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患(第3/5页)

假腿是一年后安的,也就是在1986年。他记得那天,他正坐在屋前的院子里,恍恍惚惚地发呆。天气闷热,蚊子成群地飞着,极其恼人。村长来到他家,说:

“和光,准备一下,明天到县城武装部集合,后天上昆明,给你们安脚了。”

“自己得掏多少钱?”王和光问。

“一分钱不掏,国家免费给你们安,食宿交通也免费,能在昆明待一个星期呢!村长说。”

“安个假腿要安一个星期?”

“那当然,你们要试穿,不合适的地方,人家还要修呢,安上以后跟真腿一样好用……嗯……比真腿还好,如果再踩到雷,假腿不怕它!”

王和光长到22岁,还没去过昆明。他想,也不知道安了假脚能不能在昆明逛逛。

县武装部的院子站满了人,有四五十个,都是他这样被炸的人。过去的一年,他是糊里糊涂地过来的,他讨厌见到床边的拐杖,也讨厌想以后的事情。但他从来不在母亲和弟弟的面前表露出来。每次,母亲看见他腿哭的时候,他都会笑着劝她:

“妈,不残也已经残了,残了国家不是每个月还发100块钱吗?”

安上假腿的时候,让王和光高兴坏了。昆明红十字会的医生要求他们每个人背50斤沙子,出去走1公里,说是练习腿部的力量。

放下裤管,走了几步,王和光发现自己有了新的生活。他走在大街上,尽管有一些跛,但不会有人知道他只有一条腿。他一路走着,走到火车东站,又走去翠湖公园,回来时,天已经黑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总之太兴奋了,一点都没感到累。倒是医生劈头盖脸地质问他:

“让你们在附近转转就回来,你转到哪里去了?好多人出去找你,知不知道?”

他说:“医生,对不起,我有腿了,我特别高兴。”

他记得把假腿脱下来的时候,皮都掉了,裹自己残腿的毛巾渗满了血。但他想,明天还去别的地方转,这才刚开始呢。

到2007年的时候,王和光已经去了13回昆明、4回文山州和8回麻栗坡县城了。假腿一年换一次,给他们安假腿的单位有时是民政局,有时是残联,有时是红十字会。不同的单位通知就去不同的地方。民政局是全部报销一直送到家,残联除了报销还给一些零用钱,只有红十字会只是报销到麻栗坡县城,回八里河村的钱要自己掏。但王和光还是喜欢红十字会通知他去安假脚,因为不光可以去昆明转转,而且伙食不错,一天三顿饭,能吃上一星期。

每天睡觉前,王和光都把他的假脚脱下来,用毛巾仔细地擦干净,放在门口晾干。每次换回来的假脚他都存起来。能穿旧脚的时候,他绝不穿新脚。

曾经有一只“脚”让王和光心疼坏了。那是一条新脚。当时母亲叫他到王德才家地里“还工”,因为他去昆明的时候,王德才帮他家下了地,所以他得去还。他穿着“新脚”下了王德才家的稀泥地,结果回家后忘了擦,就被他存起来了。过了好长时间,他才发现螺丝已经生锈断掉了。

到目前为止,他没穿过的“脚”有十多只,都躺在阁楼上的箱子里,那是个部队原来装炮弹的箱子,长度刚好能放下他的那些“脚”。

有一次,弟弟王和强问:

“哥,你为什么穿得那么省呀,不是每年都换新的吗?”

“为的是以后自己得穿!万一以后不免费换了呢?”他说。

王和光安了假脚之后,反而闷闷不乐起来。

只有王和光的妈妈知道儿子的心思。她去找村长,村长在外面认识的人多,她让村长帮忙打听打听,没准还真有人愿意嫁给王和光。村长听后说:“不光是你儿子啊,村子里那么多残疾的小伙子,谁不想讨老婆呢?只是,这残疾人找对象难啊。”

王和光妈说:“当然不能指望娶个健全人了,找个也残疾的能说说话就行,谁也不嫌弃谁。”

过了没多久,村长给王和光找着了一个女人。那天王和光正在自留地上浇粪,村长走过来说:

“和光,我给你找着媳妇了,模样过得去,是上面芭蕉坪村的,人也能干,她家开了间小杂货铺,她还经常到县上帮她妈进货呢。”

和光一听条件这么好,不相信,觉得村长是在开他的玩笑,就说:“村长,你别哄我了。”

村长说:“没哄你,她叫刘兰欣,也是一条腿,16岁时在自家地里摘草果时踩着压发雷被炸断的。”

王和光这才有些放心。

他和欣兰的相亲是从踩地雷开始谈起的。

刘欣兰命苦,她在自家地里摘草果时,踩到了压发雷。她妈妈和哥哥就在离她五米远的地方。当时太阳正在落山,母亲说咱们回家吧,她想再摘最后一棵,结果就踩到雷了。她记得自己重重地摔在地上,到处都是烟雾,哥哥跑过来,抱着她哭着喊:“我的妹呀!”后来她在哥哥的背上昏了过去。那年她才1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