狗长途的终点站位于两座红砖白门的教堂之间,但这里可不像是讲求基督精神的首善之地。长途汽车停下时,乔治看见了厕所,吃惊地发现厕所门上并没有“白人专用”或“黑人专用”的标志。

乘客们走下长途车,在炽热的阳光下眯缝起眼睛。走近了看,乔治发现厕所门上还留有浅显的印记,推测门上的种族隔离标志想必是不久之前才去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