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庞培与恺撒的联合统治(第11/11页)

摄政者的这种中立立场可以在特别法庭的裁判中看出。陪审团不敢赦免米罗,但属于共和党的大部分与事者都被宽赦,而帮助克洛狄乌斯(换言之,即帮助摄政者)的分子则被无情定罪,其中包括恺撒和庞培的几个心腹友人——甚至包括庞培的执政官候选人海普西乌斯,护民官普兰库斯与鲁弗斯。因为他们为了庞培利益而指使暴乱。

为了装得公平,庞培并未阻止他们的定罪,这又是他愚蠢的例子之一。另一个例子则是他在不重要的事上,为了有益于自己的朋友而违背他自己的法规。例如,在普兰库斯的审讯上,他出任性格证人;保护几个跟他有密切关系的被告——如梅特鲁斯·西庇阿——使他们不被判罪。这是他的常态,总是做着自相矛盾的事:一方面想扮作公平无私的摄政王,另一方面又想做党魁,结果是没有一种像样。舆论称他为暴君,他的爪牙则认为他不愿或无能保护他们。

然而,共和派虽然仍时有骚动,甚至有零星的成功(主要是由庞培的错误),摄政者们获取独裁之职权的目的还是达到了,缰绳越来越紧;共和派遭受压制,新的君主政体得到加强。群众开始接受后者。当庞培病重康复之际,举国欢腾庆祝,表现出君主制度下特有的现象。摄政者们显得满意了。公元前52年8月1日,庞培辞独裁职,而与友人梅特鲁斯·西庇阿共任执政官。


[1] 编注:桑丘·潘沙,堂吉诃德的侍从。

[2] 译注:“立宪派”似应为“民主派”;“恺撒”似应为“庞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