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第6/36页)

法官点点头,好像对这条规定很熟悉的样子。他转向淑玉,问她还有什么话说。

“他可以同俺离婚,”她干巴巴地说,“不过俺想要……”

“说话的时候要起立。”法官命令道。她慌忙站起来。

“现在说,你有什么请求?”他问道。

“俺们—俺们有个闺女,快十八了,大闺女了。他是她亲爹,应该给孩子在城里找个像样的工作。”

陈主任把头一仰,响亮地笑起来,脖子上的肉挤出了褶子。法官一脸的茫然。陈明解释说:“我们医院正在给刘淑玉办理城市户口,这就是说,他们的女儿也会来和她一起生活。我们会帮助这姑娘找份很好的工作。因为她是孔林的孩子嘛,我们会一视同仁,把她和其他干部的子女一样对待。没问题,这个事儿我们解决。”

法官然后宣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孔林应该付给刘淑玉每月三十元的赡养费。孔林马上同意了,淑玉却摆摆手。

“你想说啥?”法官问,“嫌少?”

“不是。俺用不了那些钱,二十就够了。俺真的要钱没啥用。”

女办事员和那个书记员小伙子都偷着笑了,站在法庭后面的三个法警却“轰”地大笑起来。法官瞪了他们一眼,笑声马上止住了。

法官接着问他们有没有产生纠纷的财产问题,两人都摇摇头。淑玉啥也没有,乡下的房子是孔林的。

法官签署了两份离婚证书,然后把法院的大印按在红色印泥盒里,分别敲在两张证书上,递给他俩每人一份。他站起来用洪亮的嗓音说:“虽然你俩现在离了婚,但还是一个革命大家庭中的同志。所以你们还是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我们保证做到,法官同志。”孔林说。

“那好,现在宣布结案休庭。”

法官和他左右的女办事员、书记员都站了起来。他们今天上午还要审理另一件离婚案子,所以时间要抓紧一点。

孔林在向门口走去的时候,禁不住感叹整个的离婚过程原来这么容易、这么简单。不到三十分钟,所有这些年的挫折和绝望都结束了,他生命中新的一页即将翻开。

离婚以后,淑玉并没有回乡下去。她从孔林的屋里搬出来,住进了同一座宿舍的另一个房间。从现在起,她要自己做饭,料理自己的生活。医院政治部指派了一名年轻军官专门负责淑玉母女的安置。他同当地派出所交涉淑玉转户口的事情,又同光辉火柴厂联系,请厂方帮忙解决孔华的工作问题。

孔林想到,孔华可能并不愿意到木基市来,因为女儿一直对他抛弃她母亲耿耿于怀。前几年他回家探亲的时候很想找她谈谈,看看她对父母离婚的事儿是什么看法,但她不是说要去喂猪,就是去河里洗衣服,总是躲着同父亲单独在一起。她好像同他越来越疏远了。孔林决定给孔华写一封信,请求她到城里来同母亲住在一起。

晚上他坐在桌前,拿出了他的金龙自来水笔。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写信给女儿,这让他感慨了好半天—自己这个父亲真不称职!这么些年里他脑子里都在想啥啊,怎么就没想过孩子也许在巴望着爹能给她写封信呢?难怪孩子和你生分了。

他写道:

亲爱的华:

上礼拜一我和你妈去了市里的法院,一切都很顺利。我们要求部队帮你在木基找个工作,领导同意把你的工作关系转到城里的光辉火柴厂。这实际上是你妈在法院提出的唯一要求。望你能尊重她的心愿,见信后速来此地同我们在一起。

华,请你理解,这样的安排完全是为你着想。你在城里会更有前途,生活会过得更好。你妈老了,让她回到乡下我不放心。你不要拖延,立刻动身吧。不管你对我有啥看法,这一次你要相信我。我是你的父亲,哪有当爸爸的不为儿女好的?你要是在农村待一辈子的话,我心里会永远后悔不安。

父亲孔林

他拿不准这封信能否说服女儿,又给本生写了一封信,让他劝劝孔华不要失去这次机会。

他放下笔,打了个哈欠,交叉起手指,举到头顶上伸了个懒腰,听到了手上两个关节发出的噼啪声。他喜欢独自一人的宁静夜晚,感觉头脑异常清醒。窗外传来的一阵树叶哗哗抖动的声音吸引了他的注意,窗户玻璃的边角上积起了蒙蒙的露珠,显得模煳不清。屋子外面的枫树落下了几片叶子。他站起身,用一块湿毛巾擦擦脸,上床睡觉去了。

几位同事问孔林什么时候请他们吃喜糖,他说还要等几个月。他和吴曼娜都觉得不能现在马上就结婚,免得别人议论—前妻的眼泪还没干,他们就等不及地要享受幸福小家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