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第3/3页)

如果帕希不是个活泼快乐、惹人怜爱的女孩,那她就会少受好多罪,就不必忍受日复一日的欺凌;而那顿毒打之后,帕希真的不再像以前那样活泼快乐了。她的心里满是忧伤,压得她喘不过气;她的步伐不再轻快,她的眼神不再闪烁着光芒,她那活力四射的青春模样一去不复返了。她终日惶惶不安,晚上常常会惊醒,在睡梦里都会喃喃地恳求着上帝开恩。她不像以前那样爱说爱笑了,而是终日埋头干活、一言不发。她的脸上再也没有笑容,唯有疲惫和忧伤。以前,我们一直能看到她欢欣鼓舞的样子;而现在,却只能看到她默默垂泪。帕希的心已经被她无法承受的痛苦和不幸摧残得支离破碎。

在主人的眼里,帕希跟他们家养的畜牲并没多少区别——无非就是漂亮一点,价格更高一点,也许还更聪明一点,但也没有聪明到哪儿去。在她的内心里,只是模模糊糊地对上帝和来世抱着一线希望;至于救世主,她早已隐隐地感到了绝望——会有救世主来拯救像她这样的人吗?对于未来的生活,她感到无比迷惘——她无法理解肉体之存在和精神之存在的区别。幸福对她而言特别简单,只要远离皮鞭、远离劳作、远离残酷的主人,那就是幸福。有一首小诗能很好地描绘她的心态:

“我并不祈求,
高高在上的天堂。
我只渴望,
受压迫的人能挺起胸膛。
唯有无尽的长眠和安详,
才是我心向往之的天堂。”

有些地方的人普遍认为,奴隶并不懂得“自由”为何物。这是一种非常荒谬的观点。贝夫河畔的奴隶也许是生活得最为痛苦的奴隶,奴隶制度的黑暗在那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当地奴隶主那些残忍粗暴的手段是其他蓄奴州的人都闻所未闻的;但是,贝夫河畔最懵懂无知的奴隶都深深懂得“自由”为何物。奴隶们都明白,有了自由就有了种种权利;有了自由才能摆脱种种不公平的待遇;有了自由才能获得劳动的果实;有了自由才能享有家庭的安康。每一个奴隶都亲眼见证了自己所过的生活和白人享有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多大的区别,每一个奴隶都能意识到法律的不公——身为奴隶的人,不光不能享有自己的劳动果实,不光要对主人卑躬屈膝,还要忍受无尽的折磨,甚至连半点反抗的权利都没有。

帕希在遭受了那顿毒打之后,开始深深地向往自由。在她的脑海深处,有一片自由之地。她曾无数次听人说起,在遥远的北方,人人平等,没有主仆之分。在她心里,那样的地方就是乐土,就是人间天堂。帕希也渴望能自由自在地生活,能为自己而劳作,能住在属于自己的小屋里。这是多么令人神往的生活。可惜,这对于她而言,只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而已。

这种环境对白人孩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埃普斯的大儿子当时十岁出头,是个特别聪明的孩子。他常常会学着大人的样子,四处追打奴隶,特别喜欢欺负老实的老亚伯拉罕。我每次看到他都扼腕叹息。他喜欢把老亚伯拉罕叫过去审问一番,然后用他小小的脑袋瓜思考一下,要是觉得需要教训一下老亚伯拉罕,他就像模像样地狠狠抽上几鞭。他常常骑着小马、带着鞭子到地里来,假装自己是个工头,每次都逗得埃普斯哈哈大笑。他肆意地挥舞着皮鞭,大声呵斥奴隶,催促大家快点干活,甚至有时还学着埃普斯骂几句脏话;他老爹看在眼里,乐不可支,特别引以为傲。

俗话说,三岁看到老。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不管他们本性如何,都会对奴隶的痛苦熟视无睹。这些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变得越来越残忍、越来越无情;而且,他们并不会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甚至还会觉得自己是仁慈慷慨之人。

埃普斯的儿子不是个生性卑劣的孩子,但是,他所处的环境蒙蔽了他的心智,让他无法理解“人人生而平等”这个最简单的道理。他从小就把黑人当成动物看,除了会说话、能干活、更值钱之外,和家里养的其他畜牲并没有区别。他从小看着黑奴像骡子一样给他父亲干活、被他父亲鞭笞踢打,他习惯了奴隶看到他就摘帽行礼、卑躬屈膝,所以在他的认知里,奴隶生来就是这样的。那里的人从小就形成了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从小就把黑奴直接与人类区别开来,这也难怪我那些受苦受难的同胞们会备受欺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