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日暮乡关何处是(第3/5页)
他人生里的事多半这样,情多累人,自嘲说自己是一流的朋友,二流的情人,三流的丈夫。我问过他,为什么他身上会发生这么多戏剧化的事情?他说当编剧时,才领会到人生如戏,“一切皆在情理中,一切皆在意料外”。
生活是内心情理交织冲突的结果,他天性爱憎好恶比常人剧烈,人和文字都使到十二分气力,不留余地,蛮力拽动情与仇、乐与怒。
二十岁那年,他黄昏酒醉回家,看到路灯下一个佝偻男人,认出是那个打过他爸,把机枪架在他家门口的造反派。现在他长大了,那人已快暮年,他发疯般扑上去,把对方摁倒在地拳脚相加。“他已经完全认不出我,无法理解自己为何突遭暴打。我一拳一拳地打着,直到耗尽全身力气,直到他头破血流。”
十几年里,他一直为童年的恐惧羞愧,而羞愧渐渐熬成仇恨。这性如烈火的男子,认为轻仇的人,必然寡恩。
酒醒之后,他却不能不面对内疚之感,暗中观察那人,才发现这个仇人可怜至极。他是煤矿工人,出身贫苦,家庭负担沉重,每天下井采煤如同下到幽深地狱。这样的人积怨已久,被号召去夺权造反,必然敢摧毁一切。日后这人被煤矿开除,成了苦力。一次下坡刹不住脚,被装满石头的板车轧断腿,从此残废,整个家庭垮掉,女儿不得不去卖淫。
他写道:“命运惩罚他,比惩罚我的父辈更加惨烈。”
他写作并非为复仇,也非控诉,他想找到人何以成为他人地狱的原因。他写到自己六岁时,老师集合他们,把用竹子做成的大扫帚拆开,每个孩子发一根竹条子,围着一根水泥管子,上面站着一个偷了三尺布的农民,穿着破烂,裤脚卷在膝盖上面,脚上穿着一双草鞋。老师一声令下:打!所有的孩子一起挥动竹条抽打那个农民膝盖以下的部分,这个农民在水泥管上疼得来回跑,所到之处围满了孩子,所到之处都会有竹条,这个人蹦跳惨叫,汗如雨下,腿胀得紫肿,惨叫中突然晕厥,摔了下来。
四十多岁时,他写到这里,流下泪来,说:“这就是文学。作为一个写作者,我要是不把这样一些东西记录下来,我会一生都为我曾经挥过竹条子而愧疚。”
写作是一种反抗,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多年来,他为青春时代的狂怒心存内疚,他说:“在这个时代,当你还没有完成安徒生笔下一个孩子的真诚教育之时,也就是你还不敢做一个真人的时候,你绝不可能是大善的,更不可能是美的。”
六
野夫常以村夫自许,我却觉得他雅致。平常里他从不与人争锋,席间不抢话,不讥笑人,不争口舌,有他的地方笑声最多,有人说话不得体,他也呵呵相乐,一派烂漫仁厚。有次在北京某个场合我俩撞上,举座都是富贵人,三个小时里,他一句话没说,不参与,也没有不耐烦,自斟自饮,怡然自得。
我不喝酒,但有他在座,就陪他一杯,朋友间说起如果遇到事有谁可以相托,推举的数人里,多有野夫。
只一次见过他另一面,大理夜长人多,“左”、中、右都有,谈话容易不洽,干脆集体玩“杀人”游戏。我当法官,发完纸牌后说“杀手睁眼”,野夫睁开眼,不动身,也不伸指,只以眼光向我示意某人,就闭上。再睁眼时,众人惊呼被杀死者,相互猜忌。他点一支烟靠椅微笑,有猜到他的,他就一副老警察面目,为之分析案情,一一拆挡,全身而退,瞒过众人,最后一轮他胜出时翻开红心杀手牌,姑娘们还惊呼不信。
这场游戏,我这旁观者看来尤为触动,众人闭目他睁眼的瞬间,那双细长眼睛精光四射,是泡过凶险、世事老辣的眼。他在狱中,曾与几个刑事重犯同住,同一个枕头上睡的,枪毙的有六个。他有次扫地时一个犯人骂骂咧咧,他放下扫帚,盯着走到近前,那人立刻闭嘴。下铺有人悠悠说了一句:“你也不看这是什么人,他连国家都敢惹,你能踩平吗?”
七
没听野夫说过苦,他只说重复地做一个梦,站在深秋的蓝天下,赤身裸体,抢着收集阳光过冬——那时的冬天太冷了。残阳越过高墙,把影子放大贴在对面墙上,有电网的投影恰好横过他的脖子。
这梦听了真让人难受,是冷透的人世。
但他爱这世界,有次聊天,他劝我多参加社会活动,说有地方约他演讲,他一定会去,“能影响一个是一个”,他是那种寒风里有人往车窗里递广告,一定会摇窗接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