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照(第3/7页)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个大热天,赖恩·费奈蒙到证物室,打开了一个大型保险箱,箱里放着在哈维先生地下室找到的社区失踪的小动物的骨头和一些粉末,化验结果证实这些粉末是生石灰。调查行动由他亲自主持,但无论查找得多仔细,警方依然没有找到其他骨头或尸体。车库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迹,这是破案的唯一线索。赖恩花了好几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仔细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还带了一组人员回到玉米地里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后终于在田里的另一头找到一个空的可口可乐罐,空罐上验出两枚可靠的指纹。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采集到他的指纹,又比对了我的出生证,结果证实可乐罐上正是我和哈维先生的指纹。赖恩终于确信:杰克·萨蒙从一开始就没错。
但是不管他多么努力地追查乔治·哈维的下落,此人似乎蒸发在空气中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相关记录,官方记录中根本不存在这个人。
他手边只有哈维先生留下的玩具屋,因此,他打电话询问哈维先生的代理商、精品店的采购,以及为自己的住宅订购纪念模型的有钱人,结果依然一无所获。玩具屋里有许多小椅子、附有铜制把手的小门和小型斜面窗,屋外还有些布做的灌木丛和小树,赖恩打电话给制造这些东西的厂商,却依然打听不出任何消息。
此刻,各种证据都摆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张桌子上。赖恩坐在桌前,检视着我爸爸印制的寻人海报,虽然早已熟知我的长相,眼前的海报依然让他看得发呆。最近这一带新盖了很多房子,他觉得破案的关键或许有赖于此。随着社区的开发,人们到处大兴土木,附近的土地都被彻底翻过,说不定警方会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证据。
保险箱的最下面有个袋子,里面装着那顶缀着铃铛的帽子。他记得他把帽子拿给我妈妈时,她难过得瘫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爱上她的,但我却清楚地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妈妈坐在我家客厅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脚碰脚地在沙发上睡觉,妈妈在画纸上随意涂鸦。从那天开始,他就爱上了她。我为他难过。他竭尽全力想找到谋杀我的凶手,却徒劳无功;他全心全意爱着我的母亲,结果也是枉然。
赖恩看着琳茜偷到的玉米地素描,心里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正因为自己的犹豫不决,凶手才会从警方的手里逃脱。就算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心里也很清楚,就因为他和妈妈在购物中心幽会,所以乔治·哈维才有机会逃走,这全是他的错,他摆脱不了心中的罪恶感。
他从后裤兜里拿出皮夹,皮夹里的照片代表着一桩桩他曾经参与却无法侦破的案件,其中一张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都摆在桌上,逐一将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后在每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上“殁”字。以前他期待着在照片背后写下破案日期,记下凶手是谁、为什么行凶、如何行凶,如今这些问题对他已毫无意义。他永远猜不透他太太为什么自杀,也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孩失踪。他把证物和照片放回保险箱,关上电灯,离开了冷飕飕的证物室。
但他对以下这件事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猎人在康涅狄格州打猎,他走回车子时看到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就是原本挂在我银手镯上的宾州石。过了一会儿,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仿佛被熊掘过,乱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碎骨,一看就知道是一只小孩的脚。
妈妈在新罕布什尔州只待了一个冬天,而后就决定开车去加州。她一直想开车横越美国,却始终没机会实现心愿。她在新罕布什尔州遇到的一个人告诉她,旧金山北边的一家葡萄酒厂正在招人,是体力劳动,条件不苛刻,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说,他们也不会过问你的背景,她觉得这三点听起来都不错。
那人想和她上床,但她拒绝了。此时她已经知道不能靠性爱来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和赖恩在购物中心发生关系开始,她就知道两人绝对不会有好结果——她无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爱怜。
她收拾好东西,起程前往加州,沿路上每在一个小镇停留,她都会寄明信片给妹妹和弟弟,明信片上写着:“嗨,我在俄亥俄州的达顿市,红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鸟。”或是“昨天傍晚抵达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辽阔。”
就这样,她来到了亚利桑那州,以前她只在家附近旅行,而现在离她以前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已有八州之遥。她从旅店房间外的制冰机里拿了一桶冰块,明天即将抵达加州,她买了一瓶香槟酒来为自己庆祝。她想起新罕布什尔州的那人曾说,他曾经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清洗酒厂里装酒的大桶,他仰卧在地,用刀子刮掉酒桶内的一层层霉菌。霉菌的颜色和质感都像肝脏,等到下班后,不管洗多少次澡,果蝇依然绕着他飞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