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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是的,”他说,“对某些人来说,它和贪婪一样,是一种占有欲;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它则是一种想要丢掉责任感的投降欲,一种想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有时候,它只是那种想说说话、想把自己的包袱卸下来丢给一个不会嫌烦的人的愿望,想再找到一个父亲或者母亲的欲望。当然在所有这些之下,还有生物学上的动因。”

我想,这说得都对,但在这些之外,难道就没有一点别的什么东西吗?我一直在自己身上,也在莫里斯身上发掘这种东西,只是我的铁锹还未铲到下面的石头。“那么对神的爱呢?”我问他。

“也完全一样。人照着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所以自然会爱他。你知道集市上那些把人照得变形的哈哈镜。人还造了一面美化自己的镜子,在里面看到自己可爱、有力量、正直,而且聪明。这是他心目中的自己,他在这面镜子里比在哈哈镜里更容易认出自己。哈哈镜只是逗他哈哈大笑而已,而这面镜子里的自己却是多么招他爱啊。”

他谈到哈哈镜和美化镜时,我记不得我们都说了些什么,因为我想到了他自青春期以来曾经有过多少次这样的经历:他照着镜子,竭力想用注意头部姿态的简单方法来使里面的形象显得漂亮而不变形。我感到纳闷:他为什么不留一大把胡子,把脸上的黑斑遮起来呢?是因为黑斑上长不出胡子来,还是因为他憎恨欺骗?我有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热爱真理的人,但这么一来又说到“爱”上去了。他对于真理的爱可以分解成多种欲望,这一点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事情了。补偿生理缺陷的欲望,获得力量的欲望,由于自己那张魔鬼附着的可怜面孔从来不会激起别人身体上的欲望,因而变得益发强烈的想得到别人欣赏的愿望。我非常想去摸一摸他的面孔,用同创伤本身一样恒久的爱的话语去抚慰它。这与我看到莫里斯被压在门下时的情形有点相似。我想祈祷:想尽可能作出某种奉献,只要能够帮助他的创伤愈合就行,但现在我的身上再也没有剩下什么可供奉献的东西了。

“我亲爱的,”他说,“还是不要把神扯进来吧。这只是你的情人还是你的丈夫的问题。不要把事物同它的幻影混为一谈。”

“但如果没有爱这种东西的话,我又怎么才能断定呢?”

“你必须断定归根到底最能让人幸福的东西是什么?”

“你相信幸福吗?”

“我不相信任何绝对的东西。”

我想他所能得到的唯一幸福就是这个:想到自己能够给人以安慰、劝告和帮助,想到自己能有点用处。这种想法驱使他每个星期都到公共草坪上去,同那些从来没有问题问他、躲开他、把他的名片扔到草皮上的人谈话。要隔多久才会有什么人真的像我今天这样跑来找他呢?我问他:“有很多人来找你吗?”

“没有。”他说。他对于真理的爱胜过对于自己自尊的爱。“你是第一个——很长一段时间里的第一个。”

“同你谈话很愉快,”我说,“你让我的头脑清楚了不少。”满足他的幻想——这是别人能够给予他的唯一安慰了。

他腼腆地说:“你如果能抽出时间来的话,我们可以真正从头开始,追本溯源。我指的是哲学上的争论和历史上的证据。”

我想自己的回答一定有点模棱两可,因为他又继续说道:“这实在很重要。我们绝不能轻视自己的敌人。他们是有理由为自己辩护的。”

“他们有理由?”

“并非很站得住脚的理由,只是表面看有点道理而已。是貌似有理,其实不然。”

他带着焦虑的神情看着我。我想他是在担心,我是否也会是那些走开的人当中的一个。他紧张地、似乎有点多此一举地问我:“一周一小时,这会给你很大的帮助。”我想:我现在不是有这么多时间吗?我可以看书或者看电影,但看书时书上的字句看不进去,看电影时电影上的画面也记不住。我自己和我自己的苦楚鼓点般地在我耳边响个不停,塞满了我的整个视野。而今天下午却有这么一小会儿时间,我把这些都给忘了。“行,”我说,“我来。谢谢你抽时间给我。”我这么说着,把自己能抱有的一切希望一股脑儿都放到了他身上,并向他许诺要像祛病一样帮我祛除掉的神祷告:“让我能对他有用吧。”

1945年10月2日

今天天气很热,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雨。于是我走到帕克街拐角上那座昏暗的教堂里坐了一会儿。亨利在家,我不想看到他。我尽量记着吃早饭时对他体贴一点,中午他回来吃午饭时对他体贴一点,吃晚饭时也对他体贴一点。有时候我会忘记这么做,而他就会反过来体贴我。两个一辈子相互体贴的人。我走进教堂,坐下来环顾四周,发现这是一座罗马天主教堂,里面放满了石膏像和拙劣的艺术品,写实风格的艺术品。我恨那些石膏像、那个十字架,恨所有那些强调人的躯体的东西。我正在竭力逃脱躯体以及躯体所需要的一切。我想我可以相信某种与我们自身没有关系的神明,某种混沌的、没有固定形状的、宇宙性的东西。我已经向这种东西发下了某种誓言,而它也给了我某种回报——那就是把我从混沌之中拉扯成形,变成同在椅子和墙壁之间飘荡着的浓密水汽一样具体的活人。有一天,我也将会变成这团水汽的一部分——我将会永远地逃离自己。于是我来到帕克街这座昏暗的教堂里,看到了四周圣坛上立着的所有那些躯体——那些带着洋洋自得的面容的讨厌的石膏像。我记得他们相信躯体(我想永远摧毁的躯体)的复活。我已经做了这么多加害于这具躯体的事情,怎么可能再会有永久保存它的任何一部分的念头呢?忽然间,我想起了理查德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类发明了教条,为的是满足自己的欲望。我想他的话真是大错而特错。如果我要发明教条的话,那么这个教条将会是这样:躯体绝不再生,它得同去年的蛆虫一块儿烂掉。人的思想是多么容易在一个极端与另一个极端之间摇摆不定啊,这点真是奇怪。真理是否就在摆的摆动范围内的某一个点上,在它永远不会滞留的某一个点上?不是待在像没有受到风吹的旗帜最后耷拉下来构成的那样一条单调乏味的垂线的中点上,而是待在离一个极端近些、离另一个极端远些的某个方位基点上?只要有什么奇迹能让摆在六十度角处停下来,人们便会相信:真理就在那儿。没错,今天摆就摆动了起来,我想到了莫里斯的躯体,而不是自己的躯体。我想到了生活在他脸上刻下的某些纹路,这些纹路就像他笔下的字体一样具有个人色彩。我想到了他肩膀上的一块新伤疤。要不是因为那次他试图保护另一个人的身体不被一堵倒下的墙砸伤的话,那块伤疤本来是不会有的。他没告诉我那三天他为何待在医院里,是亨利告诉我的。那块伤疤就像他的嫉妒一样,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我因此想到:我想让这具躯体成为水汽吗?(对自己的躯体我是想这样,但是对他的躯体呢?)我知道自己想要那块伤疤永远存在,但是我所化成的那团水汽能够爱那块伤疤吗?于是我开始想要自己所憎恨的躯体了,不过这只是为了让它能够去爱那块伤疤。我们可以用自己的心灵去爱,但是我们能够仅仅用自己的心灵去爱吗?爱始终在延展着自己,所以我们甚至可以用自己那没有知觉的指甲去爱:我们甚至还能用自己的衣服去爱,于是就连衣袖都可以去感觉另一只衣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