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4/17页)
我跟这个怪人只见过两面。家里人提到他时都压低嗓音,仿佛在谈一个疯子。在我看来,这个孩子很健康,是个稀有之人,他不仅敢于而且知道怎样按照自己的意愿活着。试想,假如德热当时没有“脑瓜一热”地异想天开,而是读完中学,拿到毕业证书,然后当一名公务员,徘徊于对他来说不仅陌生而且反感的阶层里干他不喜欢的职业,那将会多么可悲可怜!也许德热会变成一个具有病态倾向的危险分子!幸好,德热顺其自然地成了一个简单、勤劳、知足的人,他按时成家,开办商店,把几个女儿拉扯成人,等到自己命数已尽,带着基督徒的平静和谦逊安然辞世;不管怎样,德热都跟家族里其他的男性成员一样继续活着。当然,那些试图融入上流世界、渴望社会名声的家人永远不会理解德热的逃跑。“工厂主”的儿子,眼前是通向上层社会的阳关大道,可以靠名衔和学位跻身于贵族行列,可是现在,他不仅还要靠手艺过活,而且跟屠夫一样满手血腥。谁会理解这个呢?或许,德热对“贵族阶层”有一点恐惧。他抱着手工艺者的傲慢做出这个决定,逃开那个让他感到陌生、充满繁规琐矩的另一个世界。的确,假如他无论如何都想当一名手工匠,也完全可以接过我外祖父的木工作坊。但是,屠夫这个职业,对他来说有着更特别的吸引力。如果真有“使命”一说,那么毫无疑问,德热是一位天生的屠夫。童年时代,他就跟弟弟和学徒们一起玩“屠宰”游戏。听我母亲讲,德热将楼里的孩子们召集到庭院内的一个角落,让他们脱光衣服,在他们的背上和屁股上撒上盐,然后用一把从厨房里偷来的大宰刀将受难者凌迟碎剐。孩子们就像受惊的羔羊,忍受着这出古怪的游戏。这个游戏每个月都会上演一次。结婚时,德热已经当上了屠夫,他从婚礼现场拔腿溜走,撇下喜宴上的客人们,穿着燕尾服,戴着圆顶礼帽,跳上马车,直奔屠宰场。他脱掉新郎官的漂亮礼服,兴高采烈地宰了一头公牛,然后又悄悄溜回到宾客之中,回到毫无察觉的新娘身边,他的脸由于快乐而涨得通红。在他的葬礼上,人们在挽联上写道:“情人,温情的丈夫,最好的父亲”。这也是事实。出于本能,德热意识到了危险,并且逃之夭夭。
第一次见他时,我还是个孩子,母亲带我去他家串门。他的存在令我意外,因为在那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居然还有一位这么与众不同的舅舅。从来没有人跟我提到过:在布达佩斯,我们居然还有一位当屠夫的亲戚!这个发现令人兴奋,这位舅舅我也很喜欢。德热的举止略显窘迫,由于我们是“有地位”的亲戚,他和妻子为了迎接我们的造访做了精心准备,家里整洁得让人感觉不舒服,两口子都穿上节日服装,他们的三个漂亮女儿被打扮得像是参加选亲,紧张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该坐在哪里。我在心里感到一股由衷的自豪,家族里居然有一位屠夫!而且,这位出色的、显然相当博学的、“首都”的屠夫还跟我友好地握了手,亲自带我参观了操作间,让我看了木墩、板斧和牲畜的尸首。他要比我认识的所有当教师、律师、军官的亲戚都更加有趣。我为父母在家里从未提过这位出色亲戚的名字而感到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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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夏日,埃尔诺来了,他气宇轩昂地登上台阶,用吝啬的言辞跟目瞪口呆的一家人打过招呼。他没有吻任何人的脸,特意选了一把扶手椅坐下,从一只银制烟盒里掏出带长烟嘴的“女士”香烟,开始宁心静气、聚精会神地抽起来,似乎他来这里别无他事,只是为了向我们演示他所发明的一种吸烟方式。我从来没有见过有谁像他这样以这种复杂、郑重、灵魂出窍的方式吸烟。点燃之前,他将长烟嘴在银盒盖上戳了几下,眯起眼睛,用一只眼睛瞅了瞅香烟,仿佛在看一架天文望远镜;他朝长烟嘴里吹了口气,然后用舌尖舔湿了嘴唇,用两根手指仔细、轻柔地捏了一遍香烟,从卷了烟丝的烟卷里掉出点什么;他噘起嘴唇,然后将香烟放进嘴里,但是并没有松手,仍用两根手指小心地捏着,左手习惯性地从马甲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用一只手点燃,随后深吸一口——此刻他的两腮使劲嘬瘪,像死人一样——然后让烟雾在自己的肺里缭绕许久,大概过了足有半分钟吧,他一直在咀嚼,细品烟味的快感,之后开始缓慢吐出。烟从他的鼻子和嘴巴里呼出,形成一缕淡淡的烟云,这时候埃尔诺的呼吸变得艰难,就像一位运动员刚刚完成一场全力以赴的体育比赛……一家人啧啧赞叹地围坐在他身边,看得出神。他来我家后的头几分钟,全部用在了点烟上,好像有意让全家人为他的艺术造诣惊诧不已。之后,他很长时间都一声不语。他的呢子大衣放在身边的椅子上。他个头很高,有一米八六,而且体形很胖,还蓄着跟威廉二世皇帝[72]一样的翘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