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牛蒡——『叶子只为装点庭院』(第3/5页)
若一片叶子十分宽阔——比如牛蒡的叶——它就需要像哥特式建筑的屋顶那样的叶脉网络来支撑。这些结构的支撑作用是通过几何学原理作用的;每一片叶都像桥的桥墩,或者地板的龙骨,每个组件的分布中都包含着各种科学知识……但若想让叶片的伸展部分布满褶皱并拥有美丽的细纹,要么得使叶子边缘形成起伏,仿佛波浪流过,要么就得“扯起”——或者按照淑女们的制衣术语,“摺起”边缘并将它们缝在一起。缝的时候是紧紧围绕着一小截叶脉的,如果太过用力,看起来就会像是收到了桅杆上的帆;这截叶脉必须要结实,而不仅仅是几何学层面的稳固;它的作用从本质上来讲就像给衣服上浆,不是撑起叶子对抗重力,而是让褶皱的边缘坚挺。而对于这样的自然杰作,我们应当好好研究,这片叶的支撑结构是如何被完成得这么干脆漂亮,完美到每根刺;确实,当我们去触碰它们时手指会被扎到;这是因为它们不是用来亵玩,而是用来惊叹赞美的。
几页之后,他就用更直白的口吻催促读者去研究它的结构:“拿起一片牛蒡叶——这种植物存在的最重要的目的,明显就是长出叶子装点庭院。”
这些文章古怪且令人迷惑,文中有许多对叶片结构的仔细观察,但同时又认为这些结构更多是为了观察者的审美存在,而非为了植物自己的生存。《珀耳塞福涅》通篇皆是如此。这本书用一种混乱的、有时甚至近乎疯癫的方法,想要设计出一套新的、反林奈的植物分类法,这套系统以审美原则而非科学知识为基础。它将道德判定强加在植物界身上,但有时作者也会闪现出独到新颖的观察结果和想法,比如忆起罂粟科植物花朵的这一段:“通常我们都觉得罂粟科的花朵并不精致;但它是野外所有花中最透明、最精巧的……它像彩绘的玻璃,只有当阳光透过时才会发出明亮的光彩。无论在哪里看见它——对着光或者在光下——它永远都是一团火焰,像吹制时的红玻璃,把风都烤暖了。”这可能是英语中描写罂粟科花朵最美的文字了,只差一点,这段文字就能变成对太阳在植物生长中的作用和火红花瓣对其他生物吸引力的充满诗意的阐述。
但这种以植物为中心或以自然为中心的观点深为拉斯金所厌恶。在他抑郁症较为严重的一个时期,他曾非常厌恶地评价说,光合作用理论让我们眼中的叶子变成了一个“气量计”。他心目中的形态或功能上的美,是一种深奥抽象的特质,上帝将美根植于植物中是为了提升人类的心智。这样一种特征竟然能被非人类的生物用某种方式“辨识”,这让他不能接受。罂粟花的红色火焰,或一朵兰花复杂的结构,竟然对一只昆虫有吸引力——即一只昆虫也能欣赏这种美——这是对神的亵渎。这种想法使得拉斯金只相信一套基于他自己审美标准的生物等级制度。“对美的洞察,”他写道,“和对特征进行描述的能力,其基础是道德本能和对动物或人的品质进行界定的能力。所以若没有一个神定下的完美之标准,就无法确定哪种生物更符合这个标准,也就不可能说一朵花进化得更好,或一只动物比另一只高级。”
拉斯金实际上制造出了一套美学版的“药效形象说”。上帝“赐予”某种植物一些品质——比如花瓣的对称方式,或茎和叶所成的角度——这些品质可能有一些基本的生物功能,但主要是神对美的标准。而识别和解释这些品质就是鉴赏专家的责任了。
杂草就是没有这些神赋之美的植物,是不知因何原因从更高层次“堕落”的植物。一开始拉斯金接受了杂草是出现在错误地点的植物这一定义(这个定义在19世纪已经颇为流行),并不屑地补充道:“谁曾见过荨麻或毒参长在正确的地方?”但后来他引入了一个有趣且乖滑的歪曲版定义。杂草是“一种天生就倾向于进入错误地点的植物……并不是因为它有毒或丑陋,而是因为它不知进退——拼命挤进不属于自己的地方,并妨碍他人。”因此一种植物哪怕天生丽质,只要它还天生带有了野心,就属杂草之列。
但不过几页之隔,他就开始罗列一些与“不知进退、妨碍他人”无关的其他杂草品质。例如,“生得坚硬粗糙”才不是经历风雨后顽强恢复的标志,而只能被看作流浪汉身上的伤疤。“一种植物若能在任何地方生存,那它通常都会生活在自己不受欢迎的地方。”拉斯金的措辞越来越傲慢,仿佛杂草的生活方式是一种道德上的抉择。“ (一棵杂草)对生长地不加甄别,”他继续写道,“也完全没有对故乡的热爱,毫无高贵品质;这样的分辨能力,若还毫不谦逊,似乎想借此四处传播,就更加低贱。在它们去过的地方,它们将继续被当作异乡之草。”杂草是平民,是为大众所熟悉的流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