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莫斯科、彼得堡和诺夫哥罗德(1840—1847) 第二十七章

省政府——我处在自己的监视下——神灵派和保罗——地主与地主太太们的家长统治——阿拉克切耶夫伯爵与军屯制度——骇人听闻的审讯——辞职

我动身前,斯特罗戈诺夫伯爵对我说,诺夫哥罗德省省长埃尔皮季福·安季奥霍维奇·祖罗夫在彼得堡,他向他谈了我的任命,劝我拜访他一下。我发现这是一个相当直爽、相当和善的将军,具有军人的仪表,身材不高,正当中年。我们谈了半个小时,他殷勤地送我到门口才分别。

到了诺夫哥罗德,我便去拜访他,想不到环境的改变会发生如此惊人的作用。在彼得堡,省长是客人,在这儿是主人;他的身材在诺夫哥罗德似乎也变高了。我根本没有惹他,他却认为必须向我说明,他不允许参议发表意见,或者在公文上保留自己的观点,这于公务不利,如果有分歧,可以商量,一旦不能统一,那么双方必有一方应该辞职。我笑了笑回答他,我是不怕辞职的,辞职是我任职的唯一目标,并且告诉他,我到诺夫哥罗德当官是迫不得已,无可奈何,我大概不会有机会发表意见的。

这次谈话对双方都完全够了。我离开时,决心不与他接近。据我看,我给他的印象与他给我的印象同样坏,就是说我们虽属泛泛之交,认识不久,彼此的不能容忍却已达到极限。

当我了解省政府的工作情况后,我看到我的处境不仅很糟,而且非常危险。一个参议非但要负责一个处,还要分担其他各处的责任。把各部门的公文全部看一遍是绝对不可能的,只得凭信任签字。好在省长忠于自己的主张,参议永远只能参而不议,某处的公文经该处的参议一签字,省长首先也签上了大名。这于理不合,也违反规定,但对我个人而言,这很有好处,他的签字为我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因为他已分担了责任,何况他常常郑重其事宣称,他一向光明磊落,像罗伯斯庇尔一样铁面无私。至于其他参议的签字,我是不大放心的。这些人都是久经考验的老狐狸,在衙门里混了几十年,才爬上参议的位置,要靠当官,也就是靠贿赂生活。责怪他们是多余的;我记得,一个参议一年的薪俸是一千二百纸卢布,这点钱不够一个有家的人开销。当他们看到我既不会参加他们的分赃,自己也不想捞钱,我在他们眼里就成了不受欢迎的客人和危险的目睹者。他们不大乐于接近我,特别是看到我与省长之间关系并不融洽。他们互相包庇,沆瀣一气,而对我毫不理会。

再说,万一出事,不论罚款和退赔的数目怎么大,我那些可敬的同行也不怕,因为他们一无所有。他们可以冒险,案子越大越好;退赔五百卢布或五十万卢布,对他们反正一样。逢到退赔,便把薪金的一部分扣还国库,哪怕延长到二百年、三百年也无妨,如果官员也能这么长寿就好了。通常不是他寿终正寝,便是皇上御驾归天,于是新皇登基,大赦天下,赔款终于一笔勾销。这种恩赦并非罕见,皇帝生前也常有,如皇子诞生、成年等等,机会不少;它们是官员们的希望所在。但我相反,我有田地,还有父亲分给我的资产,一旦出事便可没收一部分。

如果我可以依靠自己的科长们,情况会好一些。但不论我怎么笼络他们,客气地对待他们,在金钱上接济他们,结果只是使他们不把我放在眼里。他们只怕当他们小厮看待、半醉半醒来上班的参议们。这些可怜的小人物,没有受过一点教育,没有任何希望,他们一生的乐趣只限于小酒店和伏特加。因此我在自己的处里也得多加小心才是。

起先省长分配我负责第四处,这是管捐税和各种财务的。我要求他换一下,他不肯,说他不得到其他参议的同意,无权调动。我当着省长的面,问第二处参议,他同意,于是我们对调了。第二处是不太吸引人的,那里管身份证和各种通告,处理地主滥用权力、分裂派教徒、伪造货币犯以及由警察监督的管制分子等等的案件。

不能想象比这更荒谬、更不合理的事了,我相信,四分之三的读者读到这里也会怀疑,1然而这是千真万确的,我作为省府第二处的参议,要审阅警察局长就我本人情况所作的三个月一次的汇报,因为我是处在警察的管制下。警察局长出于礼貌,在操行栏什么也没填,在职业栏写的是:“在国家机关供职”。有了两三种互相敌对的警察系统,用公文程式代替法律,用班长的纪律观念代替政府的理智,这就难怪事情会发展到如此荒谬绝伦的地步。

这本糊涂账使我想起一件事,它几年前发生在托博尔斯克。当地的文职省长与副省长不和,利用公文大打笔墨官司,写了各种尖酸刻薄的公函送给对方。副省长是个迂腐的冬烘先生,教会学校出身的老好人,喜欢舞文弄墨,总是绞尽脑汁亲自草拟