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手中的魔力(第5/36页)
不过,就在此时,我全部所见的仍然只是差异。
呼啸着警笛的车现在冲入了停车场,闪着蓝光,我躲在停车场的卡车中间。只待了几分钟,全身就已几乎冻僵。我蜷缩成一团,冷得直打哆嗦,连睾丸都冻缩了(我发现对于雄性人类来说,睾丸是他们身体上最有魅力的一个部位,可绝大部分的男人根本不懂得欣赏,他们往往更愿意盯着其他的人体部位,比如说脸)。就在警车快要离开时,我听见身后有人说话。不是警察,而是卡车司机,也许我前面的那辆卡车正是他的。
“嘿,你在干什么?你他妈的滚远点,别挡住我的车!”
我仓皇逃走,赤裸的脚重重击在地上,四处散落的粗砂硌得脚生疼。然后,我逃到了草地上,再然后是一片旷野,我一直朝一个方向奔跑,最后到了另一条马路上。它要窄得多,这里没有一辆车。
我打开地图,在上面找到了脚下的这条马路,地图上赫然标着两个大字——“剑桥”。
我朝剑桥走去。
一边走着,一边呼吸着富含氮气的空气,思绪渐渐清晰起来。我是安德鲁·马丁教授。主人曾将与这个姓名相关的信息一一穿越时空传送给我,现在它们纷纷涌入脑海。
我是个已婚男人,今年43岁,正处于人类生命的中间阶段。我有一个儿子。我是个教授,刚刚解开了人类有史以来最难解的数学之谜。就在三个小时以前,我已使人类进化到一个超出任何人想象的程度。
一想到此,我开始忐忑不安,但还是继续朝剑桥走去,我要看看那里有什么样的人类在等着我。
基督圣体
没有人要求我提供这份有关人类生活的文件,它本不在我的计划之内。然而,为了解释人类一些了不起的特点,我还是觉得有必要谈谈。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你们中间有些人肯定已经知道我的选择了,我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
言归正传,我一直都知道地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我知道,我当然清楚。我“吃”过——以吞服胶囊的形式——那本大名鼎鼎的游记《好战的白痴:我与7081号水球人的故事》。我知道地球真实存在,它位于无趣而遥远的太阳系,那里比较落后,地球人旅行的方式严重受限。我还听说人类这种生物的智力顶多只能算中等,他们好战斗狠,对性事讳莫如深,常常写蹩脚的诗文,喜欢踱来踱去。
但现在我开始意识到,无论你的心理准备有多充分,到了这里还是远远不够。
早晨的时候,我终于来到了剑桥这个地方。
我差点儿被吓得灵魂出窍。第一眼看到的是建筑物,令我无比震惊的是,车库居然不是一次性的。所有的这种结构——无论是用于消费、居住或其他目的——都是静止不动的,它们全都牢牢地扎根于地面之上。
当然,这里应该是我的小镇。这是“我”居住的地方,“我”在这里断断续续住了二十多年。我必须演戏,假装一切都是真的,虽然这座小镇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陌生的地方。
在这里几何思维可谓是稀缺资源,这够骇人听闻吧。目及之处,几乎就没有十边形的建筑。尽管我注意到有些建筑物的体积的确要大一些,相对来说,在设计上也更花哨。
我想,这就是供奉性高潮的神庙吧。
商店开始开门了。我很快就明白了,人类的小镇上遍地都是商店。地球人的商店相当于我们沃那多人的方程式货摊。
在一家商店的橱窗里,我看到了满坑满谷的书。我想起来了,人类是一种必须读书的物种。事实上,他们得坐下来,逐行扫描每一个字。这着实费时间,而且是大量的时间。人类不能把每一本书都吞下肚,不能同时嚼几本大部头书,更不能在瞬息之间消化掉近乎无限的知识。他们无法像我们那样痛快地往嘴里扔一粒语言胶囊。想象一下吧!他们不仅不能永生,还不得不把本来就所剩无几的宝贵时间浪费在读书上面。怪不得他们是原始物种。等他们读了足够的书,确实达到开悟通慧的境界可以无所不能时,死神马上就找上门了。
人类准备读书的时候,他们得知道自己要读的是什么书,我对此深表理解。他们得知道书的内容,是爱情故事、凶杀故事还是有关外星人的故事?
人类在书店里还有其他的问题。比如说,这是一种看了之后能产生智商优越感的书吗?或者说,这是一种要想保持智商优越感就必须假装自己从未读过的书?这本书会让他们大笑还是哭泣?或者这本书只会使他们痴痴地盯着窗外雨滴滑过的痕迹?这是个真实的故事吗?或者是虚构的?这种书会健脑益智还是有助于强身健体?这本书最后是不是会帮作者吸纳宗教信徒?还是会导致作者被信徒烧死?这本书讲的是数学还是宇宙中基于数学的其他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