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的两个传统

列维·施特劳斯曾说,一种纯粹和整体的知识不能从特定的政治现实以及时代状况中获得,而只能借助于追本溯源,回到“尚未损害、尚未败坏的自然”来获得。我不知道在“汉语写作”的整体视野或框架之中,什么是中国小说的“尚未损害的自然”,但追本溯源无疑为我们困难的辨识过程提供了有益的途径。假如我们也就“中国小说”这样一个问题来作一番知识上的考古,进行回溯式的考察,许多一度为我们的惰性和偏狭所掩盖的重要问题便会立即从晦暗不明的时空背景中浮现出来。

中国古典小说的文类十分复杂。事实上,对于什么是小说,什么是中国小说内在的规定性,历来的研究者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曾有人认为,中国最早的小说是《汉武内传》(旧题班固所作,但真正的作者现已无法考证),但更多的学者倾向于将上古的神话和诸子的“杂家”纳入古典小说的系统,这样一来,小说起源的时间实际上要早得多。班固说“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汉书·艺文志》),并将小说家置于诸子之列。而到了明代,胡应麟将小说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辩订、箴规等六种,希望将所有的文类一网打尽。这种分类虽然影响深广并为许多研究者所袭用,实际上多有遗缺。比如说,宋元以后的话本和拟话本作为中国俗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被遗漏,代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最高成就的明清章回体小说亦不在其中。除了这两个部分之外,神话作品、佛经变文,文人小品、戏曲传奇等等,也未进入胡应麟的视野。我之所以特别提到戏曲传奇,是因为它的形式和叙事方式深刻地影响到了章回体小说的创作。关于这一点,词话本的《金瓶梅》就是一个突出的例子。当然,也有学者提出,应当将史传一类的文献、汉赋、叙事性散文,甚至诗歌一并视为古典小说的源头,这个说法看似荒唐,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正因为中国古典小说的文类包蕴甚广,十分芜杂,从内涵到外延都难以界定,以至于到了今天,仍有不少学者将它视为中国古典小说不发达、难登大雅之堂的明确证据。不过,在我看来,古典小说文类的复杂恰恰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叙事资源的博大和丰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近现代以来的小说对古典小说不同文类的重新书写和择取从未中断。鲁迅之于神话,沈从文之于唐传奇,废名之于汉赋、六朝散文和唐人绝句,汪曾祺之于明代的小品,张恨水和张爱玲之于章回体等等,都是十分明显的例子。

说到中国古典小说的地位和价值,学界的看法大多趋向一致。庄子和孔子对小说的看法,影响最为深远。庄子说:“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道亦远矣。”孔子态度稍稍缓和一点,他说:“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后来渐渐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看法,即中国古典小说大抵属于劝善惩恶一类,价值不高,作者耻于小说,名多不彰。

作为另一个极端,到了1902年,梁启超突然将小说提高到民族国家兴衰存亡的高度,来论述它与“群治”的关系,并从此开创了一个全新的风气。对小说功能的过分强调,实际上也影响到了整个五四新文化运动,甚至影响到了毛泽东时代的小说观。如果我们辩证地来看,在中国漫长的文化史中,对小说的不重视固然会极大地影响到作家的创作热情,但客观上也给与了作家较为充分的创作自由。由于很多著名文人耻于小说(如陶渊明、王世贞等),创作小说的动机并非为一己之名,这也给了小说创作的题材、手法更大的想象空间。相反,将小说与民族国家的兴废联系在一起,当然大大地提高了小说的地位,但过于重大的政治道德压力、过于明确的功利性目的也使得本来十分丰富的小说资源陡然变得单一和狭窄,并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作者的想象力。

那么,什么是中国小说内在的规定性,或者说,什么是中国小说“尚未损害的自然”呢?由于上文所提到的原因,要回答这个问题十分困难。我们不妨以明清的章回体小说为例略作分析。

在美国学者浦安迪教授看来,采用旧白话来创作的章回体小说不仅与笔记丛谈、志怪传奇一类的文言小说完全不同,与西方的长篇小说(novel)亦有本质的区别。他将章回体视为一个孤立的特殊文类。如果仅仅就章回体的特殊结构形式来看,浦安迪的看法当然不无道理,但问题是,章回体小说从叙事到文体与其他小说的文类的“声气暗通”也不容忽视。我以为从文言小说过渡到章回体,其基本发展脉络也是十分清晰的,话本和戏曲等白话俗文学形式的成熟就是重要的催化剂。而章回体的最重要的源头甚至可追溯到先秦的史传类作品。历史学家唐德刚教授认为,《史记》这样的史学著作,实际上就是小说。正因为如此,章回体小说的特点也可以传达出中国传统文化的许多重要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