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开始更深入地思考自己的身份,同时也深深爱上了同学乌莎。真巧,做第一次大的写作作业时,我俩被分为搭档。于是一年级时我们有很长时间来相互了解。她美好得不可思议,集人能有的所有优点于一身:聪明、勤奋、高挑、美丽。我跟一个哥们儿开玩笑说,如果她性格很差的话,一定是艾茵·兰德(Ayn Rand)小说女主人公的不二人选,但她十分幽默风趣,说话也非常直截了当。其他人可能会弱弱地说:“嗯,也许这个可以改一下措辞?”或“你有没有思考过另一个想法呢?”但乌莎干脆利落地说:“我认为这句需要修改”或“这个论点糟透了。”一起在酒吧的时候,她抬头看了看一个我们的共同朋友,直言“你的头真小”,但完全没有一点讽刺的意味。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这样的人。
我之前也谈过几个女朋友,有的严肃,有的活泼。但乌莎在我心目中是完全不同的。我时时思念她。一个朋友说我“相思成疾”,另一个说从没见过我这样。第一学年结束前,我得知乌莎还单身,于是立刻约她出去。暧昧了几周并约会了一次后,我告诉她我爱上了她。这违反了我作为年轻人学到的任何一条关于现代约会的规则,但我毫不在意。
乌莎就像我在耶鲁的精神向导。她本科也在耶鲁,知道哪几家咖啡店最好,哪几家餐厅最棒。她的学识也非常渊博,仅凭直觉就能意识到那些我根本没有发现的问题,她也经常鼓励我寻找那些我尚未发现的机遇。“多去办公室,”她告诉我,“这里的教授喜欢与学生多交流。师生沟通是这里的一种经历。”我总感觉耶鲁对我来说有点陌生,但只要有她在,我就非常安心。
我上耶鲁是为了获得法学学位,但在那的第一年教会我许多之前不知道的东西。每年8月,知名法律公司都会来纽黑文招聘,求贤若渴,希望找到高质量的下一代法律人才。学生称这次招聘为FIP,全称是秋季面试计划(Fall Interview Program),届时会举办长达一周的晚宴、鸡尾酒会、在酒店举行的宴会以及面试。我参加FIP的第一天恰好在第二学年开学之前,当时我已经有了6个面试,其中包括我最心仪的一家法律公司吉布森律师事务所(Gibson,Dunn & Crutcher,LLP),公司的华盛顿分部招人。
和吉布森的面试进行得很顺利,公司邀请我去纽黑文最贵的一家餐厅参加那场“恶名远扬”的晚宴。流言称那晚宴实际上是一场面试:候选人要风趣、有魅力、积极,不然就永远不会被邀请到华盛顿或纽约的办公室参加最后一轮面试。我到餐厅的时候想,最贵的一顿饭竟然要在如此高风险的环境下吃,真是煞风景。
晚餐之前,我们都被要求待在一个包厢里,喝喝酒,聊聊天。比我大十多岁的女人端着酒,酒瓶用精美的亚麻布包装。她们每隔几分钟就问我要不要新倒一杯或续上一杯。刚开始我紧张得喝不下去,后来我终于鼓起勇气在侍者询问我是否需要来点酒、要什么酒时回答是:“我要白葡萄酒。”我想回答完以后她总该不问了吧,但她又说:“您要白苏维翁(sauvignon blanc)还是霞多丽(chardonnay)?”
我觉得她是故意整我。不过还好我推理出那是白葡萄酒的两个品种。所以我点了霞多丽,不是因为我不知道白苏维翁是什么(我确实不知道),而是因为霞多丽这几个字说起来容易些。但我只是躲过了第一颗子弹,那夜还很漫长。
在那种场合下,你必须在害羞和张扬之间找到平衡。你不想让同伴讨厌,但也不希望他们连手都不跟你握一下就走。我试着做自己,因为我一直觉得自己既合群又不咄咄逼人。但那天我对周围的环境太过着迷了,只是一个人目瞪口呆地盯着餐厅的华丽装饰,想着它们有多贵。
那些酒杯看上去纤尘不染。那哥们儿穿的西装肯定不是Jos.A.Bank正装店买一送三大促销的时候买的,因为看着就像丝绸做的。铺在桌上的亚麻布看上去比我的床单还柔软,我要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摸摸它们,别让别人觉得我很奇怪。
长话短说,我需要一个新计划。在我们坐下来吃晚餐的时候,我必须要集中精力完成手头的任务——找到工作——然后离开这取笑穷人的地方。
我再忍耐了两分钟。我们坐下以后,女侍者问我要清水还是“闪闪发亮的水”。我翻了个白眼,虽然我觉得这餐厅是挺震撼的,但说“闪闪发亮的水”也太显摆了吧,好像在说“闪闪发亮的”水晶或“闪闪发亮的”钻石一样。但我还是点了“闪闪发亮的水”,可能对身体更好吧,因为听起来更干净。
我小啜了一口,但马上吐了出来。这是我喝过的最难喝的东西。我记得有一次在地铁站买一杯健怡可乐,但却忘了饮料机做健怡可乐的时候是不会放糖浆的。这个高档地方的“闪闪发亮的水”就是那样的难喝。“这水有问题。”我提出抗议。侍者向我道歉,说她会给我再拿一杯圣培露气泡水(Pellegrino)。那时我才意识到那“闪闪发亮的水”就是“碳酸”水的意思。我尴尬极了,幸好只有一个人注意到发生了什么,而且是个同学。我安全了。现在开始不许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