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照

我用爸妈给我的照相机,趁家人不注意时抓拍了很多照片,数量多到爸爸不准我把底片全部洗出来,他要求我把值得冲洗的底片挑选出来。我越拍越起劲,到后来我在衣柜里摆了两个盒子装底片,一个标示着“送去冲洗”,另一个标着“暂时保留”,妈妈说我只在这件事上显得有条有理。

我很喜欢柯达自动相机捕捉影像的那一时刻,方形闪光灯一闪,拍照的那一刻便一去不回,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照片。闪光灯刚用完时热得烫手,我会把它放在两手之间翻来倒去,直到冷却为止。有时,灯泡里烧坏的钨丝变成诡异的蓝色,薄薄的玻璃也会被烧得焦黑。我用我的相机捕捉了宝贵的时刻,使时间停驻,得以保留。这些影像全是我的,谁也无法把它们从我手中夺走。

一九七五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妈妈对爸爸说:

“你在大海里做过爱吗?”

爸爸回答说:“没有。”

“我也没有,”妈妈说,“我们假装这里就是大海吧,假装我明天就走了,说不定我们从此不再相见。”

隔天,她就去了外公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小木屋。

同年夏天,琳茜、爸爸或是巴克利经常发现门口摆了一盘炖菜或是一个蛋糕,有时是爸爸最喜欢的苹果派。这些东西有的好吃,有的不怎么样,史泰德太太的炖菜令人难以下咽;吉尔伯特太太烤的蛋糕虽然太黏,但还可以接受;卢安娜烤的苹果派最可口,简直是人间美味。

妈妈离开之后,爸爸经常整晚待在书房里,长夜漫漫,他反复阅读南北战争时期玛丽·切斯纳特写给她丈夫的信,试图借此忘掉一切。他不想责怪任何人,也不抱任何希望,但事实上他做不到。只有一件事能让他脸上稍微展露笑容。

“卢安娜·辛格烤的苹果派真不赖。”他在笔记本上写道。

秋天的一个下午,爸爸接到外婆打来的电话。

“杰克,”外婆在电话里说,“我想搬过去和你们住。”

爸爸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的犹豫尽在不言中。

“我想过去帮帮你和孩子们,我在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浪费够多时间了。”

“妈,我们的生活才刚刚重上轨道。”他结结巴巴地说,但他知道不能一直麻烦奈特的母亲照顾巴克利。妈妈已经离开四个月了,他本以为她只是暂时离开,现在看起来她是不会回来了。

外婆相当坚持,我看着她强忍着不喝杯里剩下的伏特加,“我会控制自己不喝酒,最起码……”她认真地想了想,“嗯,最起码下午五点以前我不喝,哎呀,管他的,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就把酒给戒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外婆心里很清楚,从握着听筒的双手到穿着高跟鞋的双脚,她全身上下的每个毛孔都清楚得很,“是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挂了电话,爸爸才开始想:该让外婆睡哪个房间呢?

每个人都知道外婆该睡哪个房间。

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哈维先生离开已经一年了,但大家仍然不知道他的行踪。有一阵子,附近店家都在窗户上贴了一张哈维先生的人像素描,到后来胶带纸变得脏兮兮的,草草绘制的素描也残破不堪。琳茜和塞缪尔经常在附近散步,或是待在霍尔的修车厂里,从不去其他年轻人常去的一家快餐店,这家店的老板相当奉公守法,他把乔治·哈维的人像素描放大两倍贴在了门口,客人一问是怎么回事,他立刻主动向客人描述所有可怕的细节:年轻女孩、玉米地、只发现一只胳膊肘。

后来琳茜终于请霍尔载她到警察局,她想知道警方究竟打算怎么办。

他们向留在修车厂的塞缪尔说了声再见,在十二月湿冷的风雪中,霍尔把琳茜送到了警察局。

琳茜年纪轻轻,警员们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她,但当他们知道她是谁之后,对她更是敬而远之。这个满怀怒气的十五岁女孩神情专注,胸部娇小而浑圆,双腿修长却颇具曲线美,她的眼睛虽然如花朵般娇艳,眼神却如铁石般冷酷。

琳茜和霍尔坐在局长办公室外的木头长椅上等候,屋里另一头有样东西,她觉得非常眼熟。东西摆在费奈蒙警探的桌上,因为颜色特殊,所以相当显眼。妈妈经常说这种红色是“中国红”,比鲜红的玫瑰花更耀眼,自然界中很难看到这种颜色,它是唇膏的经典色彩。妈妈穿上“中国红”的衣服非常漂亮,她也深以为傲,每次围上一条“中国红”的围巾,她总是得意扬扬地说,连外婆都不敢穿这个颜色的衣服。

“霍尔……”她越看费奈蒙桌上的那条围巾,越觉得眼熟,全身的肌肉也随之紧绷。

“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