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4/16页)

她对自己的疏忽感到手足无措,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奇怪的是,这时街上一辆马车也没有,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位老绅士正向她走来。他走路的样子有点眼熟。他走近了一点。她肯定他们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在哪里呢?这位装扮整齐,手里拎着手杖,扣眼里别着朵鲜花,满面红光,大腹便便,白胡子梳得一丝不苟的老绅士,难道是他?哦,老天作证,真的是他!——她的老相识,很久很久以前的相识,尼克·格林!

同一时刻,他也看见、记起并认出了她。“奥兰多夫人!”他惊呼一声,挥帽致意,帽子差点掉到了地上。

“尼古拉斯爵士!”她也叫起来。从他的打扮、举止中,她凭直觉知道,此人如今想必发了迹,一定受封爵士了,而且无疑还顶着许多其他头衔。在伊丽莎白时代,他穷困潦倒,写一行字只能赚一便士,但言语却尖酸刻薄得很,曾对她自己和其他无数人大加挞伐。

他又鞠了一躬,表示承认她的结论完全正确;他不但是爵士,还是文学博士和教授,著作等身。简而言之,他成了维多利亚时代最负盛名的批评家。

遇到多年前曾给自己带来巨大痛苦的人,奥兰多心里五味杂陈,难以名状。难道面前的这个人,就是当年那个疾病缠身、一刻也安静不下来的家伙?把她的地毯烧出洞,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夜夜给她大讲关于马洛和其他人的逸闻趣事,从日落讲到天明?现在,他却衣冠楚楚,身穿灰色日礼服,扣眼上别一朵粉红色的鲜花,手上还带着相配的灰色小山羊皮手套。正在她惊奇于这一变化的时候,他又鞠了一躬,问她可否赏光与他共进午餐?如此频繁鞠躬稍嫌过火,但总体而言,他对贵族做派的模仿仍然可圈可点。她一边想,一边跟着他走进了一家装潢豪华的餐馆。餐馆里清一色红地毯,白台布,银制调味瓶,和当年他经常光顾的那些小酒馆或咖啡店简直天差地别——那些地方都是沙地,木条凳,用大碗装潘趣酒和巧克力,到处散放着传单和痰盂。直到他把手套整整齐齐地放在桌边,她依然难以相信他和自己记忆里的格林是同一个人。过去足足有一英寸长的中指甲,现在修得整整齐齐。过去胡子拉碴的下巴,现在剃得光不溜湫。过去破破烂烂、总是浸到肉汤里的袖口,现在配上了金袖口。实际上,直到点酒的时候,他精挑细选的神态让她想起很久以前格林对马姆塞白葡萄酒的热衷,才终于让她确信这还是同一个人。“啊!”他轻叹了一声,姿态有点不自然,“啊,我亲爱的夫人,文学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喽。马洛、莎士比亚、本·琼森,这些人是巨人。德莱顿、蒲伯、艾迪生,这些人是英雄。但他们现在都不在了。我们剩下了什么呢?丁尼生,勃朗宁[62],卡莱尔!”他的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事实上,”他边说,边给自己倒了杯酒,“现在所有年轻作家都乞食于书商,并且粗制滥造大量可以换钱的文学垃圾,只求卖出好价钱,付裁缝的账单,”他吃了一口开胃小菜,接着说,“这个时代的特征就是矫揉造作的幻想和疯狂的猎奇求新——任何一点都不会被希腊人容忍片刻。”

“不,我亲爱的夫人,”他一面接着说,一面对侍者端上来请他过目的烤鲽鱼点点头表示赞许,“那个伟大的时代结束了。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年代。我们必须珍惜过去,崇拜那些继承了古典遗风的作家——这种作家,现在还是有几个的——他们效法古人,写作不为金钱,而是为了——”听到这里,奥兰多几乎要接着他的脱口而出:“永裕!”实际上,她敢发誓,他的这些话和三百年前几乎只字不差。虽然列举的名字变了,但实质没变。虽然受封了爵士,但他仍是当年那个尼克·格林。但与此同时,他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变化的。他喋喋不休地说,要追随艾迪生(以前是西塞罗,她想),早上躺在床上(她为此感到骄傲,因为他之所以可以这么做,全拜她按季度给付的年金所赐),翻来覆去地诵读最优秀的古代作品至少一小时,才开始动笔写作,这样作品才不会被这个粗俗的时代所玷污,或被我们母语如今可悲的境况(她相信他在美国住了很长时间)所拖累——他的这些言论,与三百年前的格林并无两样,她不禁问自己,他身上的变化究竟在何处?他的身材变肥胖了;但他已年近七十。他的穿着更光鲜了,因为文学显然已经变成了一门欣欣向荣的行业;然而不知怎的,他身上曾有过的那种焦躁不安的活力消失了。虽然他的故事依然精彩,但却少了过去那种流畅自然。没错,他还是不停地提到“我亲爱的朋友蒲伯”或“我出色的朋友艾迪生”,但他的身上多了一种令人感到压抑的“体面”气质,而且比起其他诗人的丑闻八卦来,他如今似乎更乐于与奥兰多谈论她自己那些贵族亲戚的言谈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