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4/40页)

詹姆斯和格蕾丝已经离开了集市,正坐在一棵树下吃面包和冷培根。他们不能太引人注目。夜幕降临时,他们偷偷回到棚子里。进口处的门帘已经被绳子拴住了,只在底端留了一个极小的入口,詹姆斯和那女人悄悄地从入口爬进棚子里。名叫亚当·雷特的仆人正躺在一个麻袋下睡觉,格默坐在那堆箱子上面,他右边那盏正在燃烧的蜡烛则在帆布上投下一抹淡淡的光影。蜡烛旁竖着一把装饰华丽的长管枪。

“啊哈!”格默有点儿喝醉了,他眉开眼笑地看着他俩,“怪胎和妓女!孩子,到我这儿来,快来领你的奖赏。”

詹姆斯走到他身边。格默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

格默说:“你要记得这一拳,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笑场。老天爷,你今天都笑出声了!教你怎么尖叫就已经够麻烦了。”

詹姆斯站起来,拍掉夹克上的草屑。格默摇摇头,“唉,用拳头揍他简直就是白费功夫。真是一个奇才!一个危险的孩子!过来吧,我不会再打你了。”他将一只手搭在詹姆斯的肩膀上,接着两人对视了几秒。“你去睡觉吧,”格默说,“我和格蕾丝小姐还要喝完这瓶酒。”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表,“离天亮还有两个小时的时候你们就动身离开这里。届时我们在拉文顿会合。”

格蕾丝道:“不介意的话,我们先把账给结了。”

格默点点头,“你这次会得到金子,亲爱的格蕾丝,金子和银子。”

“那我呢?”站在烛光外的詹姆斯问道。

“这个男孩让我觉得毛骨悚然。”格蕾丝一边拿起酒瓶一边说道。格默耸耸肩,“你用不着喜欢他,毕竟,他和这东西一样都不会喜欢你。”说着他拍了拍枪管。

“是的,”格蕾丝说,“但愿他永远都不会羽翼丰满。”

詹姆斯躺在自己外套下辗转反侧了一个小时,听着周围的嗡嗡声——有好些人从棚子旁边路过,有些人在醉醺醺地哼唱一小段歌谣,有些人则在争吵。同时还能听到犬吠声。詹姆斯渐渐开始熟悉这些嘈杂的声音。起初,他被这些噪声搅得无法入睡,他仔细聆听、权衡着每一个叫喊声。虽然他不害怕,但他十分谨慎,时刻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他可不觉得格默会保护他。

詹姆斯在布里斯托尔的丹麦街上一幢房子里找到了格默,旁边有一个热闹的码头。想要找到格默并不难,只需问一问那些看起来跟格默就是一路人的家伙。因此,在纸牌高手、艺人、模仿表演者和皮条客的指引下,他来到这幢房子的门口。一位中年女人为他开了门,然后让一位年轻些的女人带他去内室。这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衣服散落在床和地板上,桌上摆着吃剩的食物和一只杯脚裂开了的玻璃杯。格默似乎是跪在墙边做祷告,听到开门声后他便转过身来。詹姆斯的到来并没有惊吓到他。他看看男孩,又看看墙面,然后挥手让詹姆斯过来。墙上有一个很小的木洞,格默往旁边挪了挪。詹姆斯把眼睛对准洞口,能感觉到一阵凉风袭向他的眼眸。他窥探的这个房间比格默的房间要大,墙上挂着几幅画,四柱床下有一只猫和一个便盆。地板上跪伏着一个浑身赤裸的老男人,一个女人骑在他的身上,用马鞭抽打他那肥胖的屁股,让他驮着她在房间里爬来爬去。虽然那男人累得气喘吁吁、汗如雨下,但当她鞭打他时,他脸上却露出畏惧而愉悦的神情。女人看向墙上的小洞,伸出舌头,露齿而笑。

“这幅画面描述的是,”格默低声道,“人类的快乐。”

刚开始与格默合伙的那几周里,詹姆斯跟着他在这座城市四处闲逛:坐落在小胡同里的酒馆、妓院、赌坊和斗鸡场。男人用市侩的眼光打量着詹姆斯,把他当作另一个人的马匹和吉祥物。女人则对男孩那张漂亮的脸蛋感兴趣,带着谨慎而乏味的善意接近他。

六月底,在丹麦街的这所房间里,阳光洒落在一面铺在黑色地板上的橘色旗子上,一只苍蝇无精打采地拍打着菱形图案的玻璃窗。坐着的格默暗示他——不,是他们,可以大赚一笔了。格默已经验证过好几次,他确定自己在布兰德约的客厅里目睹的那一幕绝非偶然。他曾用钉子、蜡烛和拳头折磨过詹姆斯,但他就像张木桌一样毫无痛感。做最终确认时,格默从建筑工那儿借来了一把工具,拔掉了詹姆斯的一颗牙齿。结果是毋庸置疑的!他开心得弯腰抱住詹姆斯,他的衬衫染上了男孩的鲜血。詹姆斯没有痛觉!他从未感到过疼痛!不仅如此,他身上伤口的愈合速度也快得极为惊人,你甚至可以坐在那儿,看着他的伤口收缩、长合、变白、结痂。詹姆斯身上被烧伤的皮肤只要三天便能愈合如初。他的手掌哪怕被刺穿过十几次,都不会留下任何伤痕,而且皮肤依旧光滑细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