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伪证(第11/17页)
我只觉得血往上冲,下了车走来走去,不知该如何发泄。杨延鹏在一旁看着我来回转磨,说道:“我认识一些奥克兰的同行,可以试试联系他们去捏这个郝建波……当然,过程不保证合法,而且费用……”
少整这不着边际的给老子瞎添乱!我把电话打回支队:“能找新西兰大使馆……奥克兰大使馆协助咱们么?”
小姜估计是莫名其妙了一会儿:“您怎么查案都查到国外去了?”
老白的回复更直接:“我是让你去找杀王纤萍的凶手,不是让你把一起区内命案变成外交事务!能破最好,尽人事,听天命吧。”
打发走杨延鹏,我命令各组探员都去集中寻找北安造纸厂当年的员工。曹伐来找我汇报情况时问:“我说赵队,你就那么确定是在这个范围里?”
我正火大,懒得答理他。
拿到手的资料显示:郝建波自一九九年底到二○○六年初,先后更换了三处居所:二○○一年搬到五道口,二○○四年搬到方庄,二○○五年搬到高碑店——全是自费租住,而且离自己的工作单位越来越远。凑巧的是,北安造纸厂在二○○一年初因修路搬迁至五道口,二○○四年改制后转至方庄,同年因经营状况不佳辞退了许多员工。
由此,我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也就是彬那个“不确定的方向”:郝一直在盯着凶手。
九九年十二月五号那天,郝很可能在追赶妻子的路上,看到了王纤萍遇害的一幕。事后,作为一个熟知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官,郝在悲痛之余意识到:王纤萍的死,会连累孩子——一旦失去财产继承权,他根本无力支付郝萌的心脏移植手术费,所以,他隐瞒了妻子的死亡,暂时放过了凶手,但他一定是看到了凶手的模样,至少,他知道凶手就是北安造纸厂的职工,于是他数年来频繁更换住所,一路尾随凶手——凶手应该就在○四年北安造纸厂辞退的那批人当中,并且是在○五年到高碑店地区工作的人。
电话里郝建波的反应,证实了我的推断。
现在该怎么办?
再打给郝建波,已经无人接听。就凭手上这么点儿人,在今晚之前要想完成排查,难比登天。我正要举起手机考虑是不是今晚打爆郝的电话,就收到了一条内容简短的繁体中文信息:
“北京洛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苏震。”
名字不陌生,我在北安造纸厂的职工名单上见过。
我一指曹伐:“集合东部队,跟我走!”
虽然我反复叮嘱:我们只是找苏震了解一些情况,怕他有思想负担,所以务必不要透露我们的身份,随便编个理由把他带到经理办公室就好。车间主任出门的时候还是一脸狐疑。无所谓,陆续赶来的增援已经封锁了工厂所有的出入口,我只是不想为抓个把人闹出太大动静而已。
过了不到五分钟,在门口望风的曹伐回头朝我递了个眼色,跟张祺分别闪身至门的两侧。
我示意值班经理在办公桌后坐好,转身垂首背朝着门口。
随着推门的声音响起,身后突然一阵骚动:倒地声、搏斗声、惊呼声、手铐摩擦的金属声……“警察!别动!”
天道酬勤。我看了看表,掏出电话通知领导:“头儿,抓到嫌疑人,是原来北安造纸厂的职工。”
回过身,我拍拍值班经理的肩膀,同时挥手让目瞪口呆的车间主任离开。走上近前,曹伐他们把按在地上铐好的嫌疑人拽了起来:“叫什么名字?”
老白可能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就是他干的?”
苏震四十开外,身材短粗,有点儿谢顶,一张脸上不是疙瘩就是坑,绝对属于月球表面——只不过现在惨白得失去了本色,看上去更像是大雪封山后的月球表面。
我盯着他发直的双目和颤抖的身躯,只一眼,便情不自禁地笑了出来。
“别给他时间在路上编瞎话。”把苏震押上警车,我叫来曹伐,“我先打个电话,你和张祺去车上把这孙子的口供拿下来。带家伙了么?带了就扔驾驶室里,省得让人说咱们刑讯。拿上笔录纸和印油,把车门和窗户都关上,让群众看见影响不好。”
曹伐有点儿含糊:“可……要是他死扛呢?”
我一边拨号一边不耐烦地骂道:“要你干吗吃的?干不了滚蛋!老白催咱们归队呢。我打完电话之前把口供拿下来,这案子我给你报头功;拿不下来,您请另谋高就,我这队不收废物!”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曹伐纵有千般委屈、万般无奈,也只能骂骂咧咧地摘了手表,猫腰钻进车里。老警怂都这德行,不拿鞭子抽不卖命。
“彬,跟家吃饭呐?”
“还没。这回又是什么事?”
听他那戒备的口气,我笑出了声:“正好,多撑会儿。晚点儿我过去请你们小两口吃大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