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庞培与恺撒的联合统治(第10/11页)

对摄政者来说,这一项新的失败不仅将难以承受,而且含有真正的危险,因为米罗若当选执政官,不可能像多米提乌斯等反对派那般言听计从。巧的是有那么一次,米罗与克洛狄乌斯在罗马城外不远处的亚壁大道上相遇,两者的爪牙发生了冲突,而克洛狄乌斯本人肩受剑伤,被迫退入邻屋躲避。这件事并非米罗授意,但事情既已发展到这种地步,米罗便觉得不如一不做二不休,致克洛狄乌斯于死,比令他受伤,危险性更小。因此他下令手下将躲藏的克洛狄乌斯拖出砍死于乱刀之下。

罗马陷入混乱

拥护摄政派的街头领袖——护民官提图斯·穆纳提乌斯·普兰库斯,昆图斯·庞培乌斯·鲁弗斯和盖乌斯·撒路斯提乌斯·克鲁斯普斯——看出这是大好机会以斩断米罗的竞选,并为庞培求取独裁者之名。社会的渣滓,尤其是由奴隶解放的自由人和未解放的奴隶,因克洛狄乌斯的死而失去了保护人与未来的解放者,因之很容易被煽动。于是,那血淋淋的尸体在广场的演讲台上展示,几个人发表过演说后,暴乱发生了。

那背信忘义的贵族集会之地显然被注定了要做那伟大的解放者之火葬堆,因为暴民把尸体抬到元老院,将元老院纵火烧毁,然后,群众冲向米罗住宅,将其包围,直至米罗手下用弓矢将其逐退。然后,他们又前往庞培住宅及其选定的执政官候选人住宅,齐呼庞培独裁者,候选人为执政官;再往临时执政官马库斯·雷比达处,要求其负执政官选举之责,当后者以职责所在,不允暴民所请时,暴民将其住宅围困五日不散。

庞培独揽大权

但这些暴民的煽动者却做得过火了。他们的主子当然想利用这个机会把米罗摆到一边,并获取独裁者之权。但他是想由元老院来赋予他,而非由手执大头棍的暴民。庞培率军将首都的暴乱敉平,因为这暴乱已非任何人所可忍受。同时,他坦白要求了他所要的职权,而元老院则唯有屈从。在加图与毕布路斯的提议下,庞培除保有各行省之总督职位外,元老院改授他“无同事之执政官”,而非“独裁者”;但实则一样,而元老院也只不过以此聊以自慰而已。

行政官和陪审法庭的变动

庞培在合法独揽大权之后,开始积极对付共和派——这一派在政治社团与陪审法庭中均有相当势力。他重申现行选举法,并由另一特别法来加强;另一项规定,逆自公元前70年,则加强了违法者之惩处。更重要的法规是,总督职只有在执政官和次执政官卸任五年之后始可授予。这样的安排当然必须在四年之后始行有效,而在这四年间,则总督之委派便完全由元老院的指令决定,换言之,也就是由当时主宰元老院的人来决定了。

陪审委员会仍留其存在,但抗辩权则受到限制,尤为重要者,法庭上的言论自由受到限制;因为证人的数目与演说的时间都规定了最大限,除了事实的证人以外,不许再有性格上的证人以利被告。那曲意奉承的元老院并进一步在庞培的授意下发出谕令:亚壁大道上所发生的争执业已危及国家安全,因之,指定了一个特别委员会,调查与之有关的一切罪行,而委员则由庞培直接指定。此外,他并企图重赋监察官以重要地位,以此来清除乱民。

这种种措施都是在刀剑的威迫下实行的。随着元老院宣布国家陷于危机,庞培乃召令全意大利人兵役年限之内者全部武装,并宣誓效忠,以应任何事变。一支可靠的部队暂时驻守在首都,反对派的任何举动,庞培都以武力要挟。在克洛狄乌斯被杀案的审讯过程中,史无前例地在法庭派遣了卫护部队。

共和派的耻辱

重振监察官地位的企图失败了,因为不论元老院的大多数何等奴性,却没有一个有勇气有权威能做监察官的候选人,米罗由陪审团定了罪(公元前52年4月8日),而加图求取次年执政官候选人之举则遭挫败。文学上的反对遭受一项新法令的打击,此后永未翻身,因为在摄政者们所惧怕的合法政治辩论已遭驱除,因之文学家们感受到君主专制的压力。当然,不论在大多数国人的心里还是在公务生活中,反对并未消失;若要使反对完全消失,则公共选举、陪审法庭和文学不但须受限制,而旦必须全部消灭。实则在这情势的转变期间,庞培的拙笨与偏执对共和派颇有帮助,使他们即使在他的独裁统治下仍然取得数次胜利,而他则痛感其失败之苦。

当然,统治者们用以强化其权力的种种措施均假借公共秩序与和平之名,以法规颁行之,凡不希望陷于无政府状态的人也一律被认为即同意这些措施。但这睁眼的瞎话,庞培却做得过火;负责调查最近动乱的特别委员会,庞培不派他的死党充任委员,却选各党各派最受敬重的人士,甚至包括加图在内。同时,他又在法庭展示他的影响力,主要目的则是为了维持秩序,因而使得那种时期法庭中惯有的骚乱不得出现,不但阻遏了反对派代表的发言,也塞住他本派人员的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