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伪证(第12/17页)
彬哼笑了一声:“赵警官无事献殷勤,恐非奸即盗吧。”
“瞧你这刻薄劲儿……我是聊表谢意。案子破了。”
“郝建波看见了?”
“对。嫌疑人的名字就是他提供的。北安造纸厂,苏震。人刚抓。”
“是他?”
“是。”
“认了么?”
“分分钟的事儿。”
“真运气。恭喜了。”
我承认,是挺运气:“少来这虚的!哎,我问你,你为什么让姓杨的去查那些情况?你肯定是早看出问题了。你这家伙太不仗义了!跟我还打埋伏,当时怎么不告诉我……”
“瞧瞧这谢意表的。这饭啊,还是省了吧。”
“这两码事儿,你别打岔。”身后有动静,我警觉地回头看了看,是警车在来回晃动。周围负责看守的一个探员贴着车窗看了看,冲我挥手示意一切正常。
“从尸坑的遗骸照片来看,尸体被掩埋的姿势是仰面朝天,双手交叉置于胸前——这是个刻意摆放过的、很安详的姿势,充分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
“这个……我靠,我怎么就……”
“周所长还说过,最后一次问话的时候,郝建波号啕大哭。”
“你觉得不正常?”
“失踪人的家属通常会本能地回避失踪人可能遇害之类的想法。如果郝建波哭得那么真切,不由得令人生疑。”
“可仅凭这两点,就怀疑他知道王纤萍被杀,甚至是见到过凶手,太牵强了吧?”
“岂止是牵强。我也不相信郝建波杀人,毕竟动机和时机都有问题,但他确实有充分的理由暂时掩盖爱人死亡的真相。除非王纤萍是死于意外,否则郝建波就有可能见到过凶手。”说到这里,彬还不忘打趣道,“另外,建议今后找律师对你们进行简单的民事法律基础培训。”
“哈!那我明白了。不过你以后别卖这关子,害我白搭了两天的工夫,折寿啊!”
“我告诉过你,这是不确定的方向。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拿给你,是误导侦查。你的方式是正确的,只是因为案件年代久远,证据缺失严重,所以才貌似碌碌无为。我让小杨去瞎扑腾,完全是撞大运,这种旁门左道永远无法代替正规的侦查手段。”
“甭谦虚啦,大哥,反正兄弟我是一揖谢地。晚上等着我啊!”
“馨诚,你别高兴得太早,这只是个开始。”
“我知道,后面的事我再想办法。车到山前必有路。”
“还有,你可以留意一下:理论上,这是个‘不可能’的案子。”
正在这时,车门开了。我草草挂断电话,迎着曹伐走上去:“怎么样?”
曹伐没好气地撇着嘴,把几张纸甩给我:“撂了。”
我瞟了眼车里,苏震的脸仿佛又变成了雨后的月球表面,蜷缩在后座上直喘粗气。
“是他?”
“就是丫的。”
03
不知道彬的晚饭后来是如何解决的,因为我失约了。
抓到苏震,确实只能说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如何找到充分的证据为他定案公诉,是我们面临的又一座喜马拉雅。
回到支队,老白在肯定了我的成绩同时,尖锐地提出了证据问题:“仅凭口供可定不了他,现在连刑拘证都开不出来。刑事传唤的时限只有十二小时,凌晨六点前找到证据去定他,否则就得放人。”
法医队报告:除头骨创伤痕迹与嫌疑人供述吻合外,无其他证据。
东部地区队报告:经走访,未找到目击证人;北安造纸厂原职工未提供有用线索。
西部地区队报告:走访当地居民,未找到目击证人。
曙光派出所所长周若鸿报告:九九年郝报失踪案后,未在现场找到血迹、凶器或嫌疑人足迹,无目击记录。
曹伐和张祺从现场电话报告:苏震虽对九九年十二月五日晚尾随王纤萍意图不轨,两人撕打中致王倒地,后脑撞击石块死亡一事供认不讳。但由于时隔多年,且板井路一带地形环境变化较大,其已无法指认第一现场。
直到凌晨一点多,除了苏震的口供外,我们没找到任何证据。
我拨通了郝建波的电话——这是仅剩的办法了。
出乎意料地,郝接听了电话。尽管已是奥克兰时间凌晨五点多,郝的声音听上去依然很警醒。
“抓到苏震了,他也承认了,但证据不足,定不了他。”
电话那边传来一声悲切的叹息。
“我们需要你的证词,希望你能当面指认他。”
郝在那边欷歔良久,却泄气般地小声答复道:“对不起……”
我诧异了半晌,强压怒火,耐着性子做他的思想工作:“郝建波,我知道你有顾虑,苏震已经撂了,他推倒王纤萍时恰好被你撞上,虽说视线不好,他也认出你就是平时接送王的丈夫,于是立刻逃离了现场……是你掩埋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