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美(第2/50页)
没做旅行记录几乎是他唯一的遗憾。他1927年加入乐队,1927年4月,那时他才十七岁,公爵不得不说服他妈妈准许他离家上路,而不是回学校,公爵施展魅力,按着她的手,对她说的一切都微笑着回答说“对当然,卡尼太太”,知道他最终会得偿所愿。当然,如果公爵提过那意味着他大半辈子都要花在路上,事情或许不会那么简单。尽管如此,现在回头看,他几乎没有丝毫后悔——尤其是他和公爵开车四处巡演的这些年就像这次。全世界都热爱公爵,而他却一直默默无闻但这么多年过去,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公爵,这本身就是一种报酬——钱简直是一种额外的奖励……
——怎么样,哈利?
——没问题,公爵。饿了?
——我的肚子从罗克福德就咕咕叫了。你呢?
——我还行。我留了几块昨天早上的炸鸡。
——那一定非常美味,哈利。
——反正很快就要停车吃早餐了。
——很快?
——大概还有二百英里。
公爵笑了。他们计时用的是英里,而不是小时,他们已经习惯了长途跋涉,一百英里经常处于想撒尿和停下撒一泡之间。二百英里则通常意味着第一波饥饿袭来到真正停下吃饭——就算碰见五十英里内唯一的餐馆,他们也会照样继续开。你是那么地渴望停车,以至于几乎停不下来:一桩必须被无限推迟的享受。
——到了叫醒我,公爵说,他把帽子在座位边沿和车门之间做成一个枕头。
莱斯特·扬
安静的黄昏,白天下班的人已经回家,晚上到鸟园的人还没出现。从旅馆的窗口,他看着百老汇在心不在焉的小雨中变暗,变得油腻。他倒了杯酒,把一张辛纳特拉(Sinatra)的唱片放进唱机……摸摸没响的电话然后又飘回窗边。很快风景就被他的呼吸模糊了。他碰了碰自己朦胧的映象,就像那是一幅画,他用手指沿着自己的眼睛、嘴巴和头勾出湿漉漉的线条,直到看见它变成一个潮湿的骷髅图案。他用手腕把它抹掉。
他躺倒在床上,柔软的床垫只陷下一点,这更证实了他的感觉:自己正在缩小、枯萎、消失。地上到处是他吃过扔掉的盘子。他像鸟一样这个啄一口,那个尝一点,然后又折回窗边。他几乎不吃东西,但说到食物他有自己的偏好:中国菜是他的最爱,虽然他吃得不多。长期以来他只靠酪乳和焦糖爆米花为生,但现在他甚至对它们也失去了胃口。他吃得越少,喝得越多:金酒掺雪莉酒,拿破仑干邑加啤酒。他喝酒是为了稀释自己,让自己更消瘦。几天前他的手指被一张纸割破,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血居然那么鲜红,那么浓稠,他还以为它们会像金酒那样是银色,里面掺杂着红、浅红,或者粉红。就在同一天,他被哈莱姆的一家夜总会解雇了,因为他没力气站起来。现在就连举起萨克斯也让他筋疲力尽;它好像比他身体还重。甚至他的衣服也比他重。
霍克(Hawk)最终也走上了同样的路。是霍克把次中音萨克斯带进了爵士乐,并确立了它的发音方式:大腹便便,声音洪亮,宏伟。你要么像他,要么什么都不像——这正是大家对莱斯特的看法,他的音调虚无缥缈,恍若在空中滑翔。每个人都敦促他像霍克那样吹,或者换成中音萨克斯,但他只是拍拍自己的头说,
——有东西从这儿冒出来,伙计。你们这些家伙只有肚子。
当他们同台飙技,霍克会使出浑身解数来打压他,但从未奏效。1934年在堪萨斯,他们一直演到第二天早上,霍克脱得只剩一件背心,想用自己飓风般的次中音把他吹倒,而莱斯特瘫在椅子里,眼神恍惚,经过八个小时的吹奏,他的调子还是像微风一样轻柔。他们俩累走了所有的钢琴手,一个不剩,最后霍克走下舞台,把萨克斯扔进汽车后座,猛踩油门一路狂奔,开向那晚演出的圣路易斯。
莱斯特的音乐柔软而慵懒,但其中总隐含着某种尖锐。似乎他随时准备放弃,但又知道永不会放弃:那就是紧张的来源。他吹奏时萨克斯斜向一边,当他深深沉醉其中,萨克斯会从垂直向上慢慢升起,直到他开始水平地演奏,就像那是长笛。你会觉得他并没有举起萨克斯;更像是萨克斯变得越来越轻,要从他手里飘走——而如果它真想那样做,他也不会挽留。
很快,选择变得很简单:总统或老鹰,莱斯特·扬或科尔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就两条路不管是音乐或外表,他们都不同到极点,但最终他们都迎来了同样的结局:一无所有,黯然消逝。霍克终将靠小扁豆、酒精和中国菜为生,日渐憔悴,一如现在的莱斯特·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