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主导的世界秩序及中国成长(第16/24页)

无论偶然还是必然,绝对、至上和排他性主权国家的潮流至少留下了一处例外。如前所述,美洲殖民地拒绝了威斯敏斯特的主权垄断要求,美国宪法保存了多元共治的古老传统,然而,威尔逊主义复活了国内宪制和国际规范相互维系的古老传统。从威尔逊世界诞生那天起,有两件事已经注定会发生:其一,绝对主权将会遭到超邦国权力和亚邦国权力的侵蚀和分割;其二,国内和国际双向护法战争的传统将会死灰复燃。复古和维新经常是一回事,因为政治动力学可能存在的模式数量有限。二战和冷战的胜利为世界体系排除了主要障碍;卢旺达战争和波斯尼亚战争确立了限制国家主权的前例和条件;阿富汗战争和利比亚战争将北约强制执行集体安全的义务扩大到全世界;基地组织和反恐战争重现了亚邦国实体、邦国实体、超邦国实体同时参加的多层次战争。在伦巴底同盟和神圣罗马帝国的时代,多层次主体的战争司空见惯。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200年,许多人曾经以为这种战争即将或注定退出历史舞台。

仅仅从动力学系统的角度考虑,多层次复杂体系的稳定性高于单层次规范体系。这样的体系容易耐受局部的灭绝或恶变,容易产生小范围的创新和漂变,鲁棒性更强而可预测性更差。如果政治模式在软件意义上与基因模式有可比性,这两种系统的差异就像千姿百态的巴西热带雨林和整齐划一的爱尔兰土豆田。在地理面积和时间长度相等的前提下,前者的基因多样性远远超过后者,前者容易频繁发生低层次的局部灾难,后者容易间断发生高层次的全面灾难。中世纪欧洲的制度多样性超过一战前夜的民族国家体系,正如后者的制度多样性超过高度同质化的东方大一统官僚帝国。人类历史上大多数制度创新和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有效制度都发源于中世纪欧洲,一点都不是偶然。1999年以后的世界已经大大背离了1914年的刚性绝缘国家观,世界宪制、多层次行为主体和部分主权实体的概念重建已经呼之欲出。在这样的灵活体系中,民族国家-势力均衡-现实政治无法解决的许多致命冲突根本不成问题。这种框架转换曾经拯救香港免遭福克兰战争的威胁,将来也是拯救中国免遭科索沃战争或昭和战争的重要希望。中国只要顺应自身的多层次化和多角色化,修改历史认同和世界认知,并非没有希望以较小代价局部融入世界秩序。而不识时务的霍布斯主义只会将它投入不必要和无利益的斗争,进而推向世界差序格局的边缘,甚至战争边缘。

三、宪法秩序与世界体系

法统与僭政,安全落差与秩序输送

文明意味着秩序的生成和暴力的形态化。秩序意味着“可预见性”对“偶然机遇”的排斥;形态意味着赤裸暴力的边缘化和污名化。达尔文世界的居民坦然接受偶然机遇和赤裸暴力的统治,视之为人类生存的自然状态;而合法暴力、滥用权力、拨乱反正的观念对他们非常陌生,就像文明人类对“出生地的正当性”“海拔的正常化”“经纬坐标的合理调节限度”一样莫名其妙。“合乎形式的统治”凝聚于法统,法统是一切形式的综合和升华。法统的完善性和延续性是文明人类所能指望的最高世俗成就。文明居民在理想的法统下,能够忘记自然秩序与政治秩序的区别,不再将机遇和暴力视为理性预期的必要组成部分,就像大都市居民无须将砍柴御寒列为圣诞节购物计划的必要组成部分。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历史就是各种法统生成、展开和灭亡的历史。来自过去的信息如果完全不具备法统意义,就只能纳入考古学、人类学或自然科学范围。法统或形式将意义赋予历史,在法统的边界之外,只有事件,没有意义。僭政是秩序的逆转和暴力的无形态化,是机遇和暴力对形式的反扑。

只要不同行为主体在同一时间存在完善程度不同的法统,或法统与僭政并存,秩序“可预见性”的差异就会转化为国际体系中的安全落差。安全落差构成重要的外交资源,通常有利于法统最完善或最持久的一方。菲利普·奥古斯都对约翰王的优势主要源于约翰的弑亲罪、英格兰王国的宪法危机、英格兰王国与诺曼底公国的财政与司法管辖权冲突。在这些危机暴露前,约翰的父亲亨利曾经依靠同样的资源长期凌驾于法兰西王室之上。路易十四对斯图亚特王朝的单方面影响力主要建立在两国宫廷的合法性差距之上,甚至不列颠岛国的地缘优势都不足以抵偿。只要绝对君主制构成18世纪国际社会的标准形态,凡尔赛的模范宫廷就可以坐享外交红利。只有既正统又新教的君统才能解决英格兰-苏格兰王国的宪法危机,这正是奥兰治亲王和1688年革命的历史使命。《天主教排斥法案》《王位继承法案》和《1707年联合法案》奠定了全世界最稳固、最古老的法统,极大地增加了不列颠君主国面对欧洲大陆和全世界的安全落差。只有在安全落差的保护下,它才能居高临下地仲裁欧洲大陆的势力均衡。立宪君主制构成了19世纪国际社会的标准形态,相应的外交红利也就转移到威斯敏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