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少女 第十四节(第2/6页)
猴子对宝珠很好,开口闭口都是喊姐姐,宝珠姐姐好,宝珠姐姐再见,宝珠姐姐我来帮你。宝珠很受用,还教育我说,要向猴子学习,嘴甜。我私下里听女同事们说,猴子喜欢这个胡子姐姐,因为胡子姐姐是本科生呢。店里的女孩也有几个本科在读的,长得还都很周正,我就问:“为什么猴子不喜欢其他本科女生呢?”她们说:“这还不清楚吗,他一个技校生,只配喜欢长胡子的本科女生。”这话宝珠要是知道了,能气疯掉。
至于我的艳遇,来自顾客中,而且是熟人。有一天歪歪来到店里,正好我在大堂里拖地板,歪歪惊骇地看着我,走过来把我帽子揭了,大声说:“路师傅,是你!”
“闭嘴。”我把她推回座位上。
歪歪说:“Fuck,路师傅,是什么让你决定来炸鸡店上班的?在你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你改变了自己。”
我说:“你才发生了什么呢,都会讲英语了,中国话也变得拗口起来。以前不这样的。”
歪歪很激动地站起来说:“我以后要经常来吃炸鸡。”
我又推她坐下:“你别来了。”
歪歪仰起头说:“你一个戴红帽子的竟然拒绝顾客?”
我说:“你不是顾客,你是歪歪。”
歪歪说:“可你是店员啊,哪个人赋予你权力让你赶我走的?”
我完全被她战胜了,做过几个月打字员的歪歪,已经脱胎换骨,变得像个律师一样严谨。我只好说:“好吧,既然你是顾客,那我不认识你,再见。”歪歪大笑:“路师傅,认真了认真了,别认真嘛。来,给我擦擦桌子,再帮我去拿两张餐巾纸。”
我没好气地伺候了她一通,心想,这倒也很奇妙的,为了这两块钱一小时的收入,我和歪歪之间的关系竟然颠倒过来,而且被她玩弄于股掌之上,一会儿她是上帝,一会儿她又是好友,在这个场合下我找不到坐标了。等她吃完了,走出店,我摘下帽子追上去,冲着她耳朵大喊一声:“别逗我!”
自此以后,歪歪常来。大多数时候我都躲在后厨,对着面粉池子给鸡块做按摩,再将它们装进电子油锅里,炸成金黄色出锅。宝珠看到歪歪,会故意走进来提醒我:“那个神经病女人又来啦。”我说歪歪不是神经病,她只是兴奋,有点控制不住自己。虽然我很烦歪歪,但我不想说她脑子有病,她是我整个工厂生涯唯一的活的纪念品了。
宝珠学着歪歪的口气说:“路师傅,我觉得你才是个活的纪念品。”
在戴城大学,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玩得春风得意。我和宝珠都挣了点钱,相对来说,日子好过了些。她不愿意带着我在学校里乱逛,又不能去女生宿舍,于是,有一天她让我跟着去了广播台。
那是一栋三层高的楼房,外墙长满了爬山虎,早春时节,叶子还没长出来,只有灰黑色的茎,很不好看。进去是一道深深的走廊,两侧办公室的门都关着,没有窗,四下里寂静无声。大门口停着不少自行车,宝珠说楼里还是有人的,只是他们不常出来。走廊阴暗,楼梯拐角处的小窗照进来一束光,时常会有一只花猫蹲在那里晒太阳。
这是一个需要蹑手蹑脚才能走进去的地方,甚至连猫都不能惊动。宝珠带我上楼梯,她说三楼倒是真的没人了,房间都空着,广播台就在这儿。她仍然压低了声音讲话,不然走廊里会有回声。
在任何年代,广播台都是个戒备森严的地方,它大致代表着宣传的职能,向所有人喊话的权力,哪怕只是播放几首流行歌曲,此种权力依然弥漫在屋子里,使之神秘庄严。屋子分成两间,外间靠窗的位置放着一张课桌,另一边靠墙处有一张床,值班时睡的;里间则是一堆器材,银色的麦克风孤零零地竖在桌子中央。
我站到窗口往外看,高大的水杉树挡在眼前,过滤了一层景物,戴城大学著名的钟楼就在不远处。我问宝珠,这儿能抽烟吗。宝珠说可以,不会有人进来。每个星期四的中午和晚上,这里只有她一个人。
我就在这间屋子里抽烟。那时我觉得生活单调、混乱,同时又在其中找到了规律,一部分时间去炸鸡店打工,一部分时间来陪宝珠,剩下的是回家睡觉。宝珠看起来很像是我的女朋友,有时候,我觉得有她在身边真是不错。
我曾经在广播台看着她做节目,傍晚的云在窗外渐渐浓重、沉落,一些去食堂打饭的学生走过窗下,音乐经过扩音器从很遥远的地方返回来。她对着麦克风说了些什么,我全都听不到,而那返回的声音同样微渺难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