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太阿倒持之教训(第3/5页)

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李秀领认为:“满人入主中原以后,对汉人一直有着潜在的恐惧,但要实现对全国的统治,又必须与汉族官僚合作。汉族官僚们也需要维护清王朝的统治,但他们想保存清王朝的愿望并非出自对满洲皇帝的忠诚或对清王朝的热爱,而是因为没有清王朝,他们的权力也会化为乌有。”[1]本来,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向地方下放一定的权力,改革政治肌体中存在的僵化状态,重新激发其足够的活力,以促成清王朝的再次振兴,这应该算是一项十分明智的政策和举措。但是,由于太平天国以来中央与地方权力关系发生的一系列重大变动,地方督抚们不仅在战时和战后都形成了自己的实力派集团,把持着清王朝地方上的军政、财政与官吏任命的权力,有飞扬跋扈之嫌,而且,随着清政府希图自强的洋务运动的开展,军事、经济大权进一步落入地方的手中,地方督抚的实际权力大大膨胀。他们也以之为胆气,敢于公然与中央政府对抗起来。庚子前后的刘坤一抗命不遵与庚子事变中地方督抚的东南互保,就是最明显的例证。这样,中央政府的政策不仅不能很好地贯彻下去,而且还有了太阿倒持的感觉。加大中央集权步伐,收回从太平天国以来流失到地方上的各种权力,就必然成为清朝中央政府在最后的日子里所进行的一项最为主要的举措和急务。

林尚立先生认为:中央对地方的分权,一般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中央迫于地方的压力,作为一种妥协而采取的分权;二是中央出于社会发展的总体考虑或自身的目的,将权力或职能下放给地方。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的分权,中央分权都将可能引发一场新的社会动员,给各地方已有的愿望和要求带来新的刺激。前一种情况的分权,易于助长全面的地方主义,因为这种分权是中央政府让步的结果。中央政府在政治、财政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许多让步,会在客观上进一步培养地方主义的感情,而这种感情的成长又会对中央政府形成压力。于是,地方的要求与中央的反应就形成了“互相促进”的关系。而后一种情况的分权,则常常会煽动起政治上的地方主义。也就是说,地方政府在所获权力的基础上,从自身利益出发,寻求与中央政治上的“合理化”关系。这种关系的核心,就是地方不仅在行政上自治,在政治上也应自治。[2]从清末中央与地方关系发展的历史轨迹来看,这种说法确实是有其一定的道理。

在清末,中央与地方关系主要表现为冲突和抵抗。这种冲突与抵抗又主要体现在:(1)权限之争。因为中央政府世界眼光与现代战略观念的滞后,洋务事业多由地方督抚举办。随着现代化事业的不断推进与发展要求,地方政府自然会想要向中央政府提出更多的政治要求,这就是下放相应的权力和给予应有的自主权。然而,对于中央政府来说,当然不愿意在下放权力的同时,丧失自己的政治权威。因此,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问题,实际上就只能体现为不断的冲突与抵抗。(2)利益之争。随着地方洋务事业的不断举办,经济基础日益强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清末,财政瓜分与是否扩大地方政治权益一直是影响中央与地方关系和谐的一个关键问题。(3)控制与反控制之争。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本属于中央政府的军事、财政、外交等权力逐渐为地方督抚所占有。从慈禧太后到监国摄政王载沣,都在不断力图恢复咸丰前的气象,但这种努力的效果微乎其微,甚至是适得其反。尤其是载沣上台后不顾实际情况盲目地集权中央、集权于一家的做法,彻底将地方督抚赶到了自己的对立面。武昌起义一声枪响,各省立刻纷纷脱离中央政府而独立。这种控制与反控制的斗争,实际上最终没有胜方,无论中央或者地方都为之付出了相当沉重的代价。

为了解决地方主义的膨胀问题,中央政府从本王朝的长治久安的根本利益出发,向地方无论放权还是收权,其举动都是无可厚非的。在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各民族的团结是十分必要的。对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集权历史传统的大国而言,没有集权,不但幅员辽阔的国土无法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就是中国人的政治认同感也会发生问题。问题在于,在清末,由于清政府控驭全国局面能力的迅速下降,特别是随着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先后去世,清政府的政治权威出现了真空,而新上台执政的一帮满洲少壮亲贵又十分幼稚与昏乱,尤其是摄政王载沣不顾后果,肆无忌惮地采取中央集权的政策和措施,不仅没有达到保全自己的目的,反而进一步将地方推到了自己的对立面。新上任的监国摄政王载沣,无论其威望或是权术,都根本无法与慈禧太后同日而语。他不仅无力控制清末爆炸性的政治局势,而且也难以驾驭原来对慈禧太后效忠的地方督抚。原来的政治制约松弛了,地方势力派也顿感释然,他们不满于中央的大肆集权政策,与清廷之间的冲突和斗争也就日益加剧和公开化。“靠纲常名教维系的君臣之义渐渐为君臣之间力的抗争所取代。”[3]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不平衡关系终于被打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