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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日早上五点我就起来了,到手术室里接受处理——情况和手术前备皮差不多。然后穿上我自己挑的衣服,经过消毒的中山装,从手术室里出来,有位年轻的警察给我戴上铐子。那铐子看上去是不锈钢的,但戴上才知道,它又轻又暖,是某种工程塑料。我就开始琢磨它,想方设法把它往硬东西上蹭,发现它的表面比钢还要硬。问它是什么做的,押送的警察也不知道,只知道是进口的。看来世界上的技术正在日新月异地进步,不学习就会落伍。走到医院门口,遇上蓝毛衣,她穿着黑皮夹克,黑皮短裙,黑色长袜,高跟鞋,也戴着那种高级手铐,几位女警押着她。我吻她时,别人都扭过头去,然后我们就上了一辆囚车,这是一辆装甲车,也是特供,因为装甲不像球墨铸铁。她坐在我身边,然后就把脑袋倚在我肩上,说,起得早,困了。然后就睡了。这孩子长了张大宽脸,厚嘴唇,脸上有雀斑,但是相当耐看。她在睡梦里一再咂嘴。她用了一种法国香水,非常动人。这是特供。今天也有给我用的特供,那就是进口强心针。虽然还没用,但肯定能用上。
她睡了一小会儿,起来说道:老大哥,和你商量件事。呆会儿我先上。我说:你要破吉尼斯纪录吗?她说不是的,把你打个血淋糊拉,我看了害怕。听到了“血淋糊拉”这四个字,我背上开始刺痒,说:难道我就不怕?她愣了一下才说:好,你先上就你先上。我闭上眼睛——说着就使劲闭眼。我说:算了,和你逗着玩,让你先上。于是我就开始想象她挨打会是什么样,这些想法都很刺激。她说害怕,我就能懂了。这就是说,她和别的女人是一样的。
我前妻也说过害怕,那是在砸碱的时候,晚上她要上厕所,让我陪着去。到了地方,她进去了,我在外面遇上巡逻队,就有麻烦。
——黑更半夜,你怎么出来了?
——报告,是管教拿枪押出来的!
——那就不同了。怎么枪在你手里?
——报告,她拿着嫌累!
——那又不同了。她不拿枪,你跑了怎么办?
——报告,我逃跑时先把枪还她。
——你要是不还她怎么办?
——报告,不还是犯错误,我不敢不还。
——那你就在这里等着吧。你都把我绕糊涂了!
我前妻在里面都听见了,出来时就说:王犯,对答甚为得体!我回答说:是管教教导有方。她说:真他妈的冷!把枪还我。快点回去暖着我。向后转!跑步走!一二一!一二一!
在那辆东摇西晃的囚车里,我和蓝毛衣聊了一会儿。我问她爱看什么书。她睁大双眼,连雀斑都放出光彩来:《塔拉斯·布尔巴》!这是果戈理的书,里面有战争、酷刑、处决等等,是一本关于英雄的书。这比我想象的好得多,但这决不是说这书不危险(它也是禁书),而是我心里有更不祥的猜测——Story of O。当然,是我猜错了。
后来蓝毛衣就又睡着了,又把头歪在我身上,十分沉重。在受鞭刑的早上,前往刑场的途中,我想一个人消停一会儿,看来也是不可能。这个女孩子我真是猜不透。本来挨鞭子是我们的事情——首先是我的事,因为我是老大哥——莫不成她也想来当老大哥?但是她硬要来插一杠子。首先,根本没人请她来帮我们打架;其次,更没人请她去把保安的鼻梁打断。要知道我们和保安的关系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坏,在她插一杠之前,保安打我们,我们也打保安,双方都留有分寸;至多打到头破血流,从来不把骨头打断。这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游戏。她插一杠以后,双方都死了人(我们的人被打死,他们的人被枪毙),以后就再没法算一种游戏了。这件事实在让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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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胆小又怕疼,原本宁可自杀也不会去挨鞭子。这一点在我坐在囚车上前往刑场的路上已经充分表现出来:我出了一路的冷汗,服了三片救心丹,虽然早上导过尿,弹力护身里还有点潮湿的意思。最可怕的是到了刑场上多半还要出乖露丑,让大家都看到我是孬种。我在鞋底里藏了一片保险刀片,随时可以拿来割脉。但是我挺着没用,主要是今天这么大的场面,假如主角畏罪自杀,数盲恼羞成怒,谁知会出些什么可怕的事。可以想象的后果是:1.随便揪另外一个人抽一顿;2.把该我挨的鞭子加在蓝毛衣背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别人都要看不起我。我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我的责任心极强,这就是我总是当老大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