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袋妇的一支蜡烛(第10/12页)

我告诉他我的名字,说我对他的表演颇感兴趣。他想知道我是不是唱片公司派来的星探。“请问我是否即将展开大好前程?经过多年的寒窗苦练,我这就要一夕成名天下知了吧?”

我们一起踏出小房间,穿过侧门走出俱乐部。行经三家店面之后我们坐在一家咖啡馆的雅座。他点了份希腊色拉,我们都叫了咖啡。

我说我蛮欣赏他那首袋妇的歌。

他眼睛发亮。“噢,你喜欢是吧?我个人觉得那是我最棒的歌。几天前作好的。我周二晚才在羊皮手套开唱呢。我是三个礼拜以前来到纽约,在西村签了两周的合约。店名叫‘大卫的家’。你听过吗?”

“应该没有。”

“酷儿动线的另一家同志店是也。不知是纽约没有异性恋呢,还是这类人口不上夜店。总之我在那儿表演了两个礼拜,之后就到了羊皮手套开唱。当晚下了台我跟几个人坐着喝酒,大伙聊起那位袋妇,几杯意大利好酒下肚以后,听得我还真是满怀感伤。我礼拜三早上起床头痛欲裂,这首歌的第一句歌词竟然蹦进我发疼的脑袋,我马上坐起身子写下来,才写一句下一句就冒出来,没几下六句歌词就全有影了。”他掏出一根烟,点烟之际顿了一下定眼看起我来。“你刚说了名字,”他说,“不过我忘了。”

“马修·斯卡德。”

“嗯。你就是在查她命案的人。”

“‘查’这个字好像不太精确。我是找了些人谈过,看能寻出什么蛛丝马迹。她死前你就知道这人吗?”

他摇摇头。“我以前根本没来过这带。唉哟,我该不会给当成嫌犯了吧?因为我从去年秋天就不在纽约。我还没费事算出她死的时候我人在哪里,不过圣诞节我是在加州过的,三月初呢则往东挪到了芝加哥,所以我的不在场证明应该算是滴水不漏。”

“我也没真怀疑过你,其实只是想听听你的歌。”我啜口咖啡,“她的生平你是怎么知道的?她当过演员吗?”

“应该没有吧。有吗?那歌也没真的在讲她,你知道。只是她的故事引发的灵感,可我并不认识她,她的事我不清楚。不过这几天我一直在注意纽约的袋妇,还有其他游民。”

“我懂。”

“纽约到底是游民特别多呢,还是他们在这儿特别显眼?加州每个人都开车,街上根本没人。我是加拿大来的,安大略省的乡下,而我第一个待过的城市则是多伦多,那儿街上的疯子也是有的,不过跟纽约可不能比。到底是这个城市会把人逼疯,还是疯子很容易被它吸引?”

“不知道呢。”

“也许他们没疯吧。也许他们只是听到了个不一样的鼓手⑧。不知道是谁杀了她。”

“也许永远没有答案。”

“我其实比较纳闷她为什么被杀。我的歌编了个原因。说是有人想抢她的袋子。在歌里是行得通,不过真相应该不一样。怎么会有人想杀那个可怜人呢?”

“不知道。”

“听说她留了钱给一些人。她几乎不认识的人。这话是真的吗?”我点点头。“而她留给我的是一首歌。我甚至不觉得是我写的呢。我一觉醒来歌就出现了。我从来没见过她但她却碰触到我的生命。想想还真奇怪,是吧?”

所有的事都很奇怪。而这当中最奇怪的便是结局。

那是个礼拜一晚上。大都会球队在席亚体育馆比赛,我先前已经带了两个儿子去看过一场。当晚道奇队连打三场对抗赛,结果横扫大都会大获全胜——符合他们最近所有的表现。儿子们和我看到他们把对方的投手钟梅雷打出场,然后又连连安打把他所有的候补挫得惨兮兮。最后的比数好像是13比4。我们一直坐到全场无人。然后我就把他们送回家去,再搭火车返回城里。

如此这般,我抵达阿姆斯特朗时已经过了午夜。特里娜没等我点就送来大号的双份波本以及一杯咖啡。我灌下一半波本,把剩下的全倒进咖啡。她跟我说早先有人来找我。“两个钟头就来了三次,”她说,“一个挺瘦的男人,前额老高,刷子眉毛,斗牛狗的下巴。有个词儿叫戽斗是吧。”

“挺好的词儿。”

“我说了你迟早都会过来。”

“就这话没错。迟早会来。”

“嗯哼。你还好吧,马修?”

“大都会小输一场。”

“我听说是13比4。”

“依他们最近的水平来看这就叫作小输。他说了要干吗吗?”

没说。不过半小时不到他又来了,而我则在现场等着被找。他一踏进门,我就根据特里娜的描述认出来了。他看来似乎有点眼熟,但我不认识这人。也许在这附近见过吧。

显然他认得我的脸,因为他没问路就走向我这桌,没受邀就拉了把椅子坐下来。好一会儿他都没开口,我也是。我面前又摆了杯波本咖啡,我啜了一口觑眼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