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央与地方二元权力之格局(第2/3页)
3.人事方面。太平天国时期,原属于中央政府的人事大权,也有很大一部分落入地方督抚的手中。清代定制,三品以上文武大员的任命,先由军机处在记名人员中初选数名,差额呈进,最后由皇帝朱笔圈定简放。三品以下官员缺额,文官分别由皇帝、吏部、督抚任命,武官分别由皇帝、兵部、总督、提督任命,各有定额,不得侵混。所以,地方督抚的用人权是有限的。但自太平天国运动以来,不仅司道以下官员的任命皆由督抚奏定,而且邻省督抚的任命有时也要征求个别督抚的意见。据薛福成《骆文忠公遗爱》中称:“当是时,曾文正公督两江,凡湖广两粤闽浙等省大吏之黜陟,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谘之。骆公督四川,凡滇黔陕甘等省大吏之黜陟,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谘之。二公东西相望,天下倚之为重。”[2]
4.司法方面。清制,重要案件必须由地方专案咨报刑部批复,死刑案件必须由皇帝亲自裁决,生杀大权操控在中央。太平天国运动爆发以后,承平时期的这种审判制度的弊端很快就暴露出来。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地方督抚纷纷上奏,要求改变以往的死刑复核审判制度,得到了清廷的批准。从此,地方督抚就获得了就地正法的权力,地方的一些办案机构也随之产生。
5.满汉官员在政权结构中的比例发生重大变化。清前、中期,满人官员在政权结构中占着绝对的优势。经过太平天国战争之后,手握军政大权的地方督抚,汉人越来越多,满人越来越少,与太平天国之前形成鲜明的对比。当时,全国总督缺额共有10名,巡抚缺额共有15名。到同治三年(1864年),全国10名总督,汉人已经占有8名,满人只剩下了2名;全国15名巡抚,已经完全为汉人所据有。据资料表明,从咸丰十一年(1861年)到光绪十六年(1890年),全国44名总督中,汉人占34个;同一时期,挑选来担任巡抚的117人中,汉人占了104个。[3]这说明,自太平天国运动发生以来,汉人已经在国家政权结构的数量中占了绝对的多数,满洲贵族在地方政权中占绝对优势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对于这种情况,清朝统治者并不甘心,他们留恋过去,伺机要恢复自己在地方上失去的权力和地位,这就为以后政局的稳定埋下了祸根。曾国藩的心腹幕僚赵烈文就曾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如下判断:“天下治安一统久矣,势必驯至分剖。然主威素重,风气未开,若非抽心一烂,则土崩瓦解之局不成。以烈度之,异日之祸必先根本颠仆,而后方州无主,人自为政,殆不出五十年矣。”[4]后来的历史发展事实表明,这个结论是正确的。
湘军集团在扑灭太平天国以后,虽然没有公开与中央政府分庭抗礼,但是,太平天国以后督抚专权的局面已经形成。相当部分的地方政权重新组建,军事色彩也非常浓厚。而且,随着官僚阶层内部的分化和清政府对外的无能,这种督抚专权、内轻外重的局面不仅没有削弱,反有不断增长的趋势。曾国藩死后,湘军及其后继者淮军集团,已经控制了许多地方的督抚大权,大批汉族地方官僚担任地方督抚,集军、政、财、外交诸权于一身,声势显赫,一时无比。外重内轻之实渐已形成。不仅如此,伴随着其后的洋务运动,地方督抚权力的增长超过了中央各部权力的增长速度。
由于中央政府对变局的暗昧与对新事物的保守态度,洋务运动的硕果基本上全开在地方:咸丰十一年(1861年),曾国藩成立安庆军械所;同治四年(1865年),李鸿章在上海创办江南制造局、在南京创立金陵机器局;同治五年(1866年),左宗棠在福州创办福州船政局;同治十一年(1872年),李鸿章在上海创办轮船招商局;光绪四年(1878年),李鸿章在天津设立开平矿务局;光绪六年(1880年),李鸿章在天津设立电报总局;同年,左宗棠在兰州设立机器织布局;光绪八年(1882年),李鸿章在上海设立机器织布局;光绪十六年(1890年),张之洞建立汉阳铁厂,创办湖北枪炮厂;光绪十九年(1893年)至光绪二十年(1894年),张之洞在湖北武昌设立纺纱、织布、缫丝、制麻四局。洋务运动扩大了地方的经济和军事势力,使地方督抚在军事、财政、工业等方面有了更大的自主权。新的经济增长的因素,不仅使地方督抚在发展自己的势力地位时得到了好处,而且也成为他们形成实力的经济基础。因此,各地为了“确保利权”,纷纷发展和加强管理这些新的经济企业,而这种趋势则自然地调整着旧的地方行政的管理机构,从而构成了地方对清政府中央集权的更大反力冲击。洋务运动不仅没有使清中央政府收回散落在地方的权力,相反,地方在经济军事实力上更加有了独立的保证,这是清政府最初决策时所始料不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