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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北京的夏季,优美的夏季,在经历了7、8月份的酷暑之后,凉爽来临,9月下旬的黄昏令人陶醉,微热的轻风吹拂着绿色的树叶,大雨过后,空气清新,浓荫深处,蝉声阵阵,马路上散步的城市居民着装闲散,神态自若,那时我对虎坊路一带已颇为熟悉,尤其是嗡嗡所在的歌舞团,每当路过,必会进去转转,跟那里的姑娘们打打招呼,连不少跳舞的帅哥也认得。那个夏季最终,我落得形单影只,暗地里,我认为是写小说害了我,因为不写剧本,我便没机会参与很多聚会,哪怕是最无聊的剧本讨论会也没有,以前去一趟发表点意见还能领三五百块钱,现在这一切全没了,我为自己建立了一种新的生活,那就是围着无聊打转转,小说写不进去,剧本又不想接,我开始看哲学书,谁知刚看到亚里士多德就倒了胃口,而别的东西又看不进去,本来由阅读所占据的时间让位给一支接一支地吸烟,音乐也听烦了,去电影院看电影连半个小时都很难坚持住,以前,北京所能吸引我的一切都令我厌倦,艺术生活作为一种消遣,其实与别的生活一样枯燥,那时,我对坐在剧院之类的公共建筑中看表演的呆头鹅生涯也厌烦透顶,在街边买一摞报纸不是为了浏览,而是准备随时随地往哪儿一扔当坐垫用。这种懒散的状态很令我自己失望,因为当时我还没有把无所事事当成我的生活方式,于是,我私下里认为,我处在了叔本华所说的一个欲望与另一个欲望之间的空白地带,即无聊、焦虑、烦恼、苦闷等等不祥之物云集的旧货市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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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下午,我到中影公司去会一个人,一起吃完晚饭已是9点多钟,回来路过虎坊路时,我停了车,走进歌舞团,在传达室门口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嗡嗡正在那里转来转去,她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碎花裙子,头发挽在脑后,两只手臂晃荡着,一副闲得要死的样子,于是就约她到外面的路边转转,她倒是挺高兴,告诉我她刚才买了两根冰棍想自己吃,谁知一根才吃到一半,便碰到一个同学,把她的另一根冰棍给抢走了,"要是早知道,我每根冰棍都咬上一口,那样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冰棍被抢了。"
于是,我们来到位于虎坊路丁字路口的一个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前,我让她到里面挑冷饮,正好,门口的洋伞下有两个空座,我坐在一把椅子上,要了一筒冰镇可口可乐,用吸管一点点喝,嗡嗡挑了一盒冰淇淋出来,坐在我旁边用小木勺一口一口吃,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她那时和我已经很熟了,还问我下一步要追团里的哪个姑娘,我随便说了几个名字,她便帮我一一分析,在她眼里,她们团的姑娘个个表面看起来疯疯颠颠,骨子里却恨不得像白雪公主那样纯得流油儿,让我觉得谁要是能跟她们团的姑娘混在一起,简直是三生有幸,现在看来,她说得很对,但她不知道,她是其中最好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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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的一个夜晚,我再次路过嗡嗡所在的歌舞团,因为急着要方便,于是就近停车,走进团里上厕所,厕所位于排练室旁边,我摸黑走了进去,厕所里有盏声控自灭灯,也就是说,如果10秒钟内不发出任何声响,它就会自动熄灭,使厕所陷入一片黑暗,于是,一个大便的人便不得不蹲在那里,不停地为自己鼓掌,或是吹口哨,尖叫,一副为什么东西喝彩的样子,总之,为了保证灯光明亮,我只得不停地弄出些声响,我认为这样做十分不文明,这种公共设施有其惊人的不方便之处,从这一细节,我联想到人们对自己极不人道的控制,事实上,在歌舞团里,这涉及节约用电,在这个问题上,人们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使人具有公共道德,养成随手关灯的习惯,要么利用一个带有延时的触电器来管理灯光,显然,人们选择了后者,这说明,人们是多么地不相信自己,而宁可相信一个廉价开关。
我出了厕所,来到嗡嗡所在的宿舍,我敲门进去,发现里面只有嗡嗡一人,她告诉我,团里放了假,同学们全走了,她家住在云南,往返时间加起来正好与假期相当,而且,她没有钱给她的小表妹们买礼物,于是,就选择了在宿舍里呆着,她叫我没事时来看她,并且说,前几天她的同学还在议论她,说她和一个男的在一起聊天喝冷饮,由于灯光暗淡,她们没有发现那个男的就是我,她一副成为一个新闻人物的高兴样子,看来这种事情对她来讲实在太少,要知道,在道听途说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的理论影响之下,作为歌舞团里的最后一个处女,她已渐渐成为一个不太坚定的独身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