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第5/8页)
她脑子里不时地出现那种想法:这就是我的命吗?她曾不止一次地说,她并不知道该对她的生活做些什么。不过她可能没有什么自由的选择。她不会获准当一名医生;做羊毛商不像是个好主意;她也不想让自己成为丈夫和孩子的奴隶——而她做梦也没想过她最终会当上染匠。她想到这里,心里明知这并不是她想做的事情。不过既然已经开始了,她就决心要成功——但她并非命该如此。
最初,她只能把布染成褐色或浅粉色。当她开始接近正经的猩红色时,却发现晾在太阳下或是一下水就退色了,这简直要把她逼疯了。她试着染上两次,可效果只能保持一时。彼得很晚才告诉她,要是她用织前的纱,或者用粗羊毛,一定要泡透才能染好;这样去做,色样倒是对了,可还是容易掉色。
“学染色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跟个师傅。”彼得这样说了多次。凯瑞丝意识到,大家都这么认为。戈德温副院长靠研读几百年前的老书学医,连病人都不见面就开药方。埃尔弗里克因为梅尔辛以新风格雕了童女的寓言便惩罚了他。彼得甚至从来没尝试过把布染成猩红色。只有玛蒂把她的决定建立在自知之明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听信某些德高望重的权威的指点。
一天傍晚,凯瑞丝的姐姐艾丽丝站在一边,抱着双臂,噘着嘴唇,看着她。随着院子的四角逐渐笼进黑暗,凯瑞丝烧着的火映红了艾丽丝失望的面孔。“你把咱爸的多少钱都花在这件蠢事上了?”她发问。
凯瑞丝算起加法。“七先令买了茜红,一镑买了明矾,十二先令买了布——总共三十九先令。”
“上帝拯救我们!”艾丽丝吓了一跳。
凯瑞丝本人也吃了一惊。这笔钱比王桥大多数人一年的工资还要多。“这钱不少,可我要赚回来更多。”她说。
艾丽丝气恼。“你没权利这样花他的钱。”
“没有权利?”凯瑞丝说,“我得到了他的准许——我还需要别的吗?”
“他已显出老相了。他的判断力不如以前了。”
凯瑞丝装作不晓得这一点。“他的判断力是好的,比你强多了。”
“你在耗费咱们的遗产!”
“你是为这个烦心吗?别担心,我在给你挣钱。”
“我不想冒险。”
“你是没冒险,可他在冒险。”
“他不会把应该归我们的钱扔掉的!”
“把这话说给他听吧。”
艾丽丝铩羽而归了,但凯瑞丝并不像她装出的那样信心十足。她也许一直就没弄对。那以后她和她父亲该怎么办呢?
她最终发现了正确的配方,其实极其简单:每三盎司羊毛要用一盎司茜红和两盎司明矾。她先在明矾溶液中煮羊毛,然后把茜红加到锅里就不要再煮溶液了。多余的成分是石灰水。她难以相信这个结果。比她所希望的还要成功。那红色很鲜亮,几乎和意大利的一样。她担心会退色,让她再次失望;但经过晾干、再洗和漂洗之后,颜色保持不变。
她把配方交给了彼得,在她的严密监督下,他把她剩下的全部明矾在他的大锅里染了十二码最优质的毛绒。经过漂洗之后,凯瑞丝花钱请一位精整工用一个起绒草刺果(一种野花的多刺的头部)摘掉松出的线头,并修整了一些小瑕疵。
她带着一大包完美亮红的绒布来到了圣贾尔斯集市。
她刚一打开布卷,就有一个操着伦敦口音的男人跟她招呼了。“卖多少钱?”他问道。
她打量了一下他。他的衣服贵重而不炫耀,她猜想他很富有但不是贵族。她竭力掩饰着颤抖的声音,说:“一码七先令,是最好的——”
“不,我问的是整匹布多少钱。”
“一共十二码,应该合八十四先令。”
他用食指和拇指捻着布面。“不如意大利绒布织得细密,但也算不坏了。我给你二十七金弗罗林。”
佛罗伦萨的金币很通行,因为彼时英格兰还没有自己的金币。一弗罗林约值三先令,三十六个英格兰银便士。这个伦敦人提出要买她这整匹布,比她按码零售的价只少了三先令。但她注意到他在讨价还价上并不特别认真——不然的话,他出价会更低的。“不成,”她开口说,对自己的鲁莽有些吃惊,“我要全价。”
“好吧。”他马上说,坚定了她直觉的判断。她大气不敢出地盯着他掏出钱包。转眼间她手里已经攥着二十八枚金弗罗林了。
她仔细检查着一枚金币。比一枚银便士稍大些。一面是施洗者圣约翰,他是佛罗伦萨城的保护神,另一面是佛罗伦萨的花卉。她把金币放到一架天平上,与她父亲为此目的保存着的一枚新铸的弗罗林相比。这枚金币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