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第13/26页)
假如他,里希斯本人是凶手,具有凶手同样狂热的理想,那么他也不会采取与凶手迄今的做法不同的行动,而且也会像他一样全力以赴,通过杀死美丽无双的洛尔,来圆满完成自己的疯狂事业。
这最后一种想法他特别喜欢。他能够在思想上设身处地替他女儿未来的凶手想一想,这就使他远远地胜过了凶手。因为可以肯定,凶手即使无比聪明,也无论如何不可能设身处地为里希斯想一想——即使可能,他也肯定预料不到,里希斯早就设身处地替他这凶手想过。归根结底,这同做生意并没有什么不同——作必要的修正,这是可以理解的。识破了一个竞争者的意图,就是胜过了这个竞争者;就再也不会上他的当;不,他叫安托万·里希斯,诡计多端,具有一个战士的天性。法国最大的香料贸易、他的财富和第二参议的职务,毕竟不是因为恩赐而落入他的怀里的,是他通过斗争、抵抗、欺骗得来的,当时他及时地看到了危险,机智地猜到了竞争者的计划,把对手排挤掉了。他未来的目标、他的后代的权力和贵族化,他同样会达到的。他将挫败那个凶手,那个争夺洛尔的竞争者,而这只是因为洛尔也是他里希斯自己计划的大厦的最后一块石头。他爱她,不错;可是他也需要她。为了实现他的最大的野心,他所需要的绝对不能让人夺走,他要用牙齿和手来保住!
现在他觉得舒畅些了。在他成功地把自己夜间关于与这恶魔斗争的思考降至商务上的竞争之后,他感到充满朝气的情绪,也就是自负在控制着他。最后一点恐惧心理已经克服,像折磨一个年老体弱的人一样折磨过他的沮丧和郁郁寡欢的忧虑感觉已经消失,几星期来一直笼罩着他的忧郁预感的云雾已经消散。如今他又在熟悉的地域上,感到经得起任何挑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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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松地、几乎是愉快地从床上跳起来,去拉系铃的带子,吩咐他的睡眼惺忪、踉踉跄跄走进来的仆人收拾衣服和干粮,因为他打算天亮时由他女儿陪同去格勒诺布尔旅行。随后他穿上衣服,把其他人一个个从床上叫起来。
午夜,德鲁瓦大街这幢房子苏醒过来,人们在忙碌。厨房里灶火在燃烧,兴奋的女仆在过道里穿梭,男仆一会儿上楼梯,一会儿下楼梯,仓库管理员的钥匙在地下室丁当直响,院子里火炬照得通亮,雇工们围着马匹奔跑,其他人从栏里牵出骡马,人们给它们套上笼头,备好鞍子,装上货物,奔跑着——人们会以为,就像公元一七四六年那样,南撒丁未开化的部落正在进军,烧杀掠夺,居民们惊恐万状,匆忙准备出逃。但是绝非如此!主人正像法国元帅一样信心十足地坐在他账房间的写字台旁,喝着牛奶咖啡,对不时闯进来的仆人发出指示。同时,他顺便写信给市长兼第一参议、他的公证人、他的律师、他在马赛的银行家、布荣男爵和各种商业伙伴。
大约早晨六点时,他写好了一应书信,对他预订的计划作出一切必要的指示。他把两支旅行用小手枪插在身上,系好他的钱褡裢,把写字台锁上。然后他去喊醒女儿。
八点,小旅行团出发。里希斯骑马在前,他身穿葡萄红的镶金边上衣和黑大衣,头戴黑礼帽,帽上有一束羽毛,显得非常漂亮。在他后面是他的女儿,穿着朴素些,但是非常美丽,所以街上和倚着窗户的人都只是把目光投向她,人群中赞叹之声不绝,男人们脱帽表示敬意——表面上是对第二参议,实际上是对那位像公主一样的少女致敬。跟在后面的是几乎不为人注意的女仆,再后面是牵着两匹运行李的马的男仆——到格勒诺布尔去的道路崎岖不平,无法使用车子——队伍的最后是由两个雇工赶着的十二匹载货的骡马。在林阴大道城门旁,警卫举起步枪致敬,直至最后一匹骡马通过后,才把枪放下来。儿童们还在后头跟了好长一会儿,目送这队人马缓缓地沿陡峭、弯曲的道路下山远去。
安托万·里希斯携女儿出走给所有人都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们觉得,仿佛自己参加了一次古代的祭礼。人们都在传说,里希斯到格勒诺布尔去,就是到杀死少女的怪物新近藏身的那个城市去。人们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次旅行。里希斯所做的究竟是不可饶恕的轻率举动,还是值得钦佩的勇敢行为?这是一种挑战,还是神的一种安慰?他们模糊地预感到,这是他们最后一次看到这位红发的美丽少女。他们猜想里希斯必定会失去洛尔。
尽管这一猜测依据的是完全错误的前提,但是它却应该表明是对的。里希斯根本没去格勒诺布尔。他的招摇过市的搬家无非是一种花招。在格拉斯西北一里半处,即圣法利埃村附近,他下令队伍停住。他亲手把全权陪同证书交给男仆,命令他单独率领雇工把骡马队伍带到格勒诺布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