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尼的救赎(第30/43页)

“你先走。”托尼说。

鲍比似乎不相信托尼,等到托尼发动了引擎才开车出去。但是还是不信任他,鲍比在路口停了下来,等着托尼往前开。托尼倒车的时候,车前灯扫过草地,灰色的衬衫、黑色的胡子、白色的脖子突然变得格外明显。他很奇怪罗的死没让他觉着一点儿喜悦,是什么消解了他的怒气,破坏了他的正义感。夜晚的清晰令他吃惊,他从来没有把一个死人留在地上。

眼看苏珊就要把书读完了,最多还剩下两到三章。枪声如同纸页中的炸弹,所有的迹象都暗示着灾难性的结局。

暴力带给她兴奋感,如同交响乐中的铜管乐器一样。虽已年过四十,苏珊从来没有见识过杀人。只是去年在麦当劳,看见一个警察拿着枪扑向一个正在吃三明治的家伙。她所经历过的暴力,仅限于此。在这个世界暴力无处不在,公园里、贫民窟、爱尔兰、黎巴嫩,但是暴力不曾在她的生命里出现。

敲敲木头[2]。安全确保了她与灾难擦肩而过,因为她知道的每一件事都已经发生了,尽管未来一片茫然。书里没有将来,书里充斥着暴力,带给人的是兴奋而不是害怕,就像坐过山车。绝不要忘记书中说的一切都有可能发生,即使幸运的苏珊有安全可靠的家庭(与我们的这个世界如此不同),也有可能会像托尼一样,在黑夜遭遇不幸。如果你有枪,你会比托尼表现得更好吗?你会开枪吗?

爱德华就快来了,阿诺德也是。剩下的书页越少,他们就离你更近,像两只老虎般步步逼近。以她的名字命名的角色就是一个傻子。苏珊·傻瓜,有点儿伤她的自尊。不过她现在没空理这些,只想快点儿把书看完。

夜行动物 25

托尼·海斯廷斯在去乔治家的山路上发现了雷伊·马库斯。起初,托尼并没有认出他来。在车灯闪过一个弯道时,托尼从模糊的身形隐约觉得应该是他:晃着肩膀走路,灰色上衣,牛仔裤,走得很慢,还回过头来看了看。尽管从一开始,托尼就想着自己有可能遇上雷伊,但直到车子驶过,那人融入黑暗中,托尼才敢肯定那就是雷伊。发现他了,他想,那不是他,只是因为他一直想着他。但紧接着,前灯的灯光照出了光秃秃的额头、尖尖的下巴,还有那张熟悉的脸。可是来不及停车了。托尼的直觉是把自己的脸藏起来,于是他大声告诉自己没有什么好害怕的:他在车里,而且天这么黑,雷伊肯定没有认出他。托尼继续往前开,脑子里不停地想着自己应该用手里的枪把雷伊抓起来。

直到下一个转弯处,托尼还在想自己是否应该掉头回去,但很快便放弃了这个念头:如果返回去,雷伊肯定又会钻进树林,这才是他没有停车的真正原因:怕打草惊蛇而不是害怕雷伊,但这鬼地方还真有点儿邪乎,阴森森的。他不可能停在那个弯道上,再倒车去追雷伊,那样会惊动他,他会迅速钻进树林逃跑。也许他可以开远一点儿再掉头,从另一个方向逮住他。

公路开始沿着山势向下,托尼觉得这些弯道很眼熟,注意到树林里有一个白色的东西,黑暗中,一片漆黑,他认出来是那辆旅行拖车,那个可怕的死亡拖车。他记得鲍比给了他地图,却没想到会把他带到这里来。托尼很吃惊,想到电影里那些食尸者,不禁毛骨悚然。他想到了自己的使命:雷伊·马库斯正从山的另一边走过来。

现在,托尼开得更慢了,还在想自己为什么不停车抓住雷伊。他不愿意去想鲍比会怎么说,胆小鬼、笨蛋。托尼琢磨着是否有可能在这条路的某个地方抓住雷伊。弯道、树林,趁着夜晚。一方面,托尼心里有所期待,手里有枪,全面戒备。鲍比说得对,他总是找太多借口。这一次,托尼下决心要抓住雷伊,证明自己不是懦夫。可是什么时候?现在还是最后?另一方面,对雷伊来说,这条路上没有其他的岔路,要绕上另一条路也得费不少时间。问题是先放下鲍比交给他的任务去抓雷伊,还是先去找乔治。虽然他不想一个人去抓雷伊,但这不是理由。他得先去找乔治,不然到时怎么跟乔治解释他带着的囚犯呢?

还有一个更好的理由。他又不是警察,抓犯人不是他的责任。不仅如此,警察放走了雷伊·马库斯,现在都称不上是警察的公务了。再说,又不是他托尼·海斯廷斯杀了罗·贝茨,是鲍比·安德斯干的。他又不是鲍比。再重复一次,鲍比杀了罗又不是他的错。到目前为止,他还只是一个旁观者、目击者,而不是参与者。他希望自己不要被牵涉进来。但是如果他独自一人把雷伊抓了回来,就变成了同谋、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