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第7/8页)
由于《大街》揭示了美国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丑态,路易斯不断遭到非难和指责,这是可想而知的。当时美国评论界有人甚至说,《大街》就是仿照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创作的。诚然,这两部小说在题材方面确实有巧合之处,但它们各自反映的社会现实生活不同。爱玛·包法利和卡萝尔·肯尼科特两人虽然都热切地渴望幸福,但她们两人无论从时代背景、生活环境、思想素养和个人理想来说,都是截然不同的。有的美国评论家也撰文指出,路易斯在《大街》中触及了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作家最为关注的问题,即个人(特别是女性)与环境冲突这一重要主题,致使卡萝尔·肯尼科特在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乔治·爱略特的《米德尔马奇》和契诃夫的《三姐妹》的女主人公们身旁叨陪末座了。不过,在这里也提醒读者别忘了路易斯小说中的微疵。尽管作家笔下描绘的戈镇可谓精确卓绝,但对卡萝尔感情世界的刻画,相对来说却缺乏力度。路易斯竭力痛斥戈镇人(此处泛指美国中产阶级)缺乏文化素养,可他所要求的是什么样的文化,什么样的精神境界,他却始终没有做出清晰而令人信服的描述。这使他在不爽分毫的基础上对戈镇所进行的抨击威力大挫,同时也使他的讽刺不免显得太平易、太花哨。这一缺憾,对在现代美国小说史上厥功甚伟的路易斯来说,当然是瑕不掩瑜。正如美国评论家所说,路易斯毕竟精确地记录了一个民族与一个阶级的个性,描绘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的社会风采,堪称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浮世绘。没有他的作品,简直不能想象现代美国文学。没有他的作品,现在的美国人甚至也不能想象自己是什么样子。一句话,纽约《民族月刊》说得最好:没有其他任何作家像辛克莱·路易斯那么笔酣墨饱地写下了美国精神。美国的风致韵绝已被路易斯写透了,几乎成了绝响。
我国上了年纪的读者对《大街》并不陌生。早在1934年,译坛前辈伍光建先生就推出过英汉对照的《大街》节译本(商务印书馆版,约三万字)。20世纪40年代中期坊间又印过一些不堪卒读的节译本,随后我在大学里读到原著,不时被它的精彩篇章深深吸引,当时就有过把它全部移译过来的念头。新中国成立后忙于其他译述,无暇顾及,迨至改革开放以后,这一夙愿才得以实现。拙译历时三载有余,于1983年初首版问世后,承著名英美文学评论家、翻译家孙梁(纪廉)教授撰文《各领风骚后来居上:评辛克莱·路易斯“大街”新旧译本》等共两篇(详见《孙梁文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予以评论,本人深为感激。纪廉兄虽已作古,但一代又一代读者将从他的华章中不断汲取智慧与灵感。
“大街”,若按我国江南旧俗,通称“老街”,在美华人往往直接译成“主街”。近20年来,在我偕夫人访美期间,经常往来于“最繁忙的东北走廊”,即华府——巴尔的摩——费城——纽约——波士顿之间,所到之处,不管是波城近郊华盛顿打响独立战争第一枪的列克星敦,或是康州首府哈特福德,或是美京华府旧邑乔治城,照例都见得到有一条像模像样的“主街”。在乔治城至今保留着原来的石子街,老街风貌及人文景观,历历呈现在眼前。总之,“大街”——不管在天南海北,都是令人缅怀历史沧桑、探索文化渊源以及建设现代化城市的轨迹,其底蕴可谓深远之至。“大街”本身就有着说不完、道不尽的故事,似乎已成为文学中的永恒主题。路易斯在美国文学中开风气之先,写了《大街》,由此赢得蜚声国际的殊荣。没承望“Main Street”一词,已被收入英美各大权威性英语词典中,成为以保守、狭隘的乡土观念与实利主义为特征的小城镇意识形态的代名词。除此以外,《大街》还具有从民俗学、历史社会学、文化人类学的视角尚待开挖的价值。不消说,《大街》和《巴比特》(拙译已收入漓江版获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丛书与诺贝尔文学奖精品典藏文库,以及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20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之所以屡被列入美国立国以来为数不多的传世经典著作,原因也就在这里。
而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拙译《大街》全译本率先问世后,即受到当时文坛上许多实力派(如今早已成为著名小说家)的青睐,并且不断重版。这是我始料不及的。不言而喻,他们极富悟性,善于学习、借鉴,并且不断从中汲取滋养和灵感。于是,以“街巷”“胡同”为题材乃至命名,诸如《小街》《穷街》《裤裆巷风流记》《香椿街纪事》等长篇小说,纷纷出版,端的不知万几。不消说,这也无形中成为我国现当代小说艺术创作中的一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