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乳 (第16/25页)
“同一天在绘马上被写了名字的五人,很可能都死了呢。只因没有任何人瞧见。”
“所以在下不都说了?在下认为此说不值相信。”话毕,志方站了起来。告诉众人将赴市内巡视,便步出了屋外。
这种气氛,教人哪待得住?这背后,必有什么隐情。
五日前——
志方所订的计策其实简单至极。首先,在绘马上写下自己的姓名。如此一来,自己当然要遭到谋害。通常,并不会有人要谋害南町奉行所同心。除非有什么深仇大恨,否则没人胆敢如此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即便真能顺利得手,奉行所也将为恢复威信而大举缉凶。因此,没什么人傻到不分青红皂白地与奉行所为敌。
然而,黑绘马这案子可就不同了。本案的前提是——夺命者并非普通人。
倘若遇害者均是死于神佛灵威,那么,不管是当差的还是普通百姓,均注定难逃一死。坊间传言若属实,志方注定将魂归西天。
但志方自认自己并不会死,或者该说,自己不会被杀害。
哪有什么灵威?下毒手的必是普通人。若是如此,想必不敢对同心下手。不,若是下了手,真凶便将难逃法网。不不,即便如此,刺客仍得出手。
志方若是逃过此劫,便将证明绘马灵验之说纯属无稽。凡被写上名字者必得一死,绝不会有任何例外。按说,是绝不会有。若是无人前来下此毒手,便证明这不过是个谎言;若是有人前来取自己的性命,只须抓捕便可。没错。将真凶绳之以法,才是最好的解决之道。但若真是神佛所为,便既无法逮捕,也无法治罪了。
志方自道玄坂折返奉行所后,除与大石咨商,亦央请为逮捕黑绘马一案之真凶借调人手。所幸大石对一切十分体谅。不过,说来也是理所当然。原本命令志方调查黑绘马一案者,便是大石。
接下来,志方将妻小送返娘家,独自镇守官舍。在志方看来,同心组宅邸所处的八丁堀一带,治安比任何地方都要好。许多时候甚至比武家宅邸更为安全。
八丁堀官舍内外,共配备了二十名捕快警戒,还加派三名同心轮值戒备。
无须担忧引人侧目。若什么事也没发生最好。如此一来,大可向百姓宣传绘马无效,灵验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借此,应能使绘马的魔力消失于无形。若真灵验,结果应不至于随有无戒备而有所差别。倘若区区二十名捕快守护便使其失效,哪还称得上灵威?
只是,志方仍希望能将真凶绳之以法。
制止谣传继续扩散虽是当务之急,但若无法抓住真凶,也就失去了意义。杀人乃滔天大罪,凶手应接受国法制裁。要想匡正人伦、维持治安,依法将凶贼定罪方为上上之策。有鉴于此,町方奉行所内的众同心,都认为非得将真凶绳之以法不可。
为此,志方命万三将此消息公之于世。散播同心志方兵吾于绘马上写下己名的消息,即等同于让世间知晓志方将借一己之死活,印证黑绘马奇谭是虚是实。志方的打算乃是——如此一来,对手便不得不出招。
不出多久,这一传言便已传遍坊间,只是较事实更为夸张煽情。万三经过一番思索,决定将此消息告知瓦版屋。一听说与广为人所议论的黑绘马奇案有关,瓦版屋自然不敢懈怠,立刻以惊人神速付印流布。翌日,激昂的叫卖声便已在大街小巷此起彼落。
各位看官,写了名便没了命的夺命黑绘马,现有一位町方同心大胆挑战,此人于绘马上写下名字,欲将装神弄鬼的骗徒绳之以法。倘能逃过此劫,便证明黑绘马之说乃无凭无据之骗局,但若真有神力,此人必将难逃一死。南町同心志方兵吾大人,为办此案赌上生死。此事经过详载于此,各位看官务必先睹为快——
据万三所言,那天的瓦版已是洛阳纸贵。
虽非本意,但志方在短短一日间,便成了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红人。如此一来,对方可就非出手不可了。
但即便凶手真敢现身,也势必无法出手。一出手便等于自投罗网。
即便志方真遭遇不测,凶手也将为众人所捕。即便凶手侥幸逃脱,至少也证明此事并非神佛所为。届时,只须让全天下知道黑绘马的灵力绝非神佛所为,不过是装神弄鬼的凶贼作祟。若是凶贼所为——不管是什么动机,为了什么目的——犯的都是杀人重罪。
一旦发现夺命者实为普通人,便不会再有人在绘马上写名字;若有谁写了,便可将行凶者绳之以法——这便是志方原本的盘算。不论结果如何,对破案均有所帮助。
孰料,志方所打的如意算盘无一奏效。
事实上,志方完全乱了阵脚,至今心中依然慌乱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