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该下移之权力(第3/3页)
在这种情况下,同治九年(1870年),朝廷发布上谕,明确规定:
通商大臣业已裁撤,总督自当长驻津郡,就近弹压,呼应较灵。并著照所议,将通商大臣衙署改为直隶总督行馆,每年于海口春融开冻后,移扎天津,至冬令封河,再回省城;如天津遇有要件,亦不必拘定封河回省之制。李鸿章现任直隶总督,当懔遵此次改定章程,将洋务事宜悉心筹划。海防紧要,尤须统筹全局,选将练兵,大力整顿。[4]
这里确定了直隶总督的保定、天津两地轮驻制,当时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朝廷明令规定直隶总督不仅掌管地方事务,而且参与全国外交活动。尤其是将筹划洋务、海防、选将练兵、统筹全局大权的交与,这不仅为李鸿章淮系集团的发达奠定了基础,更是为后来从“淮系”分离出来的“北洋集团”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与政令上的保证。后来袁世凯开府北洋,北洋集团所以能够迅速获得发展,其真正根源正在于此。
对待外国事务由排斥到被迫接纳,清政府付出了整整20年的宝贵时光。最高统治者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乾隆皇帝拒绝马戛尔尼作为英使进驻北京,到咸丰十年(1860年)咸丰皇帝在炮舰的威胁下被迫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允许外国公使进驻北京,中国方面已经白白地付出了67年的黄金般的时间。由于闭目塞听,拒绝睁眼看西方,不敢正视自己的缺点,清朝统治者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大啦。它让中国失去了最好的发展机会,也延误了统治者通过努力达到维护与挽救其统治的最终目的。
[1]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8卷,第24—25页。
[2] 张德泽著:《清代国家机关考略》,学苑出版社2004年版,第275页。
[3] 《清史稿·李鸿章传》,中华书局1976年标点本。
[4] 《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78卷,第28—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