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1 世界很小而你刚好发光(第7/14页)
丽丽有做不完的事,不像我,写完了作业就可以游手好闲。她做事的时候,我就跟在她屁股后面,时不时地搭把手,只盼她快点得空。我对她很是崇拜,觉得她脑袋里装了好多我不知道的事情,比如怎么变美。
我们一起去梨树园里打猪草,那里的梨树长得参天高,从山下一直延伸到山腹,然后与山林融于一体。猪草不一会儿就装满了畚箕,我们就躺在山脚下说话。太阳晒得人犯晕,身边的商陆饱满得要涨出汁来。鸟很喜欢吃商陆,它们在梨树上蹲点,鸟粪拉在树干上,也是白里透红。我们将商陆称为洋红,因为它可以用来做冒牌的红墨水。
而丽丽说,洋红是用来染指甲的。丽丽摘下几串商陆,挤破一粒,把汁液细心地涂在指甲上。她的手有些粗糙,指甲里还有残留的草渍,但她将手指“跪”在掌心,小心翼翼的样子,就像在维护着女孩子天生的精致,让我也情不自禁地要去学她——将像树杈一样打开的手指收拢起来,不再吊儿郎当。看着指甲一个个地由普通的肉色变成透亮的紫红色,整个过程如同经历了一场美的启蒙。
有一次在丽丽家里,她拿出一件妈妈的胸罩——用白色的棉布做成的,没有海绵,腋下系带,罩杯的部分走了一圈圈的缝纫线。她将胸罩戴在身上,套上妈妈的裙子,又找了两双袜子垫在罩杯里。然后,她给我唱戏听。花鼓戏,她唱胡大姐,手持纸扇,眼波如丝,声线婉转。我在一旁听得痴迷,抄了一根扁担,也扮砍樵的刘海。
盛夏的黄昏,我们在井边洗头,用一支“青春”牌的洗发膏。空气中萦绕着好闻的香气,在井水的倒影中,夕阳慢慢收敛锋芒,天边也堆起了软糯的红云。我看着丽丽水盈盈的侧影,就问她:“你长大了想做什么?”丽丽捋着头发,顿了顿说:“我想唱戏。”
村里孩子多,少不了打架扯皮。在我印象中,丽丽总是伶牙俐齿,吵架从不会输。只有那一次,有个顽劣的男孩子说她:“你是捡来的!”接着,一大群孩子起哄:“捡来的,捡来的……”丽丽像中了撒手锏,瞬间就颓然了,垂着脑袋,斗志全无。
丽丽是收养的,她自己知道。从小,她在家中的待遇就和两个哥哥不同,她要做很多的活,得到的却是很少的关爱。但她不怨妈妈,“如果没有妈妈,我小时候可能就饿死在马路上了”。她总这么说。
所以丽丽希望自己快些长大。她说:“我在等十六岁,有了身份证,就可以去南方打工,可以赚钱寄给妈妈,让她高兴。如果钱有富余,我就去学唱戏。要是有一天能登台表演,让我吃再多的苦,我也愿意。”
我说:“我想当大学生,去大城市读书,工作,然后人五人六地回来,穿好看的衣衫,开屁股冒烟的大车。不要拖拉机,要开那种至少一次能捎十几个人的大车,把我爸妈接走,然后谁想去我那玩,都捎上,每次捎一大串。”
那时的我们,还不懂得什么叫梦想,只知道那样说着话的时候,天上的流云倒映在井水的波光里,格外圣洁、温情。心里也似有火焰在跳动,小小的,却茁壮有力,在我们之间彼此照耀,惺惺相惜。
2
我第一次见到小金姑娘的时候,她正在阁楼上煮稀饭。稀饭开了,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她蹲在旁边,用筷子画着圈搅动着,嘴里哼着一首流行的曲子。
那时我初中刚毕业,已经不打算继续上学了,就去了远房亲戚的手套厂打工。亲戚嫌我年纪太小,我妈说了很多好话,他才勉强答应让我先试试,然后把我领到宿舍。
宿舍是一幢有些年代的红砖房,四周种满了壮硕的泡桐树,枝叶敦厚浓郁,光线幽静,墙脚生长着旺盛的青苔和蕨类。房子被手套厂租下后,简单布置一番,就成了工人的住所。楼下住着生产车间的男工,二楼是阁楼,我和小金姑娘同住一间。
我们都在包装车间做事,作息时间一致,几天下来,就成了朋友。上班时,我就坐在小金的身边,她暗地里没少关照我。在我们周围的都是附近村镇的妇女,由于我们的工资是按件计算的,半成品又有限,僧多粥少,吵架是常有的事。我不敢和人争抢,只好用几只报废的手套偷偷练习,怎样快速地翻转,怎样检查有无破损、漏气,怎样娴熟地打包、盖章。那时并没有过多的心思,在学校时曾有过的理想早已烂在肚子里,只希望多赚一些钱,好给妈妈看病。
小金比我大一些,左腿微微有些跛,但不影响走路,也没影响她的性格。她性格大大咧咧,嘴巴又甜,和厂里的人个个熟络。没有事做的时候,她就去楼下借书,大多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拿上来了我们就坐在楼道上,脑袋挤在一起,看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