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糊涂(第5/7页)

“在死者口袋。”

“没错。”

“也救了詹姆斯·康威逃过永劫地狱。”她说,“其实不用马哈菲帮忙他也不会有事对吧?我是说,上帝可不需要警察找出弹匣才知道得把他的灵魂送去哪吧?”

“这你可别问我,亲爱的。我又不是天主教徒。”

“教外人士的借口,”她说,“你该知道这个的。好吧算了,我懂你的意思啦。对上帝或康威来说或许没区别,不过对玛丽·弗朗西丝来说绝对是天差地远。这下子她就可以把老公埋在教堂墓园,而且知道自己上天堂时他会等在门口。”

“就是这句话。”

“好可怕的故事是吧?我是说,故事本身是个好故事,不过内容真可怕,想想竟然有人以这种方法杀了自己。而且他的妻子孩子还亲眼目睹了,一辈子都甩不掉的记忆。”

“可怕。”我同意道。

“不过另有隐情,对吧?”

“隐情?”

“得了吧,”她说,“你漏了些什么没讲。”

“你实在太了解我了。”

“该死的还真没错。”

“那么我是漏了哪个部分呢?”

这话她想了想。“喝水。”她说。

“怎么讲?”

“他请你们两个走出房间,”她说,“然后开始检查弹匣摆在哪里。所以找到弹匣时就只有马哈菲一个人在场。”

“当时她精神不稳,所以他觉得让她洗把脸应该是个好主意。再说孩子们又一直没动静,过去瞧瞧也是理所当然。”

“她还得带上你,免得在去往卧室的时候又陷入困惑。”

我点点头。“是个好时机,”我承认,“在无人在场时制造关键证据。他有充裕的时间拿起枪来移除弹匣,再把枪摆回康威手里,把弹匣塞进男人的口袋。如此这般他也许骗不了上帝,却足以把教区神父唬得团团转。且不论康威最终魂归何处,他的尸体绝对可以埋进教区墓园。”

“你觉得他真的用了这招?”

“当然有可能。不过假设你是马哈菲,你检查了手枪发现弹匣还在里头,于是你便做了我们刚才假设的事情。请问你会手握弹匣站在原处,等着告诉寡妇和你的伙伴你刚发现了什么吗?”

“怎么不会?”她说,然后又回答了自己的问题。“不,当然不会,”她说,“如果我打算制造那种重大发现,我会在证人面前进行。我呢,会抽出弹匣,把它塞进男人的口袋,把枪摆回他手里等你们回来。然后灵机一动,让大家一起检查手枪,发现弹匣不在,我们当中一个会在男人的口袋里找着弹匣,而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一分钟前我才把它搁进里头。”

“这可比他在没人目睹的时候找到要可信得多。”

“再者,”她说,“若事实真的如他所说,他也可以有更好的做法。假设我看了手枪发现弹匣不在,我怎么不等你们回来再找弹匣呢?”

“也许你的好奇心很重。”

“难道我连一分钟都等不及吗?不过即便如此,假设我看了口袋找到了弹匣,我又干吗把它拿出来呢?”

“来确认那就是你想的那个。”

“确认之后,为什么不放回去呢?”

“也许你压根没想到有人会怀疑你的话,”我提议道,“或者,无论马哈菲在哪儿找到弹匣,或在枪里,或在他所说的康威的口袋,也许来得及的话他会把它摆回原位。不过我们早回来了一步,刚巧瞧见他手里拿着弹匣。”

“手帕里,你说过。免得沾上指纹?”

“当然。万万不可破坏证物上的指纹,也不可留下你自己的。倒也不是说法医会花时间去查啦。现在或许会,不过六○年代早期呢?那人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毙掉自己的。”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她说:“结果是怎样?”

“结果怎样?”

“哎,你的最终答案啊。真相是什么?”

“很有可能就是他重新诠释的状况。意外致死。蠢归蠢,不过仍是意外。”

“还有个‘但是’对吧?”

“但是文斯心肠太软,”我说,“看到他们一屋子圣像,他肯定想到女人一心希望老公可以升上天堂。这点如果他可以帮上忙,他才不管真相到底如何呢。”

“就算破坏物证他也不在乎?”

“不会因此睡不着就对了。上帝知道,至少我不会。”

“因为凡是被你设计的人,”她说,“本来就有罪。”

“有某种罪。”我同意道,“你要我讲出我的最终答案,答案就是无解。文斯动念想到那主意之时——即弹匣可以不在枪里面——整个剧本就写定了。要不就是康威取走了弹匣而我们只要找到即可,要不就是他没取走而我们得帮他取走,然后找到。”

“‘美女或者老虎’⑤。可能也不对,因为不管这样那样,结果都是一样。这起案件会以意外致死的结论存入档案,不管这是真相抑或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