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4 枪声 1963年 第二十三章(第3/10页)
“因为我需要为乐队打拍子的吉他手。”
太让人兴奋了。戴夫从来没想过加入什么乐队,但马上被这个念头吸引住了。“我不知道你还有个乐队。”他说。
“叫禁卫军乐队。我弹钢琴,还担任主唱。”
“你们玩哪种类型的音乐?”
“我们只玩摇滚乐。”
“你是说……”
“埃尔维斯,查克·贝里,约翰尼·卡什……都是最棒的乐手。”
这些三拍的曲子戴夫都能弹奏。“披头士乐队呢?”披头士乐队的曲子要更为复杂一些。
莱尼问:“你说谁?”
“一个新成立的绝妙乐队。”
“从没听说过这个乐队。”
“算了,摇滚乐的老歌我都能弹。”
莱尼似乎有点不相信戴夫的话,但还是说:“那你想来禁卫军乐队试试吗?”
“当然想!”
莱尼看了看表。“回家把吉他拿来需要多久?”
“半小时回家,半小时过来,一共一个小时。”
“七点在阿尔德盖特的工人夜总会见我。乐队要在那儿演出。我们在演出前让你试一下。你有音箱吗?”
“有个小音箱。”
“那已经足够了。”
戴夫坐地铁回家。作为生意人的成功和刚喝的啤酒使他心头暖洋洋的。他在地铁上抽了根烟,为战胜了父亲感到由衷的喜悦。他想象着自己随意地对琳达·罗伯特森说:“我在一个摇滚乐队玩吉他。”几乎可以肯定琳达会为之而动容。
他从后门回到家,溜进了自己的房间,设法不被父母发现。他只花几分钟就把吉他放进琴盒,并带上了自己的小音箱。
刚准备离开,姐姐伊维走进他的房间。伊维穿着短裙和齐膝长靴,头发盘成蜂窝状,眼影涂得很浓,一身周六晚上出去社交的打扮,完全看不出还只是个十七岁的女孩。“你这是要去哪儿?”戴维问她。
“参加个聚会,据说汉克·雷明顿也会去参加。”
科尔德乐队的主唱汉克·雷明顿认同伊维的一些政治主张,伊维从对他的采访中了解到这点。
“你今天惹的动静可真是不小。”伊维说。她不是在批评他:和父母争吵时伊维总是站在戴夫一边,戴夫也一样。
“你凭什么这么说?”
“爸爸真的在为你难过。”
“难过?”戴夫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词。爸爸会生气、失望、严厉、独裁、专横,他知道该如何对付爸爸的这些情感。但难过伤心就完全不同了。“他为什么会难过?”
“我猜你和他吵过架了。”
“因为我考试成绩不好,他不肯给我零花钱。”
“你干了什么没有?”
“我什么都没干,我马上就出去了。也许还摔了门。”
“你这一整天都在哪里?”
“我去莱尼·埃弗里的货摊,在那赚了一英镑。”
“真了不起!现在你带着吉他要去哪里?”
“莱尼有个乐队。他想让我去弹调音吉他。”这话有点夸大其词了——戴夫实际上还没得到这份工作。
“运气真不错!”
“我想你会告诉爸妈我去哪里了吧。”
“你想让我说我才会说。”
“没关系,想说就说吧。”说完,戴夫便朝房间门口走去。快到门口时,他停下脚步问伊维:“他伤心了吗?”
“是的。”
戴夫耸了耸肩,然后就离开了。
他没被父母发现,顺利离开了屋子。
戴夫希望能通过试奏。他经常和姐姐一起演奏唱歌,但从来没在有鼓的真正乐队表演过。他希望自己足够棒——尽管弹调音吉他并不是很难。
在地铁上戴夫一直想着爸爸。他对能让爸爸伤心略微感到有点吃惊。他一直觉得当爸爸的不应该脆弱——但现在他发现,这种看法很幼稚。他对必须改变自己对爸爸的看法感到有些恼火。既然不是一个人受伤,他就不能对爸爸感到怨恨了。爸爸伤害了他,但他也伤害了爸爸,两个人在这件事上都有责任。有责任的感觉比兀自生气难受多了。
找到阿尔德盖特工人夜总会以后,戴夫带着吉他和音箱走了进去。这是个枯燥无味的地方:氖光灯刺眼的灯光照在胶木桌和成排的钢管折叠椅上,让人想起工厂食堂。这里不像是个能演出摇滚乐的地方。
禁卫军乐队的成员正在舞台上调音。莱尼弹钢琴,刘打鼓,布兹弹贝斯,乔弗里弹主音吉他。乔弗里前面有一个麦克风,想必他要唱一部分的歌曲。刘、布兹、乔弗里都比戴夫大,都二十出头,戴夫觉得他们肯定演奏得比自己好。突然,调音吉他变得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了。
他把吉他的音和钢琴校准,给音箱插上电。莱尼问:“你知道《昏乱蓝调》吗?”
戴夫是知道的,他大松了一口气。这是一首由悠扬的钢琴声带动的C调摇滚乐,吉他调音相对比较简单。戴夫毫不费力地跟上了钢琴的节奏,在与别人的合作中找到了一种独自弹奏时没有的冲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