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第7/8页)

出于同样的原因,司汤达竭力主张“使形式所占的部分”尽可能“菲薄”,使风格缩小到“零度”[27]。他甚至轻视文笔,认为一个完美的作家要能使人们读过他的作品之后只记得意思而不复忆及个别辞句。他就是努力这样做的。为此,他不仅嗜读十八世纪启蒙作家的简洁的散文,而且每天早晨背诵几页《民法》。司汤达小说语言的简约、质朴,甚至到了干枯的程度,《红与黑》的读者不难获得深刻的印象。

在《红与黑》中,人们可以发现一个饶有兴味的情况:小说基本上是以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写的,但是第一人称“我”却经常插嘴进来,评头论足。实际上,即使在第三人称的叙述中,隐身作者的态度也昭然若揭。作家描写主人公于连的笔墨中,同情的色彩更加鲜明。在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名著中,作者这样直接出面,作者的倾向性如此露骨的,实在少见。

文学技法没有一定之规。文学名家总是各逞其能,各尽其妙。《红与黑》的不朽魅力,表明司汤达的艺术追求达到它的理想境界。例如,通过贬低风格,他创造了那最适应他的小说需要的风格。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萨特指出:“他的风格是尽善尽美的。”[28]小说的题目《红与黑》究竟应该作何解释呢?这是一个半世纪以来人们一直在探究的一个谜。关于这个书名,已经提出的说法五花八门。比较普遍的一种看法,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黑”指教士的黑袍。此外,也有人认为:“红”是指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对卑鄙可耻的复辟时代的蔑视[29];“红”象征于连的力量,他羡慕苍鹰的力量和它的我行我素,“黑”象征身陷囹圄的于连幻想的破灭[30];“红”与“黑”是赌盘上区别输赢的标志……《红与黑》是个象征性的书名。正像后世的象征主义者所说的,它成了“面纱后面的美丽的双眼”,若隐若现,更增加了它的魅力。既是象征,人们本来是尽可以通过自己的体会,在意向上充实它的含义的。但是,具体地指定“红”代表红色军装、“黑”代表教士黑袍,却显然不能成立。整本《红与黑》,写到军队处只出现过拿破仑龙骑兵“披着白长披风”,而绝无“红色军装”出现,这不是偶然的。拿破仑的部将极少有身穿红色军装的,这一点可由维尔奈的名画《枫丹白露的诀别》为证,在那幅画上,拿破仑的部将们聚集在这位行将前往厄尔巴岛的皇帝周围,竟无一人身着红衣;而复辟王朝对红色是讳莫如深的。至于教士黑袍,那不是于连追求的目标,他羡慕的是年薪二三十万法郎的红衣主教。那种认为“红”与“黑”和赌博的输赢相联系的解释,更是牵强。我们知道,司汤达是以唯物主义哲学家的严肃态度来处理于连的失败的,这里丝毫不牵涉什么“机运”。从两种力量的对立和斗争的意向上理解“红与黑”,相比之下倒是更合乎情理的。

能不能有一个比较贴近又比较可靠的解释呢?应该说可以。司汤达本人为人们提供过帮助,在《吕西安·娄凡》的手稿中,谈到他为这部新作考虑的另一个名字《红与白》时,他写道:“《红与白》,或者 《蓝与白》,为了使人联想起《红与黑》,并且给记者们一个启示:‘红’,共和党人吕西安。‘白’,保王党少女沙斯特莱。”司汤达关于“红”与“白”的解释,与服装无涉,而是根据两位主人公政治思想的对立。循着这一启示,我们可以说,《红与黑》中的“红”指以其特殊的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这一理解,不但贴近作品的故事内容,而且切合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

司汤达继《红与黑》之后的作品,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巴马修道院》(1839)和《吕西安·娄凡》。前者以复辟时期的意大利为背景,通过一个青年由追求进步到沉沦的经历,反映了意大利由拿破仑时代到复辟时代的历史曲折,是司汤达又一部长篇小说杰作。未完成的长篇小说 《吕西安·娄凡》以一八三〇年七月革命后建立的七月王朝时期的法国为背景,通过一个大银行家的儿子由进步到反动的蜕变,表现了这一时期的法国社会现实,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它在资产阶级文学中第一次从正面表现了工人阶级反抗资本统治的斗争。在一八三八年出版的《一个旅行者的见闻录》中,司汤达还提出要写一部复辟时代贫苦农民惨遭迫害的编年史。尽管一八四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的一次中风过早地夺去了他的生命,但这位卓越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忠于他的时代的鲜明形象,将永远为人们所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