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三色堇——杂草与三个作家的故事(第7/8页)
许多无名的杂草,
被人忽略,于是活下来散播种子,
被那些只会用气味来判定花朵的人
厌恶地看着
杂草,正合我心意,
因此我要来找寻你,库珀格林!
***
并不是所有的新式农民都是自大的“波拿巴”地主。少数几个人怀着真正的好奇心观察着自己地里长出的植物,并用诗人一般的清明文字描写它们。
1748年,一个叫作佩尔·卡尔姆[75]的芬兰年轻人来到了英国,想要研究和记述农业革命的进程,而这个年轻人正是瑞典博物学家林奈的门生。他此行是专程来见著名的改良者威廉·埃利斯的,埃利斯在奇尔特恩的小盖泽顿务农,正在试验不同的杂草控制法和牧场管理法。这两个人为杂草文化史留下了一份角度完全不同的文字记录,即如何让杂草在农场生态中乃至家乡经济中发挥作用呢?
威廉·埃利斯的农业著作写得十分直白,他也指出只要当地的状况不变,自己就是优秀传统技术的支持者,而不太倾向于改革创新。比如在《实干的农民,或赫特福德郡农民》一书中,他对杰思罗·塔尔的全新马犁装置的夸赞就不甚热烈,只说它“是个美观、巧妙的发明,可以降低用人犁地的成本(每亩地约为7先令)”,而且还是在用对犁头的情况下。“赫特福德郡常见的轮式犁”也不好,因为“它的犁铧离作物行不够近,无法铲起豆子根部的霉,因此无法将其消灭;因而大部分豆类的收成都不佳”。应该使用的是“河谷脚犁”,因为它可以离作物行更近。但他还是更喜欢用手拔除杂草,尽管这样成本较高。
最为有害,也最让除草工讨厌的杂草是一种周期性入侵豆田的植物,埃利斯把它叫作“兰利牛草”(Langley-Beef)。这名字听起来很华丽,实际上它是一种古英格兰的低矮杂草。这个名字其实是从法语langue du boeuf演变而来,指粗糙的牛舌,写作“兰利牛草”是化用了盖泽顿以东5英里一个叫金丝兰利的村庄名,以便当地人理解和发音。据我搜集的资料显示,全英国也只有这里才使用这个名字,不过约翰·杰勒德使用的是更接近法语的“兰德牛草”(Lang-de-Beefe),这种植物之所以叫这样的名字是因为它的叶很像牛舌。它的叶片摸起来粗糙且有突起,植物底部有一些膨胀的小包,而且这种植物有一种街头小流氓的气质。(我的朋友马克·科克尔第一次看到这种植物就管它叫“恶棍”。)如今“牛舌草”(即毛连菜)依旧会时不时出现在小盖泽顿的农田周围,但在埃利斯的年代这种杂草可是个大麻烦。“虽然我不敢说这种植物会彻底毁掉豆类作物,但它会伤害这些作物,使得收成只有原先的四分之一。它们长得茂密,种子是借风力传播的,所以在我们收割豆类时,这种杂草的绒毛会四处乱飞,干扰劳动者干活,劳作者们会被迫吸入很多绒毛;最独特的是,有些人一生可能只见过这种杂草一次,有些人则经常见到,因此农民们完全搞不清它们出现的原因。但它们最让人惊叹之处在于,它们永远不会杀死豆类。”这因牛舌草发出的赞叹正如克莱尔所说,人们对当地野生植物的审美标准从来都没有严格的定式。
埃利斯还知道豆类作物可以固氮,三叶草则可当作一种特别有效和温和的控制杂草的手段——如今因为杂草对化学除草剂的抗性越来越强,我们在探寻其他除草方法的过程中也重新发现了这一点。“三叶草……也能在翻掘后的土地上长成一片,这样能为人们省下每年花在除草上的大把金钱;这种草完全可以胜任去除杂草的工作,并且不会造成除草工们除草时踩踏作物带来的损失。因此这种植物可以被信赖,在清理杂草和废物的工作上没有什么方法比使用三叶草更好。”
佩尔·卡尔姆在3月的最后一周来到了埃利斯的农场,这时草场和农田野生植物都还没有开花,不易辨认。因此他只能用一种间接的方法来分析这草量丰厚的草地上都长了什么种类的植物。他把仓库里晒干的饲草分类(田野生态学家们至今仍会时不时使用这种方法),并从中鉴别出了24种植物,其中只有9种是草类。剩下的都是阔叶植物,包括如今被认为是牧场杂草的几种——北车前、雏菊、蓍草、矢车菊、山柳菊。让人惊讶的是,在饲草中“占绝对优势”的是一种常见的杂草——百脉根,约翰·克莱尔叫它“山羊脚趾”,也有人叫它“淑女的手指”。卡尔姆带了一份样品给埃利斯看,请他确认“这是他在著作《现代农民》中赞为无与伦比的、比其他草类都更快生根落地的‘淑女的手指’……他心中最完美的饲料,可供喂养骑用马、鹿、羊、兔子和牛——以及其他溢美之词”。(现代研究指出,许多如今被人唾弃的草场杂草其实比饲草有着更高的营养价值,这些杂草试图在饲草中生长,但却总被除草剂杀灭。反刍动物们所必需的钴元素,在车前草和毛茛中的含量比饲草高160倍。蒲公英、异株荨麻和蓟草所含的铜最高可达饲草的5倍,铁的含量也是饲草的1.5倍。食草动物缺镁会患上“饲草性肢体抽搐症”,草料中镁的含量约为0.4%,但在菊苣、长叶车前和蓍草中却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